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五章 猞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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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获的这只大猫让李安颇为兴奋,这只大猫从外形上看,非常类似一种叫猞猁的动物,这是一种猛兽,威力很大的猛兽,其个头虽然不是很大,与家养的田园犬也差不多,但战斗力和身体的灵活性却远胜田园犬,想要动用田园犬将其擒获是不可能的,就算放出几十只一起上也抓不住猞猁。
猞猁是一种喜欢寒冷的动物,所以,它基本上生活在比较寒冷的北部地区,比如大唐的东北一带,就有很多的猞猁,而较南部的高山上也有猞猁的分布,因为高山也意味着寒冷,是猞猁所喜欢的生活环境。
长安城也属于靠北的地方,附近的山中自然也会有猞猁的分布,不过,相对于营州一带而言,这里的猞猁数量很少,一般是很难发现的,所以,在发现这个大猫之后,李安才会如此的兴奋。
在大唐的皇家兽苑,里面有很多珍惜的动物,其中,最珍贵的是远方进贡来的猛兽,比如来自非洲草原的雄狮,长颈鹿等等,也有一些是大唐境内的稀有猛兽。
猞猁这种动物自然也是有的,不过,大唐兽苑可不是谁都能随便去参观的,一般人还真的不容易看到猞猁,有很多长安城的老百姓,活了一辈子了,都没有见过猞猁是什么动物。
这其实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皇帝又不可能天天去兽苑参观猛兽,放在兽苑养着平白无故的消耗资源,属于纯消耗机构,其实,完全可以把大唐的皇家兽苑打造成大唐动物园,如此一来,所有的百姓都能去看这些动物了,当然,是要付门票的,这样,皇家兽苑不但不会成为朝廷的负担,反而还能给朝廷带来不菲的收入,可谓是一举多得。
不过,这种想法未必能获得支持,人都是自私的,皇帝尤其如此,若是普通的老百姓都能看到所有的珍惜动物,又怎么能体现皇帝的高高在上呢?就是因为拥有了别人所没有的东西,所以,皇帝才显得高高在上,若是皇帝拥有的与普通百姓一样多,那这个皇帝当的还有什么劲儿。
不过,长安城如此之大,若是没个大型动物园的话,那也太不完整了,如此,怎么能体现大唐帝国的开放与包容。
大唐之所以叫大唐,就是要拥有别人所没有的,尤其是作为都城的长安城,拥有的各种娱乐机构越多就越是有利于大唐的名声。
看到猞猁就想到建设动物园,李安真是太佩服自己了,前几日就是因为一个郊游,看到野外的野生动物比前几年少了很多,所以,李安就建设了骊山养殖基地,现在又萌生建设动物园的想法了。
这些想法可不是一时心血来潮,因为这些都是最基本的,随着大唐的逐步繁荣,老百姓的腰包渐渐的鼓起来了,而逐步富裕起来的老百姓,必然有着各种各样的生活需求,吃点可口的野味,看看珍惜的动物,这些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人生需求了,而李安就是要尽可能的满足普通老百姓,富裕起来之后的各种人生需求。
人的需求最基础的是吃饭喝水的需求,只有这样人才能够活着,而在这些满足之后,人就会有吃更可口食物的需求,有生理的需求,还有就是好奇心的需求。
按照理论上来说,人的需求其实是永远没有止境的,而需求得不到满足之后,人就会产生不满的兴趣,只有得到满足了,人才会开心,社会才会更加的繁荣。
这只猞猁是护卫们设计用网子捕获的,不过,由于猞猁太过于凶猛,一直在不停的挣扎,为了众人的安全,护卫们一起努力将其关入了一个粗壮的笼子里,这样,猞猁就伤不到人了。
“幸好这只大猫被抓住了,若是突然窜出来伤人,那就很糟糕了。”
一名护卫开口说道。
从猞猁挣扎的样子,就知道这种动物是非常凶猛的野兽,对人的威胁非常大,一旦向人发现攻击,必定会给人造成极大的伤害,甚至,可以把人轻松的咬死。
当然,除非饿极了或者被逼急了,否则,猞猁是不会向人发起攻击的,因为这种凶猛的野兽胆子不够大,它也非常明白人类是非常强大的智慧生物,不是它这种野兽能惹得起的。
“昨夜两个工匠吵架,一个说从家里带来的肉被另一个偷了,另一个死活不承认,或许,是被这畜生给偷了吧!”
