第三百章 誓死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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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渐渐升起,万丈光芒照耀的背后的雪山煜煜生辉、耀目生花。
高真行带着麾下兵卒向着两座山峰之间的河口前行,地势渐高,乱世丛生,马匹已然不易骑行,便翻身下马,挽着缰绳缓缓前进,等到了河口处,便见到汹涌的河水自山谷之中奔腾而出,河道狭窄,水流湍急,奔流的河水冲撞着岸边的岩石发出轰隆隆的鸣响,而这鸣响被两侧高耸的山峰聚拢,传到耳中愈发有若万马奔腾,震得人耳鼓生疼。
山峰之后,便是热海,一条灌木丛生、快要被杂草掩盖的小路便在湖边蜿蜒延伸向远方,顺着小路走去,便能够从热海的另一头走出大山,便是曾为汉朝西域都护府驻军所在的昭苏城。
再折而向北,便是作为安西都护府驻军地之一的弓月城……
一行人驻足回首,便见到无数阿拉伯兵卒也已经弃马而行,一件件白色的披风连成一片,密密麻麻的向着山口处追袭而来。
高真行松开马缰,抽出横刀,环顾众人,沉声道:“吾便在此地死守,能够拖延一刻便是一刻,尔等不愿留下的,尽快沿着山谷中湖岸边的小路径自向东,走出山谷,赶回弓月城报讯!”
众兵卒齐齐上前一步,大声道:“吾等愿追随校尉,誓死不退!”
“放屁!”
高真行勃然大怒,呵斥道:“吾等之生死不足惜,尽快将消息传回弓月城,令大军有所防备一面被阿拉伯人偷袭才是头等大事,都死在这里,难不成让阿拉伯人长驱直入,兵临城下尚且懵然不知?”
众人咬牙,却一个个目光坚定。
唐军最终荣誉,宁死亦不肯投降,更不肯当逃兵。两军对阵,若是投降活着溃逃,战后将会追究责任,不仅家中授予的永业田将会剥夺,更会成为家乡的耻辱,连累家族甚至子孙后代被人唾弃嘲笑。
反之,若是能够战死疆场,则会得到丰厚的抚恤,子孙免除大部分天赋,且能够免费进入乡学,如若有战功在身,更会直接由其嫡系子孙继承。
高真行无奈,只得指着年岁最小的两个兵卒,大声道:“郑三娃、李拴住,汝二人牵走六匹马,即刻赶赴弓月城报讯,余者与我死战于此,阻截敌军!”
那两人知道这是军令,不敢拒绝,当即抹了一把眼泪,立誓道:“报讯之后,吾二人会回到此地,若是诸位哥哥战死,吾二人亦会与敌人死战,绝不当瓜怂!”
高真行心中热流涌动,上前拍拍两人肩膀,吩咐道:“此地易守难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吾等不一定便会尽皆战死。尔等回到弓月城之后,可立即引援军前来,居高临下反攻回去,敌人就算再多一倍亦是必败!”
两人眼睛一亮,大声领命:“喏!”
起身牵着马,环视诸位袍泽一眼,转身挥泪相别。
……
山坡上的阿拉伯兵卒蚂蚁一般蜂拥而上。
高真行没觉得害怕,反而浑身血脉贲张,从军的那一天起,他就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过往二十年的人生纸醉金迷、醉生梦死,他早已厌倦。固然亦曾身入军中,却只是镀了一层金,未能真正体会到军人的荣耀。
但是当他身在西域,望着着广袤辽阔的土地,看着哪怕一个小小的唐军兵卒亦可以骄傲的停止脊背接受胡人的尊敬惧怕,心中便会生气无与伦比的自豪。
他终于承认,人是有境界的,而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根本因素,不是官职高低,不是财富多寡,而是境界的不同。
就如同他以前为什么总是看不惯房俊,总是忍不住想要去找房俊的麻烦,总是不愿意被房俊压过一头?
就是因为他内心里承认,他是不如房俊的,至少在境界上低了一头。
以前若是听闻谁谁谁在面对敌人的时候血染沙场、慷慨赴死,高真行大抵会嗤之以鼻,好死不如赖活,人都死了,再多的荣誉又有何用?
