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零四五章 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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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一个历史系的,你跟我音乐系的比唱歌?”林光望着萧奇的背影,刻薄的大声道:“你秀逗了吧?”
“噗哧~~”
唐艳忍不住就笑了出声,笑声根本就止不住。
众人莫名其妙的看着唐艳,她却是努力的摇着手,“哈哈……你们别管我……哈哈……”
在座的人之中,只有程允妍才知道,唐艳在笑什么。
就算唐艳不认识仙女公司的萧奇,她也是从进入蜀川大学的第一天开始,就听说过“天才校园歌手萧奇”的大名的。
无论是《李雷和韩梅梅》、《再见》、《春天里》、《当我想你的时候》,还是《夜空中最闪亮的星》,都是经典之中的经典。
无论是哪一首,在不同的学生里面都能找到共鸣。
唐艳还记得,在自己高中毕业酒席的那天晚上,大家哭着唱《李雷和韩梅梅》的情形。
萧奇就是川大的骄傲,至少是学生们的骄傲。
以前唐艳特别的不明白,为什么有着这样高素质音乐素养的萧奇写了这么多好听的歌儿,却不去唱歌出道。
直到知道了萧奇的另一个身份,唐艳才明白。
这唱歌的歌星跟世界首富比起来,得有多low啊!
疯了才会不做世界首富,跑去唱歌的。
结果唐艳还是没想到,今天萧奇居然遇到了一个人在音乐上面想要挑衅他。
而且是一个唱着萧奇写的歌的人。
这不是秀逗了吗?
音乐学校的学生成千上万,但有几个人能和萧奇一样的?
就凭借着萧奇写的那些歌儿,说萧奇是十年以来难得一见的音乐天才都不为过!
至于林光……
呵呵,谁啊?!
正因为越想越觉得好笑,唐艳才忍不住笑出了声。
可惜的是,别人不知道这个事实。
不仅仅是林光在等着看萧奇的好戏,一群起哄的观众,也在等着瞧这个年轻人怎么和人家音乐学院的科班出身的人争斗。
台上的乐队都是林光请来的,本来他们不想给萧奇伴奏的。
结果等到萧奇走上来,他们反而看到了林光让他们继续伴奏的眼神,于是就明白了,林公子是想要直接用最无可争议的实力碾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
于是乐队的吉他手就走了过来,“哥们儿,哪首歌?我们给你伴奏。”
“谢谢,我想一想。”
萧奇拿起了林光放下的吉他,抬头挎在身上的时候,忽然就看到了远处隐约灯光的庞然鼓楼和钟楼,脑海中就想起了一首自己在重生之前听过的民谣歌曲。
那是一个不是很知名的民谣歌手唱的,但却是非常好听,以至于萧奇听了几遍就跟着视频上学,刚好学会了没几天,就转世重生回来了。
试了几下音弦之后,萧奇再找了一个话筒插在拉杆上,调试了几下声音。
然后他扭头道:“谢谢你们的好意,我来一首原创的吧。”
“哦?”
乐队的几人笑了。
鼓手当即不屑的道:“哥们儿,你当写歌是吃饭啊?你还来原创?你不会告诉你,你是刚刚想到的吧?”
“也不算吧。”萧奇也知道他们是林光的人,也没有和他们再多说,转头看向了台下。
少年的眼睛里面,只有程允妍一个人:“允儿,《鼓楼》,送给你!”