“还真的有可能,这家伙一看就是吃肉的,肯定是个小偷。”
按照猞猁的灵巧性来说,当小偷是妥妥的,猞猁完全具备当小偷的能力,而且,它偷东西一般还不会被人发现,这也是在自然界捕猎的时候所练就的本领,若是很容易的就被发现了,那么,猞猁就会惊跑小动物,从而什么都捕不到了。
而李安麾下的护卫之所以能捕到猞猁,是因为碰巧把这个家伙逼到了一个无法逃脱的角落,从而轻松的将其捕获,另外,由于山谷的出入口被堵住了,所以,三天的时间,这只猞猁都没能逃离这个山谷。
看到狐狸的时候,李安还能想到寻找一窝小狐狸,但看到猞猁之后,李安就没有这样的想法,这是因为猞猁与狐狸不同,它是一种离群独居,孤身活跃在广阔空间里的野生动物,且是没有固定巢穴的夜间猎手。
白天,它可躺在岩石上晒太阳,或者为了避风雨,静静地躲在大树下。它既可以在数公顷的地域里孤身蛰居几天不动,也可以连续跑出十几千米而不停歇。擅于攀爬及游泳,耐饥性强,可在一处静卧几日,不畏严寒,喜欢捕杀狍子等中大型兽类。晨昏活动频繁,活动范围视食物丰富程度而定,有占区行为和固定的排泄地点,也就是说,猞猁有上厕所的习惯,这点跟人还挺像的。
猞猁的性情与狐狸倒是有几分相似,都是狡猾而又谨慎,遇到危险时会迅速逃到树上躲蔽起来,有时还会躺倒在地,假装死去,从而躲过敌人的攻击和伤害。在自然界中,虎、豹、雪豹、熊等大型猛兽都是猞猁的天敌,如果遭遇到狼群,也会被紧紧追赶、包围而丧命,一般都难以逃脱。
猞猁的主要食物是各种类型的野兔,所以在很多地方猞猁的种群数量也会随着野兔数量的增减而上下波动,除了野兔外,它猎食的对象还有很多,包括各种松鼠、野鼠、旅鼠、旱獭和雷鸟、鹌鹑、野鸽和雉类等各种鸟类,有时也会袭击麝、狍子和鹿的幼崽,以及猪崽、小羊等家畜。
大唐营州的猞猁在冬季捕获猎物后,会将吃剩的肉埋在积雪下“冷藏”,待饥饿时取食。野兔占了它们饮食的大多数,每天要消耗两斤到五斤的肉,在狩猎区,猞猁可以控制野兔的数量,每年它们可以杀死当地一到四成的野兔种群。
在捕捉猎物时,常借助于草丛、灌丛、石头、大树等做掩体,埋伏在猎物经常路过的地方等候着,两眼警惕地注视着四周的动静。它的忍耐性极好,能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卧上几个昼夜,待猎物走近时,才出其不意地冲出来,捕获猎物。
如果一跃捕空,突击没有成功,使猎物溜走了,也不会穷追猎物,而是再回到原处,耐心地等待下一次机会。有时它也悄悄地漫游,看到猎物正在专心致志地取食,便蹑手蹑脚地潜近,再潜近,冷不防地猛扑过去,使猎物莫名其妙地束手就擒。
猞猁也善于游泳,但不轻易下水。它还是个出色的攀岩能手,爬树的本领也很高,甚至可以从一棵树纵跳到另一棵树上,所以能捕食树上的鸟类,尤其是在夜间,当林中一片寂静、栖居在树上的鸟类都进入了梦乡的时候,便伸出利爪得心应手地猎取食物
按说既然猞猁会爬树,为什么会被困在山谷几天几夜呢?难道是不想离开自己生活已久的地盘,想要长期占领这里。
其实,李安觉得,或许是因为山谷的丝绸太陡峭了,猞猁虽然会爬树,但对于陡峭的悬崖却是无能为力,它没有办法突破悬崖的阻碍,只能被困在里面,另外,它也非常惧怕人类的活动,或许它曾见过猎人猎杀动物,所以,只要见到人就躲得远远的,从而不敢从护卫众多的通道离开,还有一个原因,或许是猞猁觉得山谷足够大,人类进入山谷不会待太长的时间,肯定会很快离开的,从而也就不急着逃离了,可没有想到,李安是要长期永远的占据这里。
