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大风起(6)你要战争,便给你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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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整了一晚,当第二天朝阳升起的时候,以骑兵为先导,征东军全体开拔,一夜的修整,疲惫尽去,失去战友的伤痛,亦随着黑夜的逝去而被深深的埋在心底,这几年来,战士们早已习惯了这种生离死别,前边,还有无数的战斗在等待着他们,或许,下一次,就轮到自己长眠了。
除开成建制的军队,在长长的队伍之中,有多了赫连部数万丁口,这数万人中,能够上阵作战的精锐不足千人,基本上都是妇孺老幼,但高远却异常重视他们,这不仅仅是因为赫连部族这数万丁口之中有二千余童子,更重要的是,赫连部族在整个匈奴部族之中,是很有影响与威信的部落,不是贺兰部,公孙部以及布依一族所能比拟的。
赫连部的整体投靠征东军,会在草原之上形成极大的影响,会让征东军,让高远的名声响彻整个草原,这对于高远控制草原,集结整个草原的力量极为有利,接下来自己的处境有多险恶,高远用屁股想也能明白。
燕国不会放过自己,必然与自己为敌,而东胡人如果不想与燕人为敌,继续打下去,那向草原进军,与自己争夺原匈奴地盘是可想而知的,东胡铁骑犀利无比,特别是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之上,更加有利于他们作战,仅凭自己现在的力量,根本无法与他们在广袤的草原之上对抗,只有集合了匈奴人的力量,才有可能与东胡人一争高下,甚至击败东胡,完成这一次征东没有完成的伟业。
控制草原,拿下辽东,高远的眼睛微微的眯了起来。如果再加上辽西,河间,琅琊呢?恐怕即便是燕国,也会在自己的力量之下颤抖吧!
策马缓缓行进在队伍之中。高远打量着一路逶逦前进的部队,在他心中,燕国也好,赵国也罢,从来都不是他对手,他心中只有一个敌人。那就是此刻还离他甚远,甚至于他毫无交际的。住在咸阳的那个伟岸的男人。
秦武烈王。
只有这个人,才会是自己最强劲的对手,如果有机会,与他正面较量一场,哪怕是败了,也会不负此生。
秦国冒了偌大的风险。甚至连秦武烈王都赤膊上阵这才一举击败匈奴人,将十数万匈奴精锐几乎一鼓荡平,像自己眼前的赫连部,以前可是控弦数千骑,可现在呢,却只有可怜巴巴的几百骑人马了。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秦国岂会只是想着扫平自己的后院么?难不成他们不想从草原上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当然不是。否则,就不会有秦国设立山南郡的这一举措了。
想到山南郡,高远脑子里便浮起了另一个人,路超,路叔叔的儿子。自己虽然与路超谈不上什么交情,甚至见面都不多,但只是一个路鸿对自己的恩情,便足以让自己对路超另眼相待。如果以后自己与秦国起了冲突。自己该怎么对待他呢?
高远皱眉半晌,突地又失笑起来,这是哪儿跟哪儿啊?现在的自己,还是先想办法活下来,并活得更好吧,至于秦国这样的庞然大物,先让燕赵齐韩楚魏这些大块头去操心吧。
闷声发大财。声张的不要,悄悄的干活才是正理。
回望身后的大雁湖,这是一个好地方啊,有山有水。如果以后实力足够了,在这里建一座城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占住了这里,便可以成为进攻东胡的一个前进基地,再加上牛栏山大营,两边夹攻,会事半功倍。
看着大雁湖那已经重新变得澄清的湖水,高远的心中不禁隐隐作痛起来,这一战,他损失了上千士兵,那排在前头,持刀冲锋的可都是老卒啊。
老卒,是一支军队的精华啊,这样死在这里,真是不值。
回过头来,高远的脸色已是阴郁起来,自己为了燕国冲锋陷阵,几度险些生死,可到得头来,他们却是如此的对待自己,这笔帐,回头可得好好算一算。
对于燕国,高远本身并没有多少忠心,为燕国冲杀,或者只是由于身处其间的一个惯性,多年生活在此,他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将自己当成了一个纯粹的燕人,但这一次,周玉与檀锋将他心中的这一点念想完全击得粉碎。
以后,该为自己多想想了。想要自己活得更好,想要自己的亲人不受到伤害,只有自己拥有强大的实力,拥有让其它人望而生畏的本钱。
地盘,军队,资源,金钱。
“我们回家!”想到这里,高远禁不住心潮澎湃起来,望向远处的眼睛之内,看到的不是那满目的枯黄以前蓝天白云,而是冲天的大火,激烈的战场,挥刀拼搏的士卒,以及无数倾覆的残破旗帜,断刃残枪。
“你们要战争,我就给你们战争!”
