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不杀之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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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子!”铁传甲大怒,刚想说话,忽然脸色一片潮红,内息紊乱,连忙盘膝坐地调理内力。
李寻欢和阿飞同样如此,虽然李寻欢的手里扣住了飞刀,但却无法锁定杨信,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杨信就在眼前,仅凭感官,居然感受不到杨信,此时李寻欢内力已乱,动弹不得,李寻欢也顾不得其他,只得盘膝坐地,调理能力。
阿飞的手已经摸到了剑柄,但这一剑,他却始终刺不出,他也无法锁定杨信,甚至阿飞野兽般的直觉也没有感觉到杨信的恶意,索性也盘膝坐地,调理内息。
古系武侠与金系武侠不同,似乎是重意不重技,过于注重意境。比如“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李寻欢,还有“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白飞仙”的白云城主叶孤城,以及“诚与剑,情与剑”的西门吹雪等等,数不胜数。
他们似乎并不注重内力的修炼。杨信感觉古系武侠与金系武侠就像华山派的剑气二宗,这属于理念上的分歧、意识形态的对立,两方世界谁强谁弱杨信并不能判断,但如果古系武侠世界如果补齐内力这块短板,同层次的比拼,应该是古系武侠全胜。
顶尖战力估且不提,单说古系武侠那让人防不胜防的下毒能力,以及匪夷所思的暗杀能力,金系武侠中人还真鲜有人能躲过,古系武侠中人太奇、太诡、太毒、太绝,也太偏激了,仿佛整个古系武侠找不到一个正常人……
“哇~”李寻欢猛地吐出一口污血,最先站了起来,发现自己以往的内伤、暗伤全部好了,体内真气澎湃,犹如一道巨浪在体内流淌,酷寒的冬季居然感觉不到一丝寒冷,甚至还感觉到自己仿佛年轻了二十岁。
阿飞同样如此,在蛮荒之地生存的他体内的暗伤、内伤以及外伤并不比李寻欢少,一粒血菩提入肚,不但各种伤势完好,丹田之中内力也是大增。
“我可以打我以前十个。”阿飞在内心深处狂吼,握住剑柄的手握得更紧了。
“唉!”铁传甲不善言辞,看了看李寻欢,见李寻欢微微点头示意,铁传甲连忙走至杨信身前,恭恭敬敬地磕了几个响头。
“我欠你一条命!”阿飞说道。
“嘛,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就当员工福利了,我的命就交给你了。”杨信笑着说道。
阿飞却连连苦笑,他虽然单纯但不傻,知道以杨信的身手根本不需要他保护,但受如此大恩,阿飞也只能紧紧地握住了手中的剑,以后有机会报答杨信之恩,总不得将自己的肚子剖开,将血菩提还给杨信吧。
“对了,以前我也认识一个叫阿飞的家伙,因自己喜欢的女孩阴差阳错之下被敌人设计而被自己的兄弟杀死,从而彻底遁入黑暗,誓要创立一个虚幻的世界与自己的恋人再相见,希望阿飞你不要像他一样极端……”杨信揶揄地说道。
杨信忽然发现阿飞跟宇智波带土还真有点类似,都是为情所困,只不过一个是始终为情所困,而另一个却从情殇之中走了出来。
“这情,我是欠大喽……”李寻欢长叹一声。
“不急,慢慢还。”
“怎么还?”李寻欢愣了一下,沉声问道。
“这个江湖太黑暗了,太压抑了,这不是我想要的江湖,江湖上的大侠们明面上伟光正,但暗地里却卑鄙无耻、男盗女娼,甚至无法用语言形容其卑劣,这是病,得治,所以……”
“所以?”李寻欢皱起了眉头,心想杨信不会大开杀戒吧,当李寻欢想到这一点时,心里突然害怕了,因为他居然无法阻止杨信,仅凭刚才那一手,李寻欢就知道自己不是杨信的对手。
好在,杨信接下来的话打消了李寻欢内心深处的忧虑。
“所以,我想成立一个医院,医治他们。”
“医院?你说的是医堂吧,你想坐堂医治他们?”李寻欢再次皱起了眉头,深知江湖险恶,那些江湖大侠是什么东西的李寻欢还是忍不住地劝谏道:“学医救不了江湖。”
“那弃医从文?从文也救不了江湖啊,如若不然,李探花为什么不身在庙堂?”杨信哈哈一笑,“放心,我开的医院与以往的医院不一样,而且名字我都想好了。”
“什么医院?”