然而眼下此刻,他看着山坡上密密麻麻的敌军,自己以及身边的数十名同伴就好似即将淹没在汪洋之中的一叶孤舟,没有一丝一毫惧怕的感觉,更没有半分夺路而逃的恐惧。
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
“诸位袍泽!”
他环顾左右,朗声道:“吾等乃是大唐军人,既然决定死守此处,那便无怨无尤,敌人想要偷袭弓月城,那就唯有自吾等尸体上踏过去。先前不走,那么此刻若是畏惧而逃,休怪本将以逃兵罪论处,斩了你项上人头!”
兵卒们全无惧色,大呼道:“死战!死战!”
“好!”
既然团结一致,抱着必死之心,高真行当即指挥:“将震天雷收拢起来,不到万不得已,不得动用!”
他们携带的震天雷只有十几颗,面对数以千计的敌军以及数倍于此的援军,再大的杀伤力亦是杯水车薪,还不如留到最后,危急存亡之时更能够杀伤更多的敌人。
“弓弩全部收拢一处,听我指挥!”
“喏!”
当即队伍之中仅有的十几张弩收拢起来,由射术最精准的兵卒操控。
“看见那些个头戴铁盔的没有?”
他们居高临下,视线非常好,无数阿拉伯兵卒蚂蚁一般蠕动。大部分阿拉伯兵卒只是蒙着一间白布披风,这大抵是与他们信仰的神灵有关,却极少有人能够身穿革甲,头戴铁盔的就更少,偶尔发现人群当中有身披链甲、札甲者,简直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一看就是军官。
大家齐齐点头,高真行道:“不要浪费箭支,大家瞄准了那些头戴铁盔、身着的军官射击,只要能够将大部分的军官射杀,那么再多的敌人也不过是一盘散沙!”
“喏!”
大家凝神静气,手里的弓弩举起,各自寻找目标瞄准。
高真行首先瞄准一个敌人,扣动扳机,弩箭被张力极大的弩弦射出,“嘣”的一声轻响,几乎一瞬间便越过数十丈的距离,准确命中那人的前胸。那阿拉伯军官正挥舞着弯刀叽哩哇啦的叫着,指挥兵卒发起进攻,冷不丁一支弩箭射来,锋锐的箭簇轻易的洞穿他身上的革甲,狠狠的扎进胸膛,整支箭杆都没入身体,唯有一截儿白羽箭尾兀自颤抖。
“啊!”
那阿拉伯军官发出一声嘶吼,向后仰天跌倒。
与此同时,唐军的弩箭纷纷发射,正冲锋的阿拉伯人阵列之中不时有军官中箭。
阿拉伯人顿时阵形大乱,冲锋之势受挫。
高真行身边一个兵卒帮他拎着横刀,见此情形,忍不住啧啧嘴,嘀咕道:“若是早知有这等局面,带来几支火枪就好了。”
众人纷纷附和。
高真行摇摇头,没有说话,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安西军中火枪配备的数量有限,大多集中在安西都护府司马薛仁贵的亲兵部队当中,毕竟操作火枪需要大量时间的训练,等闲兵卒不懂瞄准之法、填充弹药的技巧,火枪与烧火棍实则并无区别……
先锋斥候更是不可能准备火枪。
毕竟斥候的任务乃是侦查情报,偶尔与敌军斥候爆发战斗,亦是速战速决,双方要么抵近了殊死搏斗,要么远远的策马射击一触即分,这等情形之下需要稳定瞄准才能发挥杀伤力的火枪着实派不上什么用场。
唐军居高临下,弩箭一支一支自山头射下去,虽然并不迅疾,更没有弓弩齐射那种铺天盖地的威势,但是这些斥候皆是军中精锐,各个箭术了得,几乎从不落空,每一箭射出,便有一个阿拉伯军中军官应声而倒。
这使得阿拉伯人的冲锋阵型发生了极大的混乱,很多兵卒失去了长官的指挥,茫然不知所措。
好在阿拉伯人毕竟不是傻子,很快便想出了对策……
太阳渐渐升起,万丈光芒照耀的背后的雪山煜煜生辉、耀目生花。