他在心里大吼了一声。
琅琊郡与天河郡交界之处,叶氏打开了车窗,向后望去,琅琊已渐去渐远了,这里,曾经是她年少时的故乡,一场剧变,让她失去了一切,变成了偏僻扶风县的一介普通妇人,本以为这一生就这样辛苦而又平淡地过完,但却又是风起云涌,叶氏重新站到了这个国度的高点之上,琅琊失而复得,再次回到故居的她,本以为余生将要在这里度过,可世事无常,这才仅令几年功夫,自己与丈夫便又成了阶下囚。
车窗之外,负责押送自己一家人的燕翎卫不离左右,脸色阴冷。
重新关上车窗,叶氏担心地看着盘膝坐在另一边,双眼微闭的叶天南,自从离开琅琊郡城,叶天南没有再说一句话,让吃便吃,让睡便睡,整个人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经历过大起大落过,希望过,失望过,更绝望过,如今的叶氏的心理倒是坚强得很,没有过不去的坎,她在心里自我安慰道。
“老爷!”叶氏轻轻地抓住了叶天南的臂膀,摇了摇,“你,没事吧?”
不知过去多长时间,叶天南终于缓缓地睁开双眼,看着叶氏,“你相信高远会里通东胡么?”
叶氏坚决的摇摇头,“说别的我信,但说高远里通东胡,我坚决不信,老爷你是不知道,高远自从军以来,不知杀过多少东胡人,他对东胡人,似乎有着一股发自内心的痛恨。”
“能不痛恨么?东胡人杀了他的爹,他的娘也因此早逝,如果不是有路鸿照顾他,他能不能长大成人都很难说。”叶天南微晒道:“所以说,檀锋找得这个借口,真得很拙劣,根本不可能取信世人。”
“哪他到底要为什么这么做?他就不怕天下悠悠之口么?”
“哼!”叶天南冷冷地哼了一声,“悠悠之口!当年令狐灭我叶氏一门的时候,可怕过悠悠之口,史笔握在当权者手中,他愿意怎么描绘便怎么描绘,时间可以磨灭一切,当知道真相的人一代人都死去的人时候,真实的历史便会颠倒,英雄变成狗熊,奸佞化身忠良,黑白颠倒,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檀锋看上的是我琅琊郡,高远只不过遭了池鱼之殃而已。如今的我,实力弱小,毫无自保之力,微一的依障便是高远统兵在外,给高远安上这个罪名,一气儿剿灭了,便再无后患。”
叶氏身子一颤,“老爷,他要琅琊郡,我们给他便是,妾身也不求别的,但求后半生与老爷平平淡淡地过完也就罢了。”
“平平淡淡?紫儿,你男人是一个甘于平平淡淡的人么?”叶天南轻笑起来,伸手轻轻地抚摸着叶氏的后背。
这么多年以来,叶天南竟是第一次称呼叶氏的小名,虽是老夫老妻,叶氏的脸上仍是闪过一丝红晕。
“就算我想平平淡淡,檀锋会相信么?当年令狐杀我叶氏满门,我孤身出逃,十年之后便咸鱼翻身,前车之鉴,檀锋岂会重蹈覆辙?”
叶氏悚然道:“他想杀我们?”
“对,等他消灭了高远,回过头来就会杀死我们,斩草除根,方为上策啊!现在他不动手,只不过是因为高远还活着罢了。”叶天南平静地道。
“高远,他会有事吗?”叶氏颤声道:“我们也就罢了,可是枫儿他才十四岁啊。”
听到叶氏提起叶枫,叶天南脸上肌肉抖动了几下,“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外面传来御者勒马的吆喝声,叶天南闭上了嘴巴,窗格被从外面拉开,露出了一张死板的毫无表情的脸,“叶相,已经到了天河郡的罗城了,天色已晚,我们就在这里的驿馆歇息一晚,明天再启程。叶相看可好?”
