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凶兽利齿(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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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吴有三大城,建邺城作为国都,自然最为庞大,更因为是荆吴权力的中心,其中驻扎的军队也是最多,虽然秦轲未进过军营,却也知道在建邺城足足有两万青州鬼骑和五万荆吴步军,分别处于不同的军营,成掎角之势,拱卫王城。
九江城则在建邺城的北方,虽然逊色于荆吴,但地势开阔,通行无阻,更有四座大咸水湖,每年产出的盐足可以供给三分之一个荆吴。九条水脉从城内外流淌而过,大船日日在水上来往不歇,九江城因此而得名。
坐拥鱼盐航船之利,九江城自然而然就成了荆吴最大的商业重镇。
如果说建邺城是权贵云集之所,那么九江城就是商贾汇聚之地了。
当年张明琦的父亲张桐不过是个子承父业的小商贾,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生意头脑,在九江城十年,一跃成为吴国最大的商人之一,更在后来捐助荆吴的军备,在荆吴建国之后得了爵位官位,跻身朝堂,算得上是光芒万丈了。
即使张桐现在已经被罢免了官职,削去了爵位,查抄了家产,可他的事情至今在九江城被人津津乐道。对于每一个入九江城的商贾,心中最想的,都是如何能富甲一方,张桐无疑是他们学习的榜样。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下场万劫不复又如何?
“好热闹啊。”秦轲牵着马走在九江城,感受着那比建邺城还要拥挤的街道,四周人声鼎沸,道路两旁到处随处可见摆摊的商贩,清亮的嗓子高声吆喝。
周公瑾给秦轲准备的路线就是与商队一道去往唐国,虽然嘉鱼居毁了,可唐国境内却有诸葛宛陵设下的暗探,不断地收集着有关唐国境内神器的消息,所以秦轲也是在这段时间恶补了一下这些商人的事情,免得到时候露出太多马脚,所以他对这些商人的事情也算知道不少。
这些大多数是来自别国的小客商,他们没有太多本钱,不可能如那些大货商一般领着船队在港口一船一船地卸货装货,可他们也有几分机巧心思:大买卖做不成,就从唐国、沧海国甚至长城买些小物件,例如:骨笛、狼牙、檀香、首饰……
这些东西方便腾挪,只需要一个包袱便可以带着走,加上在荆吴并不算常见,自然也有些商人愿意从他们手上收了货去荆吴一些城市里去贩卖,他们这一来二去,手上的本钱足了,也就可以考虑做一笔大一些的生意,发家也就指日可待了。
虽然这一路千里迢迢,未必都是坦途,乱世之中,盗匪猖獗,大盗匪跟那些有钱的大商人大多有些交清,只需要每次缴纳“保护费”,就能领着庞大商队过路。而小盗匪不敢去打劫这些大商人,也就只敢找这些如无根浮萍一般的商人下手。
山林之间,不知有多少枯骨。
“血魔牙嘞!血魔牙嘞!”正在秦轲沉思的时候,耳畔却传来了一个行商的吆喝声。
血魔牙?秦轲见过了长城来的木兰、苏定方和那些魁梧的军士,知道长城的实力足以抗衡当今世上任何一国,而这样一支铁军,却在长城之上年年保持着极高的战损,也不知道那些从“不可知之地”而来的凶兽血魔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想到这里,秦轲牵着黑风,缓缓靠近商贩。
此刻行商面前已经围了不少人,各自有各自的表情,但都是在对血魔牙品头论足。秦轲的目光穿过众人的肩膀,看见那地摊上零星摆放着的数十颗尖牙,先是吃了一惊。
这些牙齿说大不大,但说小不小,每一根都如成年人食指一般粗,惨白如雪,可锋锐却远比所有人想象得都可怕,当商贩小心翼翼地握住一根末端,用尖锐的那一头在一块麻布上一划,麻布几乎都没发出任何撕裂声响,就已经被切成两截,而当他再找了一块石头,把尖牙顶着石头,再用另外一块石头在末端一敲。
尖牙蛮横地破开坚硬的石块,就像是一枚钉子一般,深深地陷入在里面。
他废了半天劲,最终还是没能拔出尖牙,索性直接拿着另外一块石头,连敲了好多下,终于把石头砸开,里面的尖牙根本没有一丝损毁,尖端依然锋锐如针。
秦轲吸了一口凉气,光凭这样的牙齿就可以感觉出血魔这种凶兽的可怕,而更可怕的是,血魔这种凶兽从不单独行动,每次出动都犹如一支大军,长城的势力到底是怎么跟这种东西麝战了数千年的?
