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巡视江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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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死后,步兵的训练在刘封的建议下交给了魏延,虽然诸葛亮还是不太放心,但刘封知道魏延的本事,为他打了保票,才勉强同意。
魏延知道刘封为他争取机会来之不易,亲自来谢刘封,保证要认真训练出一支精兵。
刘封还给魏延分派了个任务,让他同样挑选三千精兵,训练成重甲兵,作为攻城拔寨的先锋部曲,配以铁甲、大盾、斩马刀和投矛,类似于陷阵营和先登军那样。
魏延惊喜不已,训练这样一支兵马一直是他的愿望,现在有刘封全力支持,自然可以大展拳脚了。
这支步兵刘封取名为“赤焰军”,钢铁盔甲配上红色盔缨,冲锋陷阵如同烈焰一般,点燃全军士气,暂时定位和白毦兵差不多,不过白毦兵是轻步兵,个人战力极强,赤焰军则侧重于阵型的配合。
马钧已经在着手改进投石车,这个刘封就一窍不通了,相信他能做得更好,只是催促他要抓紧时间,荆州的水军训练,还需要他加装一些设备。
准备了半月,正要离开成都的时候,邓艾又来找他,刘封笑道:“你不抓紧时间去练兵,还有时间来为我送行?”
邓艾摇头道:“并非如此,属下此来,是想推荐一位人才给将军,只是……”
“推荐人才是好事啊,干嘛还犹犹豫豫的?”刘封有些奇怪,这并不像邓艾平日果敢的性格。“常言道,举贤不举亲,这人和属下乃是宗亲,”邓艾皱着眉头说道,“本也是书香门第,因中原战乱,家道中落,举家逃难隐居于峨嵋,其子如今长大成人,心怀大志,闻听将军之名,慕名而来,打听到属
下在将军麾下,所以……”
“士载,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刘封听到这里,责怨道,“什么举贤不举亲,我觉得应该是举贤不避亲才是,只要是人才,不管他什么身份,都值得重用,他叫什么名字?”
“此人名叫邓崴,字闻异,杂读百家之学,练就得一身武艺,却不喜带兵打仗,志在太平商道,听闻将军欲要组建商队,才来成都。”邓艾当下将这人的身世简要说了一遍。
“哈哈哈,真是太好了!”刘封闻言大笑,拍着邓艾的肩膀,“快快快,去吧人带来,眼下有一件大事,正缺这样的一个人,他来的正合适。”
邓艾似乎没想到刘封这么快就答应,急忙告辞而去,不多时,便带着一位身穿浅蓝色长衫的少年进来,这人步伐沉稳,姿容洒脱,一看就是儒商的风度。
“草民邓崴,见过燕王殿下!”邓崴走进来之后,向刘封从容行礼。
刘封对这人的第一印象颇为满意,笑问道:“士载说你精通武艺,却又志在商道,可有此事?”
邓崴点头道:“正是如此,草民从小便对经商颇有兴趣,深慕陶朱公之能,志在行走九州四海,观览天下珍奇宝物,若能以此助殿下中兴汉室,于愿足矣!”
刘封笑道:“好,你有此大志,即便不入朝为官,也能光耀门楣,眼下正有一桩大事,需要你去完成,你可敢担当?”
邓崴想不到初次见面,刘封就对他如此信任,并委以大任,顿时有了知遇之感,跪倒在地拜道:“殿下吩咐,属下定当全力完成,万死不辞。”
刘封扶起他,笑道:“不过商队之事,都是子仲舅舅统一部署,眼下正有一批茶叶和丝绸要运到西域,需要一位智勇双全,又懂商道之人负责,你是最佳人选,我这就派人带你前去拜见。”
邓崴和邓艾再次谢过,刘封也急着要去荆州,便让赵博带着邓崴去找糜竺,行商之事糜竺最为了解,只要稍加考验,便知道邓崴能不能重用了。
辞别刘禅、诸葛亮等人,刘封带着颜琰、伊籍、张继和关凤离开成都向荆州进发,荀方留在成都帮助诸葛亮处理政务,也可以从旁得到指点。
张继已经完全继承张仲景的医术,又在华青堂随着华佗学习一年之多,对于开设医馆的流程完全熟悉,刘封要将他带到江陵,再开设一家医馆,让张继也开馆授徒。
张继想不到刘封对他也如此重视,自然感激涕零,而且他们本就是荆州人士,这也算是荣归故里,有张仲景的名号在,招收门徒应该不会比华佗差。
自从来到三国,自己还从未真正到过这个四战之地,虽然也算是偷偷摸摸的来过一次,但总不像这样来的光明正大。
这一日快要走出永安境内,从白帝城走水路,一路顺水而下,不一日便到了江陵,吴懿等人得知消息,亲自出城迎接刘封一行。
来到城中,将张继开设医馆的计划说了一遍,吴懿自然全力支持,这种好事他可是尝到了甜头,早在成都的时候,他的家人就在华青堂屡次得救。
正寒暄之时,士兵报告汉中的第一批战马已经送到,吴懿大喜,和刘备到城外观察,漫天烟尘之下,只见一大批马群江陵城西昂首嘶鸣,一个个气势非凡,果然比川马要高大神骏得多。
吴懿自从得到军马运输的消息,早就盼了一个多月了,急忙迎出城外,刘封看到领兵之人是一个满脸胡须,风尘仆仆的大汉,有些面熟。
正疑惑的时候,却见那人和吴懿见礼之后,激动地跑过来,跪地行礼道:“将军,想不到碰到你了,数年不见,兄弟们都想着你呢!”
