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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心碎了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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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旭登时感觉糟糕,自己半夜的心血跑了。

    但是他刚刚心思转换,这个怪人就朝着骆驼的方向跑了过去。

    几乎只是瞬间,他就追上了骆驼,并且将骆驼给重新带了回来。

    赵旭心里赞叹,这真是神乎其神!自己要是有他的一半本领,就回去杀石敬瑭和刘知远,还有狗皇帝!

    “我已经在普济坟前杀了这些恶贼其中之一的李北九,祭拜普济,”赵旭冷声说道:“只恨我打不过他们人多,否则,如此禽兽,剥皮抽筋对待他们,都是轻的!”

    王若熙从来不知道赵旭还经历过这么多的事情。她看着赵旭,正在想,那人问道:“你将你遇到普济之后,直至到这里的之前的事情,原原本本,给我说一遍。”

    这人貌丑而心细。赵旭咽了一口吐沫,说:“我去喝……”

    他只说了三个字,那人扔过来一个水囊,赵旭解开囊口就喝,表现的一点都不对水囊里的水质怀疑。

    “我有心杀谢乐迪高云翔为普济报仇,但进不了太原城,但既然知道他们要去劫持王姑娘,我就先行一步到了娘娘山,伺机动手……”

    这中间的经历太过于曲折,这个面容恐怖的人一直听的很是仔细,而王若熙每每听到惊心动魄之际,都情不自禁的发出了“啊”、“呀”、“哦”的声音。

    直到此时,王若熙才差不多明白了赵旭一直以来为什么要不停的跑,也明白了他为什么那会有心将自己送到绥州木家。

    他救了自己,自己如今还在拖累他。

    高云翔、谢乐迪这伙人,真是太令人气愤了。

    “我们去太原,将普济重新收殓,”这个怪人仔细问了普济的葬身之地,将经书再次放到盒子里,包裹好后直接背在了他的身上。

    “可是,前辈,我答应过普济,要将经书送到龙泉寺的,”赵旭听到这人说收殓普济,心里已经有些醒悟,不过嘴上将话还是要说出来的。

    “让普济来送经书的,是我,”这人看着远处灰黑的地方说道:“我是普济的叔叔。”

    “叔叔?”赵旭听了对这人行礼,说:“前辈。赵旭有礼了。请前辈勿怪。我与普济相识时间虽短,但情如弟兄,前辈既然是普济的叔叔,自然也是我赵旭的叔叔。普济给我说,他自小就在大悲寺里,是个孤儿,前辈你……”

    “是我将他送到大悲寺的,他那会还在襁褓之中,哪里知道!”

    这人说着,一晃到了这些断壁残垣的一个偏角,赵旭和王若熙对视一眼,跟了过去。

    “这里,曾经是我们的家。”

    “家?”王若熙看看四周,心里疑惑。

    “不错!这是我们的家,但是已经被毁了,”这人说着声音猛地大了起来:“全毁了!”

    赵旭怕这个自称普济叔叔的怪人又发狂,就护着王若熙,这人转过头看着赵旭:“不错,我就是党项人!这里曾经是党项人的领地。”

    党项人?

    赵旭听的不明白,王若熙却知道,她看赵旭不吭声,轻声说:“据说,党项人来源于西羌,汉时形成了八部,其中以拓跋氏最强。”

    “前唐黄巢叛乱,前唐王传檄全唐勤王,当时的宥州刺史是党项族的拓跋思功,他带兵收复了长安,被唐僖宗赐姓为‘李’。”

    “小姑娘说的对。我叫李顺才,普济的名字叫李思德。是,我们就是拓跋家族人,”这人说着深吸一口气:“拓跋,意思就是高地,我们的先祖是拓拔赤辞。”

    原来普济俗家名字叫李思德,这人却叫李顺才。

    赵旭再次施礼,李顺才说:“我在龙泉寺挂名做和尚,那也是最近的事情,法名不说也罢。”

    “不知叔叔当初怎么将思德兄送到吴越国去了?”赵旭见李顺才本领了得,嘴上直接改口。

    李顺才说:“为什么?为什么!”

    “只为我们自己人不争气!”