高真行带着麾下兵卒向着两座山峰之间的河口前行,地势渐高,乱世丛生,马匹已然不易骑行,便翻身下马,挽着缰绳缓缓前进,等到了河口处,便见到汹涌的河水自山谷之中奔腾而出,河道狭窄,水流湍急,奔流的河水冲撞着岸边的岩石发出轰隆隆的鸣响,而这鸣响被两侧高耸的山峰聚拢,传到耳中愈发有若万马奔腾,震得人耳鼓生疼。
山峰之后,便是热海,一条灌木丛生、快要被杂草掩盖的小路便在湖边蜿蜒延伸向远方,顺着小路走去,便能够从热海的另一头走出大山,便是曾为汉朝西域都护府驻军所在的昭苏城。
再折而向北,便是作为安西都护府驻军地之一的弓月城……
一行人驻足回首,便见到无数阿拉伯兵卒也已经弃马而行,一件件白色的披风连成一片,密密麻麻的向着山口处追袭而来。
高真行松开马缰,抽出横刀,环顾众人,沉声道:“吾便在此地死守,能够拖延一刻便是一刻,尔等不愿留下的,尽快沿着山谷中湖岸边的小路径自向东,走出山谷,赶回弓月城报讯!”
众兵卒齐齐上前一步,大声道:“吾等愿追随校尉,誓死不退!”
“放屁!”
高真行勃然大怒,呵斥道:“吾等之生死不足惜,尽快将消息传回弓月城,令大军有所防备一面被阿拉伯人偷袭才是头等大事,都死在这里,难不成让阿拉伯人长驱直入,兵临城下尚且懵然不知?”
众人咬牙,却一个个目光坚定。
唐军最终荣誉,宁死亦不肯投降,更不肯当逃兵。两军对阵,若是投降活着溃逃,战后将会追究责任,不仅家中授予的永业田将会剥夺,更会成为家乡的耻辱,连累家族甚至子孙后代被人唾弃嘲笑。
反之,若是能够战死疆场,则会得到丰厚的抚恤,子孙免除大部分天赋,且能够免费进入乡学,如若有战功在身,更会直接由其嫡系子孙继承。
高真行无奈,只得指着年岁最小的两个兵卒,大声道:“郑三娃、李拴住,汝二人牵走六匹马,即刻赶赴弓月城报讯,余者与我死战于此,阻截敌军!”
那两人知道这是军令,不敢拒绝,当即抹了一把眼泪,立誓道:“报讯之后,吾二人会回到此地,若是诸位哥哥战死,吾二人亦会与敌人死战,绝不当瓜怂!”
高真行心中热流涌动,上前拍拍两人肩膀,吩咐道:“此地易守难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吾等不一定便会尽皆战死。尔等回到弓月城之后,可立即引援军前来,居高临下反攻回去,敌人就算再多一倍亦是必败!”
两人眼睛一亮,大声领命:“喏!”
起身牵着马,环视诸位袍泽一眼,转身挥泪相别。
……
山坡上的阿拉伯兵卒蚂蚁一般蜂拥而上。
高真行没觉得害怕,反而浑身血脉贲张,从军的那一天起,他就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过往二十年的人生纸醉金迷、醉生梦死,他早已厌倦。固然亦曾身入军中,却只是镀了一层金,未能真正体会到军人的荣耀。
但是当他身在西域,望着着广袤辽阔的土地,看着哪怕一个小小的唐军兵卒亦可以骄傲的停止脊背接受胡人的尊敬惧怕,心中便会生气无与伦比的自豪。
他终于承认,人是有境界的,而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根本因素,不是官职高低,不是财富多寡,而是境界的不同。
就如同他以前为什么总是看不惯房俊,总是忍不住想要去找房俊的麻烦,总是不愿意被房俊压过一头?
就是因为他内心里承认,他是不如房俊的,至少在境界上低了一头。
以前若是听闻谁谁谁在面对敌人的时候血染沙场、慷慨赴死,高真行大抵会嗤之以鼻,好死不如赖活,人都死了,再多的荣誉又有何用?