雄性猞猁是四海为家的,而雌性猞猁却需要筑巢,而巢穴的位置,一般在岩石缝隙或者树洞内,每年二到四月交配,怀胎只有短暂的两个月,一次下崽能达到三四只的样子。
猞猁与猫狗差不多,寿命都是比较短暂的,正常情况下,猞猁能活十二年左右,人工圈养的猞猁寿命守卫长一些,能达到二十多年,是野外猞猁寿命的两倍左右。
猞猁也是比较早熟的,雄性猞猁三岁就成年了,而雌性猞猁更厉害,两岁就可以生小崽子了,而小崽子在一岁左右的时候,就会离开母亲,自己出去打拼,算是自立比较早的动物了。
而猞猁最大的特色,是两只直立耳朵的尖端,都生长着耸立的长长的深色丛毛,长度有四五公分的样子,其中,还还夹杂着几根白毛,很像戏剧中武将头盔上的翎子,为其增添了几分威严的气势。
耳壳和笔毛能够随时迎向声源方向运动,有收集音波的作用,如果失去笔毛就会影响它的听力,所以,猞猁是非常爱惜自己丛毛的。
猞猁虽然是一种非常凶猛的野兽,但也是可以进行人工驯化的,任何野兽理论上都是能够人工驯化的,只不过,不同的动物驯化的难度各不相同,有的非常容易驯化,而有的动物却很难驯化。
猞猁的驯化难度一般,还是能够驯化的,只不过,猞猁的外形不是太好,不符合大唐贵族的审美。
在很多大唐贵族看来,豹子这种动物才是最符合他们审美标准的,如此,很多贵族会饲养驯化过的豹子,并给豹子戴上项圈,将其当作宠物来喂养。
在后世,人们想要看到活的豹子,只能去动物园观赏,而在大唐这个时代,你走在大街上,都是有机会看到豹子的,甚至还能看到来自非洲大陆的猎豹。
唐朝贵族喜欢像牵着狗一样牵着猎豹满大街走,他们觉得这样很威风,很能体现自己的贵族气质,毕竟,猎豹属于非洲大陆的动物,在大唐是比较罕见的,牵着罕见的猎豹,自然能够体现贵族的身份。
贵族自己是不会驯化猎豹的,这些猎豹从西域胡商那里买的时候,就已经是被驯化的温顺动物了。
也就是说,在西域诸国,有人会驯化野兽,而且,数量应该还不少。
按照历史的记录,在当时的西域诸国王国中,狩猎在国王和贵族之中风靡一时,且长盛不衰,由此应运而生了一批专门为皇家训练专用鹞鹰,猎犬,猎豹的驯兽师。
不过,驯化猎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与很多人想象中不同,驯化猎豹的方式并非是捕捉幼崽从小养大,而是捕捉体力健壮的成年猎豹,然后通过和女真人熬鹰方式极为相似的手段,磨去它的野性,循序渐进让它逐步适应与人类接触,直至最后能牵着它满街溜达,彼此相安无事。
接下来,还要培养猎豹先捕猎、后获得干肉赏赐的条件反射,这一阶段又与马戏团驯兽极为类似。总之驯兽师与猎豹之间建立起足够的互相信任与亲近,猎豹能做到飞奔而出捕获猎物后,第一时间会返回到驯兽师身边索取干肉,而不是一去不回头趁机逃跑,身处人群能做到安之若素,处之泰然,猎豹的驯化过程才彻底完成。
捕获的这只大猫让李安颇为兴奋,这只大猫从外形上看,非常类似一种叫猞猁的动物,这是一种猛兽,威力很大的猛兽,其个头虽然不是很大,与家养的田园犬也差不多,但战斗力和身体的灵活性却远胜田园犬,想要动用田园犬将其擒获是不可能的,就算放出几十只一起上也抓不住猞猁。
猞猁是一种喜欢寒冷的动物,所以,它基本上生活在比较寒冷的北部地区,比如大唐的东北一带,就有很多的猞猁,而较南部的高山上也有猞猁的分布,因为高山也意味着寒冷,是猞猁所喜欢的生活环境。