吉他声响起。
三月七号里面此时安静了下来。
林光是经常玩吉他的,只听着萧奇弹吉他的声音,就不觉露出了一丝嗤笑。
虽然还算不错,但比起专业来的来说,还是差了不少。
林光却没有注意到,这一段吉他的前奏非常有韵味。
“我走在鼓楼下面,路在堵着。雨后的阳光洒落,人们都出来了。”
萧奇唱出第一句,就有人惊呼了起来。
在三月七号喝酒喝咖啡的人,当然不会有很多是唱歌的,但听了这么久,基本的辨别美的能力还是有的。
听第一句还没有多少人觉得好,唱了一小段,顿时就有人叫好了起来。
只要有这样的调子,只要后面的有这样差不多的水准,这首歌就差不了。
林光当然是一个专业的音乐人,听到这段歌,他眼中闪过了不可思议的光芒,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歌是萧奇唱的。
“执着的、迷惘的,文艺青年很多。如果我无聊了,就会来这里坐坐。”
这一段和前面的曲调一样,但歌词却更加显得洒脱。
萧奇的国语说得非常标准,他是一个天生有语感的人,说哪样就像哪里的人,否则也不会把日语、韩语、德语、西班牙语这些语言都学会了。
字正腔圆的歌词,让大家即使是第一次听到,都能听得真切大半。
随着几声提高的吉他声,副歌的高x部分就来了。
“我是个沉默不语的、靠着墙壁晒太阳的过客,如果我有些倦意了,就让我在这里独自醒过。”
“我站在鼓楼上面,一切繁华与我无关,这是个拥挤的地方,而我却很平凡。”
“哗~~”
这么一段高x一出,那边已经有好几个人直接站了起来,一个女人尖叫的同时,一个男人直接竖起了双手大拇指,撕扯着嗓音吼道:“牛比!!”
他的话音刚刚落下去,又有几个男女尖叫着站起来,同样大喊着“牛比!”
此时,林光一下子都懵了。
这样的歌,这样的歌,怎么可能是这样一个普通的人唱出来?
这完全就是一首极其优秀的民谣啊!
也不仅仅是他辨别出来了,中戏的一群同学们,也是目瞪口呆的看着台上的萧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歌是他唱的。
太好听了!
太过瘾了!!
而且还是原创!?
我靠!
牛比大发了啊!
只有程允妍,她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痴痴的和萧奇的眼光对视着,嘴角的笑容温暖又甜蜜。
“我走在鼓楼下面,凝视的咖啡馆,睡不着的后海边,月亮还在抽着烟。”
“喝醉的、亲吻着,快活的人不眠,唯有我倚着围栏,对过往说晚安。”
“晚安。”
这句歌词一过,萧奇弹吉他的手就停了下来。
取而代之的,是萧奇用嘴直接吹出的口哨。
原版的歌曲里面,这里本来是一段口琴声音的,但萧奇不会口琴,当时学的就学的口哨。
虽然比不上原版的那么好听,但这么清幽的吹出口哨来,仍旧是不错的。
第一次听这首歌的人更别提了,口哨声过处,几乎大家都站了起来,兴奋的看着萧奇,却又不敢大喊大叫,生怕吵着了萧奇的歌唱表演。
长达半分钟的口哨声过后,萧奇的吉他同时接起了口哨声音,歌声也再次响起来。
“我是个沉默不语的、靠着车窗想念你的乘客,当一零七路再次经过,时间是带走青春的电车。”
“我站在什刹海边,一切甜蜜与我无关,这是个拥挤的地方,而我却很平凡。”
“我在鼓楼……我在鼓楼……我在鼓楼……我在鼓楼……我在鼓楼……我在鼓楼……”
当连续的“我在鼓楼”的歌声唱响,人们情不自禁的就跟着唱了起来。
六遍过后,萧奇忽然停下了吉他和唱歌。
先看了看大家,他才和声的说了一句:“鼓楼站到了。”
然后再是一段半分钟的吉他过后,随着一个高音阶弹出,萧奇的手也没有再动,大家马上就知道了,整个歌曲就完结了!
“好!”
“太好听了!”
“哥们儿你牛比!”
“让那个什么高材生滚蛋吧,你们不是一个级别的!”
“别提了好不好,提鞋都不配啊!这么好听的歌,能是他一个学生能比的吗?”
“……”
“靠靠靠!”唐艳此时也疯狂的摇着程允妍的胳膊,“他怎么这么帅?啊啊啊,妍妍,你把他让一点给我好不好?不行了,我要去抱他……太爽了!!”
和大家的兴奋莫名相比,林光、周儒涛、他们的帮手、乐队成员们,却个个张大了嘴巴,完全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
怎么可能呢?