而行商做完了演示,也笑着对众人道:“各位瞧一瞧看看一看啦。这可是我专门到长城买的,这头血魔是漏网之鱼,受伤之后闯过了长城,却死在了一位农夫家门口,我也是和老乡磨了好久才收了来的,在长城那边,这可是上好的军需物资……各位也看得出来,这血魔牙锋锐无比,就连精铁也未必比得上,当然了,这东西,要么做成箭头,要么做暗器,就算都不行,也能做成首饰挂着辟邪,老少爷们您说是不是?不二价,二银子一根,说贵不贵啦?”
二两银子,足可以说是普通人家一个月的收入了,若说这是买所有的牙齿,众人还觉得实惠,可说二两银子一根,他这说贵不贵,自然就显得有些可笑。
周围的人都是一阵摇头,有人则是嘲讽:“不就是几根牙齿,二两银子一根,怎么不去抢?”
行商倒是也不生气,只说:“各位,本人也不强求,愿买则买,不愿意就作罢,好东西不怕没人识货。”说到这里,他又继续扯着嗓子喊了起来,“血魔牙咧!”
片刻之后,秦轲牵着马匹,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看着自己手里的一捆血魔牙,微微地苦笑。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鬼使神差地就买下了这些血魔牙,虽然说商贩最后还是给他打了半折,一两银子一根,可十二根血魔牙仍然花去了他十二两。
或许是因为自己刚刚买了一把好弓,正好需要买些箭矢?那这和那些大姑娘家买了根簪子之后,就忙不迭地去买配套的罗裙、绣鞋的所做作为有什么两样?
秦轲甩了甩脑袋,尽力地把这种扭扭捏捏的想法抛到了九霄云外。
只不过一壶箭去兵器铺买,也不过二两银子,这些血魔牙做成箭矢虽然厉害,可秦轲总觉得自己有些冲动了。
“当初就该找苏兄要一些……”秦轲咕哝着道,“他从长城而来,身上指不定带着一大把这东西……不过听说这血魔血中带毒,不知道这牙齿上会不会也沾着几分毒素?”