    李顺才说着声音又大了起来,不过这会赵旭已经不再害怕,知道李顺才身上必定遭遇过大难。

    王若熙还是紧紧的跟在赵旭身后。

    李顺才说道:“几十年前,四处战乱,党项人自己不团结,整族被吐蕃人追杀,无奈之下,头领带着大家投靠了契丹人,以求得到庇护。”

    “但是契丹人同吐蕃人一样,也欺负党项人,根本不将党项人当人看。多数党项族人认为忍耐一下也能生存,因为他们觉得到哪里都一样,不愿意再漂泊,寄居契丹人篱下,仰人鼻息。”

    “有一次,契丹耶律阿保机带兵去征讨他们族别的部落,却在党项人中征兵。很多党项青壮都应命从征,我和我哥哥不从,阿保机的手下带人杀了我哥和我嫂嫂震慑,我拼命救出思德,和别的没有血性的族人分道扬镳。”

    “混乱中,我朝不保夕,带着思德更是凶险,最后将思德送到了吴越的大悲寺。”

    中原连年战乱,契丹、党项、吐蕃、回鹘之间当时也不安宁。相对而言,吴越倒是平静一些,李顺才那么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我将思德送走,回来后就杀了阿保机的那个手下,为我兄长嫂嫂报仇,但阿保机身边护卫太多,我屡次偷袭,一直不能得手。”

    “有一次,我刺杀不成,被阿保机手下追杀,从山崖之上掉落,本以为必死无疑。不料天不灭我,我摔倒之地地热喷发,热气将我从山下喷到高空,掉进雪湖,就成了这样。”

    果然李顺才有大灾难,赵旭不禁对让人恐怖的李顺才心生怜悯。

    “阿保机如今已经和前些年不同,他统一契丹,势力更强,我日益老朽,要杀他已经力不从心。大悲寺和龙泉寺两位主持是师兄弟,我得知大悲寺要派人将玄奘的《金刚经》送至凉州,于是托龙泉寺主持,给吴越大悲寺方丈写信,指定让思德前来。”

    指定让普济到凉州?不是因为他自身跑得快?

    李顺才仿佛知道赵旭在想什么:“他自小在庙里,没有经历过人世沧桑,哪里知道世途艰险!我曾两次暗自到吴越大悲寺看他,他每日浑浑沌沌,只沉寂于书经当中,全然没有觉悟,不知家门血海深仇,这样下去,大仇何日能报!”

    “玉不琢不成器,叫他来凉州,就是叫他历练。”

    李顺才几次到过大悲寺,悄悄观察普济,恐怕是因为他自己容貌问题,有些惊骇世俗,再有,还是想让普济亲自到了凉州,经过一路的艰辛坎坷之后,到时候再给他说是党项人的事,应该会更好的起到效果。

    “党项人如今差不多已经被他族同化,更无他念。我对此无力更改,只想在有生之年看到阿保机死。”

    李顺才用变异的声音亢声说道:“纵观几十年来,不是这族杀他族,就是别族杀这族,杀来杀去的,路数也就是那几个。眼前几乎每一个时兴的愚蠢观念,以前都被人尝试过,并且造成了灾难,这种情况屡次发生,我自然不能左右,但是报仇属于私人恩怨,我必将全力以赴,至死方休!”

    赵旭觉得李顺才说的话,简直就是说出了自己的心里所想。

    “假使我从不知道自由,我本就可以忍受奴役。党项人如今这样的甘于堕落消沉,那由得他们,我李顺才即便今后成了脱了毛的鹰,也不会和一群待宰的锦鸡为伍。”

    赵旭听的热血沸腾:“李叔叔不要先将经书送到龙泉寺?”

    李顺才手里抓着一块石头猛地扔了出去,石头“呼”的飞出,也不知道落到了何处,说:“书是死的,没有人看,书写的再好,又有何用!”

    “好,我和李叔一起到太原!”赵旭大声说道:“杀高云翔!杀谢乐迪!”

    李顺才猛然的看着赵旭的腿问:“你的腿上是不是有负重?”

    赵旭脸一红,拉起外衣让李顺才看自己的腿。

    王若熙也瞧了过去,看到赵旭腿上绑着一个扁平的布袋一样的东西,里面鼓囊囊的,也不知道是什么。

    “我见到思德兄行动敏捷……他言说,他在大悲寺每天挑水,日积月累,水桶越来越大,他的行动也越来越是轻捷……”

    “……我是想……”

    这个心思深沉,比自己遇到的同龄人成熟的多的赵旭,竟然还会不好意思。王若熙觉得自己看到了赵旭的不同面。

    李顺才已经明白了赵旭的意思:“思德身轻,虽然和挑水有关,但主要还是因为家族血统。我的父亲,我的兄长皆是如此,都是天生跑得快。”

    李顺才眼神变得有些黯然:“跑得快,似乎有用,但跑来跑去,到处漂泊,哪天是个头?”