长安城也属于靠北的地方,附近的山中自然也会有猞猁的分布,不过,相对于营州一带而言,这里的猞猁数量很少,一般是很难发现的,所以,在发现这个大猫之后,李安才会如此的兴奋。
在大唐的皇家兽苑,里面有很多珍惜的动物,其中,最珍贵的是远方进贡来的猛兽,比如来自非洲草原的雄狮,长颈鹿等等,也有一些是大唐境内的稀有猛兽。
猞猁这种动物自然也是有的,不过,大唐兽苑可不是谁都能随便去参观的,一般人还真的不容易看到猞猁,有很多长安城的老百姓,活了一辈子了,都没有见过猞猁是什么动物。
这其实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皇帝又不可能天天去兽苑参观猛兽,放在兽苑养着平白无故的消耗资源,属于纯消耗机构,其实,完全可以把大唐的皇家兽苑打造成大唐动物园,如此一来,所有的百姓都能去看这些动物了,当然,是要付门票的,这样,皇家兽苑不但不会成为朝廷的负担,反而还能给朝廷带来不菲的收入,可谓是一举多得。
不过,这种想法未必能获得支持,人都是自私的,皇帝尤其如此,若是普通的老百姓都能看到所有的珍惜动物,又怎么能体现皇帝的高高在上呢?就是因为拥有了别人所没有的东西,所以,皇帝才显得高高在上,若是皇帝拥有的与普通百姓一样多,那这个皇帝当的还有什么劲儿。
不过,长安城如此之大,若是没个大型动物园的话,那也太不完整了,如此,怎么能体现大唐帝国的开放与包容。
大唐之所以叫大唐,就是要拥有别人所没有的,尤其是作为都城的长安城,拥有的各种娱乐机构越多就越是有利于大唐的名声。
看到猞猁就想到建设动物园,李安真是太佩服自己了,前几日就是因为一个郊游,看到野外的野生动物比前几年少了很多,所以,李安就建设了骊山养殖基地,现在又萌生建设动物园的想法了。
这些想法可不是一时心血来潮,因为这些都是最基本的,随着大唐的逐步繁荣,老百姓的腰包渐渐的鼓起来了,而逐步富裕起来的老百姓,必然有着各种各样的生活需求,吃点可口的野味,看看珍惜的动物,这些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人生需求了,而李安就是要尽可能的满足普通老百姓,富裕起来之后的各种人生需求。
人的需求最基础的是吃饭喝水的需求,只有这样人才能够活着,而在这些满足之后,人就会有吃更可口食物的需求,有生理的需求,还有就是好奇心的需求。
按照理论上来说,人的需求其实是永远没有止境的,而需求得不到满足之后,人就会产生不满的兴趣,只有得到满足了,人才会开心,社会才会更加的繁荣。
这只猞猁是护卫们设计用网子捕获的,不过,由于猞猁太过于凶猛,一直在不停的挣扎,为了众人的安全,护卫们一起努力将其关入了一个粗壮的笼子里,这样,猞猁就伤不到人了。
“幸好这只大猫被抓住了,若是突然窜出来伤人,那就很糟糕了。”
一名护卫开口说道。
从猞猁挣扎的样子,就知道这种动物是非常凶猛的野兽,对人的威胁非常大,一旦向人发现攻击,必定会给人造成极大的伤害,甚至,可以把人轻松的咬死。
当然,除非饿极了或者被逼急了,否则,猞猁是不会向人发起攻击的,因为这种凶猛的野兽胆子不够大,它也非常明白人类是非常强大的智慧生物,不是它这种野兽能惹得起的。
“昨夜两个工匠吵架,一个说从家里带来的肉被另一个偷了,另一个死活不承认,或许,是被这畜生给偷了吧!”