说归说,买都买了,总不可能再把这些牙齿还回去,秦轲最后看了一眼这些白花花的尖牙,索性一股脑都塞进了包袱底,不再多想。
等到他逐渐深入九江城内,映入眼帘的自然是形形色色、琳琅满目的店铺。
他找人问了路,那人听了秦轲的叙述表情古怪,更是回应了他一个十分暧昧的眼神,这倒是让秦轲分外摸不着头脑。
而当他按照那人的说法往东行走了约二里路,再转进了另外一条街道之后……他总算明白了那眼神的意味何在。
这里是……无数的青楼。
秦轲毕竟也算是见识过建邺大都那样的繁华之人,看到这番景象也不会有多么大惊小怪,想来行商们终年忙忙碌碌,从南到北从西到东的,路上风餐露宿,过山的时候还得提防盗匪,好不容易能来到九江城,都会想着要好好“放松”一下。
有了这些愿意撒大把银子的客商,这城内的青楼别苑自然也十分“应景”地如雨后竹笋一般,纷纷破土而出,现如今,每一家看起来都经营得蒸蒸日上,灯红酒绿绵延不绝,竟不知是覆盖了多少条街区……
荆吴有三大城,建邺城作为国都,自然最为庞大,更因为是荆吴权力的中心,其中驻扎的军队也是最多,虽然秦轲未进过军营,却也知道在建邺城足足有两万青州鬼骑和五万荆吴步军,分别处于不同的军营,成掎角之势,拱卫王城。
九江城则在建邺城的北方,虽然逊色于荆吴,但地势开阔,通行无阻,更有四座大咸水湖,每年产出的盐足可以供给三分之一个荆吴。九条水脉从城内外流淌而过,大船日日在水上来往不歇,九江城因此而得名。
坐拥鱼盐航船之利,九江城自然而然就成了荆吴最大的商业重镇。
如果说建邺城是权贵云集之所,那么九江城就是商贾汇聚之地了。
当年张明琦的父亲张桐不过是个子承父业的小商贾,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生意头脑,在九江城十年,一跃成为吴国最大的商人之一,更在后来捐助荆吴的军备,在荆吴建国之后得了爵位官位,跻身朝堂,算得上是光芒万丈了。
即使张桐现在已经被罢免了官职,削去了爵位,查抄了家产,可他的事情至今在九江城被人津津乐道。对于每一个入九江城的商贾,心中最想的,都是如何能富甲一方,张桐无疑是他们学习的榜样。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下场万劫不复又如何?
“好热闹啊。”秦轲牵着马走在九江城,感受着那比建邺城还要拥挤的街道,四周人声鼎沸,道路两旁到处随处可见摆摊的商贩,清亮的嗓子高声吆喝。
周公瑾给秦轲准备的路线就是与商队一道去往唐国,虽然嘉鱼居毁了,可唐国境内却有诸葛宛陵设下的暗探,不断地收集着有关唐国境内神器的消息,所以秦轲也是在这段时间恶补了一下这些商人的事情,免得到时候露出太多马脚,所以他对这些商人的事情也算知道不少。
这些大多数是来自别国的小客商,他们没有太多本钱,不可能如那些大货商一般领着船队在港口一船一船地卸货装货,可他们也有几分机巧心思:大买卖做不成,就从唐国、沧海国甚至长城买些小物件,例如:骨笛、狼牙、檀香、首饰……
这些东西方便腾挪,只需要一个包袱便可以带着走,加上在荆吴并不算常见,自然也有些商人愿意从他们手上收了货去荆吴一些城市里去贩卖,他们这一来二去,手上的本钱足了,也就可以考虑做一笔大一些的生意,发家也就指日可待了。
虽然这一路千里迢迢,未必都是坦途,乱世之中,盗匪猖獗,大盗匪跟那些有钱的大商人大多有些交清,只需要每次缴纳“保护费”,就能领着庞大商队过路。而小盗匪不敢去打劫这些大商人,也就只敢找这些如无根浮萍一般的商人下手。
山林之间,不知有多少枯骨。
“血魔牙嘞!血魔牙嘞!”正在秦轲沉思的时候,耳畔却传来了一个行商的吆喝声。
血魔牙?秦轲见过了长城来的木兰、苏定方和那些魁梧的军士,知道长城的实力足以抗衡当今世上任何一国,而这样一支铁军,却在长城之上年年保持着极高的战损,也不知道那些从“不可知之地”而来的凶兽血魔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想到这里,秦轲牵着黑风,缓缓靠近商贩。
此刻行商面前已经围了不少人,各自有各自的表情,但都是在对血魔牙品头论足。秦轲的目光穿过众人的肩膀,看见那地摊上零星摆放着的数十颗尖牙,先是吃了一惊。
这些牙齿说大不大,但说小不小,每一根都如成年人食指一般粗,惨白如雪,可锋锐却远比所有人想象得都可怕,当商贩小心翼翼地握住一根末端,用尖锐的那一头在一块麻布上一划,麻布几乎都没发出任何撕裂声响,就已经被切成两截,而当他再找了一块石头,把尖牙顶着石头,再用另外一块石头在末端一敲。
尖牙蛮横地破开坚硬的石块,就像是一枚钉子一般,深深地陷入在里面。
他废了半天劲,最终还是没能拔出尖牙,索性直接拿着另外一块石头,连敲了好多下,终于把石头砸开,里面的尖牙根本没有一丝损毁,尖端依然锋锐如针。
秦轲吸了一口凉气,光凭这样的牙齿就可以感觉出血魔这种凶兽的可怕,而更可怕的是,血魔这种凶兽从不单独行动,每次出动都犹如一支大军,长城的势力到底是怎么跟这种东西麝战了数千年的?