    李顺才从个人的“轻身”引喻到了族人的颠仆流离。赵旭心说难道我做的都是没用的努力?

    赵旭从打定主意起,这两只腿上绑缚的铁砂袋就从没离身,即便平时睡觉,即便救王若熙的时候落水,即便这一路餐风露宿,都没有解开过。

    “你也不要失望。但凡用心,付诸精力,总会有收获。”李顺才说着跳到了残墙外面,让赵旭过来打自己。

    赵旭知道李顺才有心试自己的本领,但这会用刀已经不妥,就从沙土里捡了一支木棍当做刀,使出全力对着李顺才劈去。

    “嘭!”李顺才躲都没躲,提腿一脚,踹中了赵旭的胸口,一下就将赵旭给踹的倒飞出去,仰天摔倒在地上。

    赵旭暗自咬牙,腾身而起,再次拿着木棍对着李顺才刺了过去,李顺才侧腿,又是一脚,踢在赵旭的手腕上,赵旭登时手臂发麻,将木棍给丢了。

    “啊!”赵旭猛地大叫一声,全力对着李顺才扑过去,快到李顺才身边的时候,脚尖挑起沙子,朝着李顺才脸上蓬,而后倏然倒地,双脚对着李顺才的裆部猛踢。

    “嘭!”几乎没看清李顺才的动作,赵旭右腿腿弯又被踢中,整个人在沙子上溜出很远。

    完蛋了。

    自己真是没用。

    赵旭十分的沮丧。李顺才用两只不一样的眼睛看着赵旭,问:“你最拿手的本领,是什么?”

    赵旭听了瞠目结舌。

    我最拿手的本领,是什么?

    我有最拿手的本领吗?

    李顺才又问:“如果你现在遇到仇敌,你准备用什么方法、什么手段去杀死他?”

    我用什么方法?

    我有什么手段?

    没有!

    完全没有!

    赵旭猛然的一身冷汗,感觉自己能活到现在,纯粹的是靠运气。

    用刀,自己杀伤杀过几个人,用箭,自己射死射中过几个人,用别的方法,自己也伤过杀过几个人,可是到底哪种方式,才是自己最厉害的防身之术呢?

    自己哪有什么一技之长!

    似乎自己什么都会,可是什么都不精通,每次遇到危险,逮住什么用什么,一旦碰到了如刘知远和高云翔这样的人,就相形见绌,不是一星半点的不及,简直就是立刻就要逃之夭夭才行。

    “像我这样跑得很快的人,不是很多,”李顺才说道:“艺,贵精不贵多,我认为,杀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箭。”

    赵旭问:“用箭?”

    “是,用箭。为什么说用箭,因为弓箭的射程远,只要你瞄的准,力道足,一箭中的,目标就或死或伤,而你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因为你站的远,等有人追你的时候,只要箭矢还有,你还能再射。况且,你已经达到目的,就可以跑开了。”

    “而且,要想成为好射手,就要勤练臂力,当你的臂力练得足够强,你的手劲必然也就大,即便你在远方射敌,若敌方派人追上了你,寻常人能抵得过你挥刀一砍吗?”

    赵旭想说,要是像你这样的,我刀还没砍出,你就将我先踹飞了。

    李顺才像是知道赵旭在想什么,问:“假如,你将弓箭已经练成了随心所欲,箭不虚发的程度,即便我快,我能快过你手里的长弓利箭?”

    “我只怕还没有近你的身,就被你的连珠箭给射成了刺猬。”

    “还是那句话,你臂力强劲,万一我追上你,就算我很快,只要你不死,只要你砍中我一刀,你说,我会如何?”

    赵旭听了,眼睛猛地亮了。

    会的再多,不如有一技之长。是的,只要自己的箭射的准,远远达到杀伤的目的,就行了,而且还不用以身犯险……

    “近身搏斗,技能虽然重要,但一力降十会,你双臂力大无比,寻常人谁能挡得住你全力以赴的一刀?”

    李顺才说完,见赵旭陷入了沉思,他走到断墙的一边,不知道想什么去了。

    赵旭心里将李顺才刚才的话翻来覆去的想,越想越是觉得有道理,登时觉得自己似乎拨云见日,终于找到了一个让自己强大起来的契机,找到了一个可能和明确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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