“还真的有可能,这家伙一看就是吃肉的,肯定是个小偷。”
按照猞猁的灵巧性来说,当小偷是妥妥的,猞猁完全具备当小偷的能力,而且,它偷东西一般还不会被人发现,这也是在自然界捕猎的时候所练就的本领,若是很容易的就被发现了,那么,猞猁就会惊跑小动物,从而什么都捕不到了。
而李安麾下的护卫之所以能捕到猞猁,是因为碰巧把这个家伙逼到了一个无法逃脱的角落,从而轻松的将其捕获,另外,由于山谷的出入口被堵住了,所以,三天的时间,这只猞猁都没能逃离这个山谷。
看到狐狸的时候,李安还能想到寻找一窝小狐狸,但看到猞猁之后,李安就没有这样的想法,这是因为猞猁与狐狸不同,它是一种离群独居,孤身活跃在广阔空间里的野生动物,且是没有固定巢穴的夜间猎手。
白天,它可躺在岩石上晒太阳,或者为了避风雨,静静地躲在大树下。它既可以在数公顷的地域里孤身蛰居几天不动,也可以连续跑出十几千米而不停歇。擅于攀爬及游泳,耐饥性强,可在一处静卧几日,不畏严寒,喜欢捕杀狍子等中大型兽类。晨昏活动频繁,活动范围视食物丰富程度而定,有占区行为和固定的排泄地点,也就是说,猞猁有上厕所的习惯,这点跟人还挺像的。
猞猁的性情与狐狸倒是有几分相似,都是狡猾而又谨慎,遇到危险时会迅速逃到树上躲蔽起来,有时还会躺倒在地,假装死去,从而躲过敌人的攻击和伤害。在自然界中,虎、豹、雪豹、熊等大型猛兽都是猞猁的天敌,如果遭遇到狼群,也会被紧紧追赶、包围而丧命,一般都难以逃脱。
猞猁的主要食物是各种类型的野兔,所以在很多地方猞猁的种群数量也会随着野兔数量的增减而上下波动,除了野兔外,它猎食的对象还有很多,包括各种松鼠、野鼠、旅鼠、旱獭和雷鸟、鹌鹑、野鸽和雉类等各种鸟类,有时也会袭击麝、狍子和鹿的幼崽,以及猪崽、小羊等家畜。
大唐营州的猞猁在冬季捕获猎物后,会将吃剩的肉埋在积雪下“冷藏”,待饥饿时取食。野兔占了它们饮食的大多数,每天要消耗两斤到五斤的肉,在狩猎区,猞猁可以控制野兔的数量,每年它们可以杀死当地一到四成的野兔种群。
在捕捉猎物时,常借助于草丛、灌丛、石头、大树等做掩体,埋伏在猎物经常路过的地方等候着,两眼警惕地注视着四周的动静。它的忍耐性极好,能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卧上几个昼夜,待猎物走近时,才出其不意地冲出来,捕获猎物。
如果一跃捕空,突击没有成功,使猎物溜走了,也不会穷追猎物,而是再回到原处,耐心地等待下一次机会。有时它也悄悄地漫游,看到猎物正在专心致志地取食,便蹑手蹑脚地潜近,再潜近,冷不防地猛扑过去,使猎物莫名其妙地束手就擒。
猞猁也善于游泳,但不轻易下水。它还是个出色的攀岩能手,爬树的本领也很高,甚至可以从一棵树纵跳到另一棵树上,所以能捕食树上的鸟类,尤其是在夜间,当林中一片寂静、栖居在树上的鸟类都进入了梦乡的时候,便伸出利爪得心应手地猎取食物
按说既然猞猁会爬树,为什么会被困在山谷几天几夜呢?难道是不想离开自己生活已久的地盘,想要长期占领这里。