明明是音乐高材生吊打穷学生,让他知难而退的,怎么可能忽然来了个大逆转,穷学生反而唱了这么一首堪称绝对优秀的原创歌曲呢?
林光脸上火辣辣的,双手握紧了拳头,蓝色妖姬已经被他扔到了地上,却丝毫没有察觉。
也就在这个时候,人群中忽然再次爆发出一阵尖叫,这个尖叫比刚才听到萧奇唱歌还要热烈。
“范爷!?”
“小冰冰!!!”
“天哪!怎么她也在这里?”
“冰冰我爱你!”
“咦,冰冰怎么捧着玫瑰出来了?”
“哇噢,她朝着那个唱民谣的帅哥走过去了,她不是要献花吧?”
“靠,我疯了!小冰冰都被打动了啊!哈哈哈,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
一群人躁动着、尖叫着、呐喊着,却没有影响到穿着一身便服的范爷捧着玫瑰花走上了歌台。
看着笑语如花的小冰冰,萧奇不觉摇头苦笑,这丫头来凑什么热闹。
范爷才不管萧奇呢,她双手捧着花,硬放在了萧奇的手上,然后还直接一个熊抱,在众人的尖叫声中,紧紧的搂住了萧奇。
“奇少,我可不是来拍马屁的。你今天太帅了!太有才了!这首歌我太喜欢了!如果你没有那么多老婆,我今晚非要逆推了你不可!”范爷在萧奇的耳边轻声的道。
虽然知道范爷有一半都在说场面话,但萧奇听着也挺高兴的。
只不过他还是没忘记不能给自己惹麻烦,于是轻轻的退后了一步,笑着对小冰冰挥了挥手,跳下了歌台,朝着程允妍这边走来。
校花同学早已忍不住满腔的爱恋,看到萧奇走过来,红着眼眶的她倏的站起来就飞扑到了萧奇的怀里,两人紧紧的拥抱在了一起。
虽然两人没有说什么甜言蜜语,但一切的爱恋,都已经表达在了这样的拥抱里面。
此刻,萧奇和程允妍的世界里面,只有彼此。(未完待续。)
“怎么,一个历史系的,你跟我音乐系的比唱歌?”林光望着萧奇的背影,刻薄的大声道:“你秀逗了吧?”
“噗哧~~”
唐艳忍不住就笑了出声,笑声根本就止不住。
众人莫名其妙的看着唐艳,她却是努力的摇着手,“哈哈……你们别管我……哈哈……”
在座的人之中,只有程允妍才知道,唐艳在笑什么。
就算唐艳不认识仙女公司的萧奇,她也是从进入蜀川大学的第一天开始,就听说过“天才校园歌手萧奇”的大名的。
无论是《李雷和韩梅梅》、《再见》、《春天里》、《当我想你的时候》,还是《夜空中最闪亮的星》,都是经典之中的经典。
无论是哪一首,在不同的学生里面都能找到共鸣。
唐艳还记得,在自己高中毕业酒席的那天晚上,大家哭着唱《李雷和韩梅梅》的情形。
萧奇就是川大的骄傲,至少是学生们的骄傲。
以前唐艳特别的不明白,为什么有着这样高素质音乐素养的萧奇写了这么多好听的歌儿,却不去唱歌出道。
直到知道了萧奇的另一个身份,唐艳才明白。
这唱歌的歌星跟世界首富比起来,得有多low啊!
疯了才会不做世界首富,跑去唱歌的。
结果唐艳还是没想到,今天萧奇居然遇到了一个人在音乐上面想要挑衅他。
而且是一个唱着萧奇写的歌的人。
这不是秀逗了吗?
音乐学校的学生成千上万,但有几个人能和萧奇一样的?
就凭借着萧奇写的那些歌儿,说萧奇是十年以来难得一见的音乐天才都不为过!
至于林光……
呵呵,谁啊?!