然而眼下此刻,他看着山坡上密密麻麻的敌军,自己以及身边的数十名同伴就好似即将淹没在汪洋之中的一叶孤舟,没有一丝一毫惧怕的感觉,更没有半分夺路而逃的恐惧。
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
“诸位袍泽!”
他环顾左右,朗声道:“吾等乃是大唐军人,既然决定死守此处,那便无怨无尤,敌人想要偷袭弓月城,那就唯有自吾等尸体上踏过去。先前不走,那么此刻若是畏惧而逃,休怪本将以逃兵罪论处,斩了你项上人头!”
兵卒们全无惧色,大呼道:“死战!死战!”
“好!”
既然团结一致,抱着必死之心,高真行当即指挥:“将震天雷收拢起来,不到万不得已,不得动用!”
他们携带的震天雷只有十几颗,面对数以千计的敌军以及数倍于此的援军,再大的杀伤力亦是杯水车薪,还不如留到最后,危急存亡之时更能够杀伤更多的敌人。
“弓弩全部收拢一处,听我指挥!”
“喏!”
当即队伍之中仅有的十几张弩收拢起来,由射术最精准的兵卒操控。
“看见那些个头戴铁盔的没有?”
他们居高临下,视线非常好,无数阿拉伯兵卒蚂蚁一般蠕动。大部分阿拉伯兵卒只是蒙着一间白布披风,这大抵是与他们信仰的神灵有关,却极少有人能够身穿革甲,头戴铁盔的就更少,偶尔发现人群当中有身披链甲、札甲者,简直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一看就是军官。
大家齐齐点头,高真行道:“不要浪费箭支,大家瞄准了那些头戴铁盔、身着的军官射击,只要能够将大部分的军官射杀,那么再多的敌人也不过是一盘散沙!”
“喏!”
大家凝神静气,手里的弓弩举起,各自寻找目标瞄准。
高真行首先瞄准一个敌人,扣动扳机,弩箭被张力极大的弩弦射出,“嘣”的一声轻响,几乎一瞬间便越过数十丈的距离,准确命中那人的前胸。那阿拉伯军官正挥舞着弯刀叽哩哇啦的叫着,指挥兵卒发起进攻,冷不丁一支弩箭射来,锋锐的箭簇轻易的洞穿他身上的革甲,狠狠的扎进胸膛,整支箭杆都没入身体,唯有一截儿白羽箭尾兀自颤抖。
“啊!”
那阿拉伯军官发出一声嘶吼,向后仰天跌倒。
与此同时,唐军的弩箭纷纷发射,正冲锋的阿拉伯人阵列之中不时有军官中箭。
阿拉伯人顿时阵形大乱,冲锋之势受挫。
高真行身边一个兵卒帮他拎着横刀,见此情形,忍不住啧啧嘴,嘀咕道:“若是早知有这等局面,带来几支火枪就好了。”
众人纷纷附和。
高真行摇摇头,没有说话,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安西军中火枪配备的数量有限,大多集中在安西都护府司马薛仁贵的亲兵部队当中,毕竟操作火枪需要大量时间的训练,等闲兵卒不懂瞄准之法、填充弹药的技巧,火枪与烧火棍实则并无区别……
先锋斥候更是不可能准备火枪。
毕竟斥候的任务乃是侦查情报,偶尔与敌军斥候爆发战斗,亦是速战速决,双方要么抵近了殊死搏斗,要么远远的策马射击一触即分,这等情形之下需要稳定瞄准才能发挥杀伤力的火枪着实派不上什么用场。
唐军居高临下,弩箭一支一支自山头射下去,虽然并不迅疾,更没有弓弩齐射那种铺天盖地的威势,但是这些斥候皆是军中精锐,各个箭术了得,几乎从不落空,每一箭射出,便有一个阿拉伯军中军官应声而倒。
这使得阿拉伯人的冲锋阵型发生了极大的混乱,很多兵卒失去了长官的指挥,茫然不知所措。
好在阿拉伯人毕竟不是傻子,很快便想出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