“阿卡姆疯人院。”
“你说江湖中的大侠全是疯子?”阿飞突然问道。
“十有八九吧,当你接触了这些大侠就知道了。”杨信淡淡地说道。
李寻欢彻底看不懂杨信了,从杨信的言谈举止李寻欢很轻易地看明白杨信绝对是初入江湖的菜鸟,但此时仿佛又对江湖有着深切地认知,确切地说对着人性,对人性的阴暗面有着清晰地认知。
“既然不是好人,为什么不杀掉?”阿飞冷声说道。
李寻欢眉头一皱,这又是一问题少年,因为纯粹,所以极端,李寻欢忽然感觉到有些心累,他不敢想像,如果将杨信和阿飞放到江湖上浪,会引起多大的动荡,想想就细思极恐,令人心悸。
正当李寻欢开口扭正阿飞的世界观时,杨信开口了。
“杀戮虽然能解决制造问题的人,但并不能解决问题,阿飞,尘世间太过于复杂,杀戮只是最后的手段,相信李兄也不愿意杀人吧?”
李寻欢点了点头,沉声说道:“除非迫不得已,李某并不愿意杀人。”
“我也不喜欢杀人,我在想着如何不杀人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先讲一个‘不杀之誓’的故事,看看有没有借鉴意义,对你们有没有启发?”杨信清了清嗓子,开始缓缓地说道。
“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杰地灵阿卡姆,这是一个发生在哥谭市的故事。从前,在民风淳朴的哥谭市有个富家少爷,他家里是极富有的,他爹姓韦,人送外号‘韦半城’。
不过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他父母死了,被一个强盗杀死在他面前,要知道他们住的那座城哥谭市可不是什么太平安乐之地,这样的强盗比阴沟里的老鼠还多……”
阿飞忍不住道:“很无趣的故事,后来那个富家少爷拜师练武去报仇了么?”
“当然不是!”
“不是?”阿飞眉头不禁一皱,差点就说你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
李寻欢也挑了挑眉毛,开始对这故事感兴趣了。
“这个富家少爷的确拜师练了武,他也找到了当年杀他父母的仇人,但这个富家少爷却没有杀了他。”
“为什么?”阿飞惊声问道。
“贼子!”铁传甲大怒,刚想说话,忽然脸色一片潮红,内息紊乱,连忙盘膝坐地调理内力。
李寻欢和阿飞同样如此,虽然李寻欢的手里扣住了飞刀,但却无法锁定杨信,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杨信就在眼前,仅凭感官,居然感受不到杨信,此时李寻欢内力已乱,动弹不得,李寻欢也顾不得其他,只得盘膝坐地,调理能力。
阿飞的手已经摸到了剑柄,但这一剑,他却始终刺不出,他也无法锁定杨信,甚至阿飞野兽般的直觉也没有感觉到杨信的恶意,索性也盘膝坐地,调理内息。
古系武侠与金系武侠不同,似乎是重意不重技,过于注重意境。比如“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李寻欢,还有“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白飞仙”的白云城主叶孤城,以及“诚与剑,情与剑”的西门吹雪等等,数不胜数。
他们似乎并不注重内力的修炼。杨信感觉古系武侠与金系武侠就像华山派的剑气二宗,这属于理念上的分歧、意识形态的对立,两方世界谁强谁弱杨信并不能判断,但如果古系武侠世界如果补齐内力这块短板,同层次的比拼,应该是古系武侠全胜。
顶尖战力估且不提,单说古系武侠那让人防不胜防的下毒能力,以及匪夷所思的暗杀能力,金系武侠中人还真鲜有人能躲过,古系武侠中人太奇、太诡、太毒、太绝,也太偏激了,仿佛整个古系武侠找不到一个正常人……
“哇~”李寻欢猛地吐出一口污血,最先站了起来,发现自己以往的内伤、暗伤全部好了,体内真气澎湃,犹如一道巨浪在体内流淌,酷寒的冬季居然感觉不到一丝寒冷,甚至还感觉到自己仿佛年轻了二十岁。
阿飞同样如此,在蛮荒之地生存的他体内的暗伤、内伤以及外伤并不比李寻欢少,一粒血菩提入肚,不但各种伤势完好,丹田之中内力也是大增。
“我可以打我以前十个。”阿飞在内心深处狂吼,握住剑柄的手握得更紧了。