而行商做完了演示,也笑着对众人道:“各位瞧一瞧看看一看啦。这可是我专门到长城买的,这头血魔是漏网之鱼,受伤之后闯过了长城,却死在了一位农夫家门口,我也是和老乡磨了好久才收了来的,在长城那边,这可是上好的军需物资……各位也看得出来,这血魔牙锋锐无比,就连精铁也未必比得上,当然了,这东西,要么做成箭头,要么做暗器,就算都不行,也能做成首饰挂着辟邪,老少爷们您说是不是?不二价,二银子一根,说贵不贵啦?”
二两银子,足可以说是普通人家一个月的收入了,若说这是买所有的牙齿,众人还觉得实惠,可说二两银子一根,他这说贵不贵,自然就显得有些可笑。
周围的人都是一阵摇头,有人则是嘲讽:“不就是几根牙齿,二两银子一根,怎么不去抢?”
行商倒是也不生气,只说:“各位,本人也不强求,愿买则买,不愿意就作罢,好东西不怕没人识货。”说到这里,他又继续扯着嗓子喊了起来,“血魔牙咧!”
片刻之后,秦轲牵着马匹,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看着自己手里的一捆血魔牙,微微地苦笑。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鬼使神差地就买下了这些血魔牙,虽然说商贩最后还是给他打了半折,一两银子一根,可十二根血魔牙仍然花去了他十二两。
或许是因为自己刚刚买了一把好弓,正好需要买些箭矢?那这和那些大姑娘家买了根簪子之后,就忙不迭地去买配套的罗裙、绣鞋的所做作为有什么两样?
秦轲甩了甩脑袋,尽力地把这种扭扭捏捏的想法抛到了九霄云外。
只不过一壶箭去兵器铺买,也不过二两银子,这些血魔牙做成箭矢虽然厉害,可秦轲总觉得自己有些冲动了。
“当初就该找苏兄要一些……”秦轲咕哝着道,“他从长城而来,身上指不定带着一大把这东西……不过听说这血魔血中带毒,不知道这牙齿上会不会也沾着几分毒素?”
说归说,买都买了,总不可能再把这些牙齿还回去,秦轲最后看了一眼这些白花花的尖牙,索性一股脑都塞进了包袱底,不再多想。
等到他逐渐深入九江城内,映入眼帘的自然是形形色色、琳琅满目的店铺。
他找人问了路,那人听了秦轲的叙述表情古怪,更是回应了他一个十分暧昧的眼神,这倒是让秦轲分外摸不着头脑。
而当他按照那人的说法往东行走了约二里路,再转进了另外一条街道之后……他总算明白了那眼神的意味何在。
这里是……无数的青楼。
秦轲毕竟也算是见识过建邺大都那样的繁华之人,看到这番景象也不会有多么大惊小怪,想来行商们终年忙忙碌碌,从南到北从西到东的,路上风餐露宿,过山的时候还得提防盗匪,好不容易能来到九江城,都会想着要好好“放松”一下。
有了这些愿意撒大把银子的客商,这城内的青楼别苑自然也十分“应景”地如雨后竹笋一般,纷纷破土而出,现如今,每一家看起来都经营得蒸蒸日上,灯红酒绿绵延不绝,竟不知是覆盖了多少条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