叶天南闭目不语,叶氏却点了点头,“也好,老爷也累了,就先在这里歇一晚吧。”
车马重新前行,就在这些马车缓缓驶入罗城的城门洞口的时候,距离城门不远处的一幢高楼之上的窗户被轻轻地推开了一条缝隙,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那辆马车从小到大,然后又大到小,消失的视野之中。
休整了一晚,当第二天朝阳升起的时候,以骑兵为先导,征东军全体开拔,一夜的修整,疲惫尽去,失去战友的伤痛,亦随着黑夜的逝去而被深深的埋在心底,这几年来,战士们早已习惯了这种生离死别,前边,还有无数的战斗在等待着他们,或许,下一次,就轮到自己长眠了。
除开成建制的军队,在长长的队伍之中,有多了赫连部数万丁口,这数万人中,能够上阵作战的精锐不足千人,基本上都是妇孺老幼,但高远却异常重视他们,这不仅仅是因为赫连部族这数万丁口之中有二千余童子,更重要的是,赫连部族在整个匈奴部族之中,是很有影响与威信的部落,不是贺兰部,公孙部以及布依一族所能比拟的。
赫连部的整体投靠征东军,会在草原之上形成极大的影响,会让征东军,让高远的名声响彻整个草原,这对于高远控制草原,集结整个草原的力量极为有利,接下来自己的处境有多险恶,高远用屁股想也能明白。
燕国不会放过自己,必然与自己为敌,而东胡人如果不想与燕人为敌,继续打下去,那向草原进军,与自己争夺原匈奴地盘是可想而知的,东胡铁骑犀利无比,特别是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之上,更加有利于他们作战,仅凭自己现在的力量,根本无法与他们在广袤的草原之上对抗,只有集合了匈奴人的力量,才有可能与东胡人一争高下,甚至击败东胡,完成这一次征东没有完成的伟业。
控制草原,拿下辽东,高远的眼睛微微的眯了起来。如果再加上辽西,河间,琅琊呢?恐怕即便是燕国,也会在自己的力量之下颤抖吧!
策马缓缓行进在队伍之中。高远打量着一路逶逦前进的部队,在他心中,燕国也好,赵国也罢,从来都不是他对手,他心中只有一个敌人。那就是此刻还离他甚远,甚至于他毫无交际的。住在咸阳的那个伟岸的男人。
秦武烈王。
只有这个人,才会是自己最强劲的对手,如果有机会,与他正面较量一场,哪怕是败了,也会不负此生。
秦国冒了偌大的风险。甚至连秦武烈王都赤膊上阵这才一举击败匈奴人,将十数万匈奴精锐几乎一鼓荡平,像自己眼前的赫连部,以前可是控弦数千骑,可现在呢,却只有可怜巴巴的几百骑人马了。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秦国岂会只是想着扫平自己的后院么?难不成他们不想从草原上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当然不是。否则,就不会有秦国设立山南郡的这一举措了。
想到山南郡,高远脑子里便浮起了另一个人,路超,路叔叔的儿子。自己虽然与路超谈不上什么交情,甚至见面都不多,但只是一个路鸿对自己的恩情,便足以让自己对路超另眼相待。如果以后自己与秦国起了冲突。自己该怎么对待他呢?
高远皱眉半晌,突地又失笑起来,这是哪儿跟哪儿啊?现在的自己,还是先想办法活下来,并活得更好吧,至于秦国这样的庞然大物,先让燕赵齐韩楚魏这些大块头去操心吧。
闷声发大财。声张的不要,悄悄的干活才是正理。
回望身后的大雁湖,这是一个好地方啊,有山有水。如果以后实力足够了,在这里建一座城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占住了这里,便可以成为进攻东胡的一个前进基地,再加上牛栏山大营,两边夹攻,会事半功倍。
看着大雁湖那已经重新变得澄清的湖水,高远的心中不禁隐隐作痛起来,这一战,他损失了上千士兵,那排在前头,持刀冲锋的可都是老卒啊。
老卒,是一支军队的精华啊,这样死在这里,真是不值。
回过头来,高远的脸色已是阴郁起来,自己为了燕国冲锋陷阵,几度险些生死,可到得头来,他们却是如此的对待自己,这笔帐,回头可得好好算一算。
对于燕国,高远本身并没有多少忠心,为燕国冲杀,或者只是由于身处其间的一个惯性,多年生活在此,他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将自己当成了一个纯粹的燕人,但这一次,周玉与檀锋将他心中的这一点念想完全击得粉碎。
以后,该为自己多想想了。想要自己活得更好,想要自己的亲人不受到伤害,只有自己拥有强大的实力,拥有让其它人望而生畏的本钱。
地盘,军队,资源,金钱。
“我们回家!”想到这里,高远禁不住心潮澎湃起来,望向远处的眼睛之内,看到的不是那满目的枯黄以前蓝天白云,而是冲天的大火,激烈的战场,挥刀拼搏的士卒,以及无数倾覆的残破旗帜,断刃残枪。
“你们要战争,我就给你们战争!”