“唉!”铁传甲不善言辞,看了看李寻欢,见李寻欢微微点头示意,铁传甲连忙走至杨信身前,恭恭敬敬地磕了几个响头。
“我欠你一条命!”阿飞说道。
“嘛,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就当员工福利了,我的命就交给你了。”杨信笑着说道。
阿飞却连连苦笑,他虽然单纯但不傻,知道以杨信的身手根本不需要他保护,但受如此大恩,阿飞也只能紧紧地握住了手中的剑,以后有机会报答杨信之恩,总不得将自己的肚子剖开,将血菩提还给杨信吧。
“对了,以前我也认识一个叫阿飞的家伙,因自己喜欢的女孩阴差阳错之下被敌人设计而被自己的兄弟杀死,从而彻底遁入黑暗,誓要创立一个虚幻的世界与自己的恋人再相见,希望阿飞你不要像他一样极端……”杨信揶揄地说道。
杨信忽然发现阿飞跟宇智波带土还真有点类似,都是为情所困,只不过一个是始终为情所困,而另一个却从情殇之中走了出来。
“这情,我是欠大喽……”李寻欢长叹一声。
“不急,慢慢还。”
“怎么还?”李寻欢愣了一下,沉声问道。
“这个江湖太黑暗了,太压抑了,这不是我想要的江湖,江湖上的大侠们明面上伟光正,但暗地里却卑鄙无耻、男盗女娼,甚至无法用语言形容其卑劣,这是病,得治,所以……”
“所以?”李寻欢皱起了眉头,心想杨信不会大开杀戒吧,当李寻欢想到这一点时,心里突然害怕了,因为他居然无法阻止杨信,仅凭刚才那一手,李寻欢就知道自己不是杨信的对手。
好在,杨信接下来的话打消了李寻欢内心深处的忧虑。
“所以,我想成立一个医院,医治他们。”
“医院?你说的是医堂吧,你想坐堂医治他们?”李寻欢再次皱起了眉头,深知江湖险恶,那些江湖大侠是什么东西的李寻欢还是忍不住地劝谏道:“学医救不了江湖。”
“那弃医从文?从文也救不了江湖啊,如若不然,李探花为什么不身在庙堂?”杨信哈哈一笑,“放心,我开的医院与以往的医院不一样,而且名字我都想好了。”
“什么医院?”
“阿卡姆疯人院。”
“你说江湖中的大侠全是疯子?”阿飞突然问道。
“十有八九吧,当你接触了这些大侠就知道了。”杨信淡淡地说道。
李寻欢彻底看不懂杨信了,从杨信的言谈举止李寻欢很轻易地看明白杨信绝对是初入江湖的菜鸟,但此时仿佛又对江湖有着深切地认知,确切地说对着人性,对人性的阴暗面有着清晰地认知。
“既然不是好人,为什么不杀掉?”阿飞冷声说道。
李寻欢眉头一皱,这又是一问题少年,因为纯粹,所以极端,李寻欢忽然感觉到有些心累,他不敢想像,如果将杨信和阿飞放到江湖上浪,会引起多大的动荡,想想就细思极恐,令人心悸。
正当李寻欢开口扭正阿飞的世界观时,杨信开口了。
“杀戮虽然能解决制造问题的人,但并不能解决问题,阿飞,尘世间太过于复杂,杀戮只是最后的手段,相信李兄也不愿意杀人吧?”
李寻欢点了点头,沉声说道:“除非迫不得已,李某并不愿意杀人。”
“我也不喜欢杀人,我在想着如何不杀人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先讲一个‘不杀之誓’的故事,看看有没有借鉴意义,对你们有没有启发?”杨信清了清嗓子,开始缓缓地说道。
“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杰地灵阿卡姆,这是一个发生在哥谭市的故事。从前,在民风淳朴的哥谭市有个富家少爷,他家里是极富有的,他爹姓韦,人送外号‘韦半城’。
不过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他父母死了,被一个强盗杀死在他面前,要知道他们住的那座城哥谭市可不是什么太平安乐之地,这样的强盗比阴沟里的老鼠还多……”
阿飞忍不住道:“很无趣的故事,后来那个富家少爷拜师练武去报仇了么?”
“当然不是!”
“不是?”阿飞眉头不禁一皱,差点就说你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
李寻欢也挑了挑眉毛,开始对这故事感兴趣了。
“这个富家少爷的确拜师练了武,他也找到了当年杀他父母的仇人,但这个富家少爷却没有杀了他。”
“为什么?”阿飞惊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