其实,李安觉得,或许是因为山谷的丝绸太陡峭了,猞猁虽然会爬树,但对于陡峭的悬崖却是无能为力,它没有办法突破悬崖的阻碍,只能被困在里面,另外,它也非常惧怕人类的活动,或许它曾见过猎人猎杀动物,所以,只要见到人就躲得远远的,从而不敢从护卫众多的通道离开,还有一个原因,或许是猞猁觉得山谷足够大,人类进入山谷不会待太长的时间,肯定会很快离开的,从而也就不急着逃离了,可没有想到,李安是要长期永远的占据这里。
雄性猞猁是四海为家的,而雌性猞猁却需要筑巢,而巢穴的位置,一般在岩石缝隙或者树洞内,每年二到四月交配,怀胎只有短暂的两个月,一次下崽能达到三四只的样子。
猞猁与猫狗差不多,寿命都是比较短暂的,正常情况下,猞猁能活十二年左右,人工圈养的猞猁寿命守卫长一些,能达到二十多年,是野外猞猁寿命的两倍左右。
猞猁也是比较早熟的,雄性猞猁三岁就成年了,而雌性猞猁更厉害,两岁就可以生小崽子了,而小崽子在一岁左右的时候,就会离开母亲,自己出去打拼,算是自立比较早的动物了。
而猞猁最大的特色,是两只直立耳朵的尖端,都生长着耸立的长长的深色丛毛,长度有四五公分的样子,其中,还还夹杂着几根白毛,很像戏剧中武将头盔上的翎子,为其增添了几分威严的气势。
耳壳和笔毛能够随时迎向声源方向运动,有收集音波的作用,如果失去笔毛就会影响它的听力,所以,猞猁是非常爱惜自己丛毛的。
猞猁虽然是一种非常凶猛的野兽,但也是可以进行人工驯化的,任何野兽理论上都是能够人工驯化的,只不过,不同的动物驯化的难度各不相同,有的非常容易驯化,而有的动物却很难驯化。
猞猁的驯化难度一般,还是能够驯化的,只不过,猞猁的外形不是太好,不符合大唐贵族的审美。
在很多大唐贵族看来,豹子这种动物才是最符合他们审美标准的,如此,很多贵族会饲养驯化过的豹子,并给豹子戴上项圈,将其当作宠物来喂养。
在后世,人们想要看到活的豹子,只能去动物园观赏,而在大唐这个时代,你走在大街上,都是有机会看到豹子的,甚至还能看到来自非洲大陆的猎豹。
唐朝贵族喜欢像牵着狗一样牵着猎豹满大街走,他们觉得这样很威风,很能体现自己的贵族气质,毕竟,猎豹属于非洲大陆的动物,在大唐是比较罕见的,牵着罕见的猎豹,自然能够体现贵族的身份。
贵族自己是不会驯化猎豹的,这些猎豹从西域胡商那里买的时候,就已经是被驯化的温顺动物了。
也就是说,在西域诸国,有人会驯化野兽,而且,数量应该还不少。
按照历史的记录,在当时的西域诸国王国中,狩猎在国王和贵族之中风靡一时,且长盛不衰,由此应运而生了一批专门为皇家训练专用鹞鹰,猎犬,猎豹的驯兽师。
不过,驯化猎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与很多人想象中不同,驯化猎豹的方式并非是捕捉幼崽从小养大,而是捕捉体力健壮的成年猎豹,然后通过和女真人熬鹰方式极为相似的手段,磨去它的野性,循序渐进让它逐步适应与人类接触,直至最后能牵着它满街溜达,彼此相安无事。
接下来,还要培养猎豹先捕猎、后获得干肉赏赐的条件反射,这一阶段又与马戏团驯兽极为类似。总之驯兽师与猎豹之间建立起足够的互相信任与亲近,猎豹能做到飞奔而出捕获猎物后,第一时间会返回到驯兽师身边索取干肉,而不是一去不回头趁机逃跑,身处人群能做到安之若素,处之泰然,猎豹的驯化过程才彻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