正因为越想越觉得好笑,唐艳才忍不住笑出了声。
可惜的是,别人不知道这个事实。
不仅仅是林光在等着看萧奇的好戏,一群起哄的观众,也在等着瞧这个年轻人怎么和人家音乐学院的科班出身的人争斗。
台上的乐队都是林光请来的,本来他们不想给萧奇伴奏的。
结果等到萧奇走上来,他们反而看到了林光让他们继续伴奏的眼神,于是就明白了,林公子是想要直接用最无可争议的实力碾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
于是乐队的吉他手就走了过来,“哥们儿,哪首歌?我们给你伴奏。”
“谢谢,我想一想。”
萧奇拿起了林光放下的吉他,抬头挎在身上的时候,忽然就看到了远处隐约灯光的庞然鼓楼和钟楼,脑海中就想起了一首自己在重生之前听过的民谣歌曲。
那是一个不是很知名的民谣歌手唱的,但却是非常好听,以至于萧奇听了几遍就跟着视频上学,刚好学会了没几天,就转世重生回来了。
试了几下音弦之后,萧奇再找了一个话筒插在拉杆上,调试了几下声音。
然后他扭头道:“谢谢你们的好意,我来一首原创的吧。”
“哦?”
乐队的几人笑了。
鼓手当即不屑的道:“哥们儿,你当写歌是吃饭啊?你还来原创?你不会告诉你,你是刚刚想到的吧?”
“也不算吧。”萧奇也知道他们是林光的人,也没有和他们再多说,转头看向了台下。
少年的眼睛里面,只有程允妍一个人:“允儿,《鼓楼》,送给你!”
吉他声响起。
三月七号里面此时安静了下来。
林光是经常玩吉他的,只听着萧奇弹吉他的声音,就不觉露出了一丝嗤笑。
虽然还算不错,但比起专业来的来说,还是差了不少。
林光却没有注意到,这一段吉他的前奏非常有韵味。
“我走在鼓楼下面,路在堵着。雨后的阳光洒落,人们都出来了。”
萧奇唱出第一句,就有人惊呼了起来。
在三月七号喝酒喝咖啡的人,当然不会有很多是唱歌的,但听了这么久,基本的辨别美的能力还是有的。
听第一句还没有多少人觉得好,唱了一小段,顿时就有人叫好了起来。
只要有这样的调子,只要后面的有这样差不多的水准,这首歌就差不了。
林光当然是一个专业的音乐人,听到这段歌,他眼中闪过了不可思议的光芒,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歌是萧奇唱的。
“执着的、迷惘的,文艺青年很多。如果我无聊了,就会来这里坐坐。”
这一段和前面的曲调一样,但歌词却更加显得洒脱。
萧奇的国语说得非常标准,他是一个天生有语感的人,说哪样就像哪里的人,否则也不会把日语、韩语、德语、西班牙语这些语言都学会了。
字正腔圆的歌词,让大家即使是第一次听到,都能听得真切大半。
随着几声提高的吉他声,副歌的高x部分就来了。
“我是个沉默不语的、靠着墙壁晒太阳的过客,如果我有些倦意了,就让我在这里独自醒过。”
“我站在鼓楼上面,一切繁华与我无关,这是个拥挤的地方,而我却很平凡。”
“哗~~”
这么一段高x一出,那边已经有好几个人直接站了起来,一个女人尖叫的同时,一个男人直接竖起了双手大拇指,撕扯着嗓音吼道:“牛比!!”
他的话音刚刚落下去,又有几个男女尖叫着站起来,同样大喊着“牛比!”
此时,林光一下子都懵了。
这样的歌,这样的歌,怎么可能是这样一个普通的人唱出来?
这完全就是一首极其优秀的民谣啊!
也不仅仅是他辨别出来了,中戏的一群同学们,也是目瞪口呆的看着台上的萧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歌是他唱的。
太好听了!
太过瘾了!!
而且还是原创!?
我靠!
牛比大发了啊!