他在心里大吼了一声。
琅琊郡与天河郡交界之处,叶氏打开了车窗,向后望去,琅琊已渐去渐远了,这里,曾经是她年少时的故乡,一场剧变,让她失去了一切,变成了偏僻扶风县的一介普通妇人,本以为这一生就这样辛苦而又平淡地过完,但却又是风起云涌,叶氏重新站到了这个国度的高点之上,琅琊失而复得,再次回到故居的她,本以为余生将要在这里度过,可世事无常,这才仅令几年功夫,自己与丈夫便又成了阶下囚。
车窗之外,负责押送自己一家人的燕翎卫不离左右,脸色阴冷。
重新关上车窗,叶氏担心地看着盘膝坐在另一边,双眼微闭的叶天南,自从离开琅琊郡城,叶天南没有再说一句话,让吃便吃,让睡便睡,整个人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经历过大起大落过,希望过,失望过,更绝望过,如今的叶氏的心理倒是坚强得很,没有过不去的坎,她在心里自我安慰道。
“老爷!”叶氏轻轻地抓住了叶天南的臂膀,摇了摇,“你,没事吧?”
不知过去多长时间,叶天南终于缓缓地睁开双眼,看着叶氏,“你相信高远会里通东胡么?”
叶氏坚决的摇摇头,“说别的我信,但说高远里通东胡,我坚决不信,老爷你是不知道,高远自从军以来,不知杀过多少东胡人,他对东胡人,似乎有着一股发自内心的痛恨。”
“能不痛恨么?东胡人杀了他的爹,他的娘也因此早逝,如果不是有路鸿照顾他,他能不能长大成人都很难说。”叶天南微晒道:“所以说,檀锋找得这个借口,真得很拙劣,根本不可能取信世人。”
“哪他到底要为什么这么做?他就不怕天下悠悠之口么?”
“哼!”叶天南冷冷地哼了一声,“悠悠之口!当年令狐灭我叶氏一门的时候,可怕过悠悠之口,史笔握在当权者手中,他愿意怎么描绘便怎么描绘,时间可以磨灭一切,当知道真相的人一代人都死去的人时候,真实的历史便会颠倒,英雄变成狗熊,奸佞化身忠良,黑白颠倒,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檀锋看上的是我琅琊郡,高远只不过遭了池鱼之殃而已。如今的我,实力弱小,毫无自保之力,微一的依障便是高远统兵在外,给高远安上这个罪名,一气儿剿灭了,便再无后患。”
叶氏身子一颤,“老爷,他要琅琊郡,我们给他便是,妾身也不求别的,但求后半生与老爷平平淡淡地过完也就罢了。”
“平平淡淡?紫儿,你男人是一个甘于平平淡淡的人么?”叶天南轻笑起来,伸手轻轻地抚摸着叶氏的后背。
这么多年以来,叶天南竟是第一次称呼叶氏的小名,虽是老夫老妻,叶氏的脸上仍是闪过一丝红晕。
“就算我想平平淡淡,檀锋会相信么?当年令狐杀我叶氏满门,我孤身出逃,十年之后便咸鱼翻身,前车之鉴,檀锋岂会重蹈覆辙?”
叶氏悚然道:“他想杀我们?”
“对,等他消灭了高远,回过头来就会杀死我们,斩草除根,方为上策啊!现在他不动手,只不过是因为高远还活着罢了。”叶天南平静地道。
“高远,他会有事吗?”叶氏颤声道:“我们也就罢了,可是枫儿他才十四岁啊。”
听到叶氏提起叶枫,叶天南脸上肌肉抖动了几下,“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外面传来御者勒马的吆喝声,叶天南闭上了嘴巴,窗格被从外面拉开,露出了一张死板的毫无表情的脸,“叶相,已经到了天河郡的罗城了,天色已晚,我们就在这里的驿馆歇息一晚,明天再启程。叶相看可好?”
叶天南闭目不语,叶氏却点了点头,“也好,老爷也累了,就先在这里歇一晚吧。”
车马重新前行,就在这些马车缓缓驶入罗城的城门洞口的时候,距离城门不远处的一幢高楼之上的窗户被轻轻地推开了一条缝隙,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那辆马车从小到大,然后又大到小,消失的视野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