只有程允妍,她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痴痴的和萧奇的眼光对视着,嘴角的笑容温暖又甜蜜。
“我走在鼓楼下面,凝视的咖啡馆,睡不着的后海边,月亮还在抽着烟。”
“喝醉的、亲吻着,快活的人不眠,唯有我倚着围栏,对过往说晚安。”
“晚安。”
这句歌词一过,萧奇弹吉他的手就停了下来。
取而代之的,是萧奇用嘴直接吹出的口哨。
原版的歌曲里面,这里本来是一段口琴声音的,但萧奇不会口琴,当时学的就学的口哨。
虽然比不上原版的那么好听,但这么清幽的吹出口哨来,仍旧是不错的。
第一次听这首歌的人更别提了,口哨声过处,几乎大家都站了起来,兴奋的看着萧奇,却又不敢大喊大叫,生怕吵着了萧奇的歌唱表演。
长达半分钟的口哨声过后,萧奇的吉他同时接起了口哨声音,歌声也再次响起来。
“我是个沉默不语的、靠着车窗想念你的乘客,当一零七路再次经过,时间是带走青春的电车。”
“我站在什刹海边,一切甜蜜与我无关,这是个拥挤的地方,而我却很平凡。”
“我在鼓楼……我在鼓楼……我在鼓楼……我在鼓楼……我在鼓楼……我在鼓楼……”
当连续的“我在鼓楼”的歌声唱响,人们情不自禁的就跟着唱了起来。
六遍过后,萧奇忽然停下了吉他和唱歌。
先看了看大家,他才和声的说了一句:“鼓楼站到了。”
然后再是一段半分钟的吉他过后,随着一个高音阶弹出,萧奇的手也没有再动,大家马上就知道了,整个歌曲就完结了!
“好!”
“太好听了!”
“哥们儿你牛比!”
“让那个什么高材生滚蛋吧,你们不是一个级别的!”
“别提了好不好,提鞋都不配啊!这么好听的歌,能是他一个学生能比的吗?”
“……”
“靠靠靠!”唐艳此时也疯狂的摇着程允妍的胳膊,“他怎么这么帅?啊啊啊,妍妍,你把他让一点给我好不好?不行了,我要去抱他……太爽了!!”
和大家的兴奋莫名相比,林光、周儒涛、他们的帮手、乐队成员们,却个个张大了嘴巴,完全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
怎么可能呢?
明明是音乐高材生吊打穷学生,让他知难而退的,怎么可能忽然来了个大逆转,穷学生反而唱了这么一首堪称绝对优秀的原创歌曲呢?
林光脸上火辣辣的,双手握紧了拳头,蓝色妖姬已经被他扔到了地上,却丝毫没有察觉。
也就在这个时候,人群中忽然再次爆发出一阵尖叫,这个尖叫比刚才听到萧奇唱歌还要热烈。
“范爷!?”
“小冰冰!!!”
“天哪!怎么她也在这里?”
“冰冰我爱你!”
“咦,冰冰怎么捧着玫瑰出来了?”
“哇噢,她朝着那个唱民谣的帅哥走过去了,她不是要献花吧?”
“靠,我疯了!小冰冰都被打动了啊!哈哈哈,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
一群人躁动着、尖叫着、呐喊着,却没有影响到穿着一身便服的范爷捧着玫瑰花走上了歌台。
看着笑语如花的小冰冰,萧奇不觉摇头苦笑,这丫头来凑什么热闹。
范爷才不管萧奇呢,她双手捧着花,硬放在了萧奇的手上,然后还直接一个熊抱,在众人的尖叫声中,紧紧的搂住了萧奇。
“奇少,我可不是来拍马屁的。你今天太帅了!太有才了!这首歌我太喜欢了!如果你没有那么多老婆,我今晚非要逆推了你不可!”范爷在萧奇的耳边轻声的道。
虽然知道范爷有一半都在说场面话,但萧奇听着也挺高兴的。
只不过他还是没忘记不能给自己惹麻烦,于是轻轻的退后了一步,笑着对小冰冰挥了挥手,跳下了歌台,朝着程允妍这边走来。
校花同学早已忍不住满腔的爱恋,看到萧奇走过来,红着眼眶的她倏的站起来就飞扑到了萧奇的怀里,两人紧紧的拥抱在了一起。
虽然两人没有说什么甜言蜜语,但一切的爱恋,都已经表达在了这样的拥抱里面。
此刻,萧奇和程允妍的世界里面,只有彼此。(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