“李景?”一旁的赵博认出了这人,上前给他狠狠一拳,大笑道,“这才两年多不见,你长了这么一大把胡子,差点认不出来了。”
刘封这才认出来,原来是自己部下的一名千夫长,也是孟达的副将,一同留在了汉中,原先是个小白脸,现在却是络腮胡,怪不得认不出来了。“一别数年,你们在汉中都还好吧?”刘封一阵唏嘘,对于他刚来到这个时代最先接触的人,心中更有一股别样的亲切感。
张飞死后,步兵的训练在刘封的建议下交给了魏延,虽然诸葛亮还是不太放心,但刘封知道魏延的本事,为他打了保票,才勉强同意。
魏延知道刘封为他争取机会来之不易,亲自来谢刘封,保证要认真训练出一支精兵。
刘封还给魏延分派了个任务,让他同样挑选三千精兵,训练成重甲兵,作为攻城拔寨的先锋部曲,配以铁甲、大盾、斩马刀和投矛,类似于陷阵营和先登军那样。
魏延惊喜不已,训练这样一支兵马一直是他的愿望,现在有刘封全力支持,自然可以大展拳脚了。
这支步兵刘封取名为“赤焰军”,钢铁盔甲配上红色盔缨,冲锋陷阵如同烈焰一般,点燃全军士气,暂时定位和白毦兵差不多,不过白毦兵是轻步兵,个人战力极强,赤焰军则侧重于阵型的配合。
马钧已经在着手改进投石车,这个刘封就一窍不通了,相信他能做得更好,只是催促他要抓紧时间,荆州的水军训练,还需要他加装一些设备。
准备了半月,正要离开成都的时候,邓艾又来找他,刘封笑道:“你不抓紧时间去练兵,还有时间来为我送行?”
邓艾摇头道:“并非如此,属下此来,是想推荐一位人才给将军,只是……”
“推荐人才是好事啊,干嘛还犹犹豫豫的?”刘封有些奇怪,这并不像邓艾平日果敢的性格。“常言道,举贤不举亲,这人和属下乃是宗亲,”邓艾皱着眉头说道,“本也是书香门第,因中原战乱,家道中落,举家逃难隐居于峨嵋,其子如今长大成人,心怀大志,闻听将军之名,慕名而来,打听到属
下在将军麾下,所以……”
“士载,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刘封听到这里,责怨道,“什么举贤不举亲,我觉得应该是举贤不避亲才是,只要是人才,不管他什么身份,都值得重用,他叫什么名字?”
“此人名叫邓崴,字闻异,杂读百家之学,练就得一身武艺,却不喜带兵打仗,志在太平商道,听闻将军欲要组建商队,才来成都。”邓艾当下将这人的身世简要说了一遍。
“哈哈哈,真是太好了!”刘封闻言大笑,拍着邓艾的肩膀,“快快快,去吧人带来,眼下有一件大事,正缺这样的一个人,他来的正合适。”
邓艾似乎没想到刘封这么快就答应,急忙告辞而去,不多时,便带着一位身穿浅蓝色长衫的少年进来,这人步伐沉稳,姿容洒脱,一看就是儒商的风度。
“草民邓崴,见过燕王殿下!”邓崴走进来之后,向刘封从容行礼。
刘封对这人的第一印象颇为满意,笑问道:“士载说你精通武艺,却又志在商道,可有此事?”
邓崴点头道:“正是如此,草民从小便对经商颇有兴趣,深慕陶朱公之能,志在行走九州四海,观览天下珍奇宝物,若能以此助殿下中兴汉室,于愿足矣!”
刘封笑道:“好,你有此大志,即便不入朝为官,也能光耀门楣,眼下正有一桩大事,需要你去完成,你可敢担当?”
邓崴想不到初次见面,刘封就对他如此信任,并委以大任,顿时有了知遇之感,跪倒在地拜道:“殿下吩咐,属下定当全力完成,万死不辞。”
刘封扶起他,笑道:“不过商队之事,都是子仲舅舅统一部署,眼下正有一批茶叶和丝绸要运到西域,需要一位智勇双全,又懂商道之人负责,你是最佳人选,我这就派人带你前去拜见。”
邓崴和邓艾再次谢过,刘封也急着要去荆州,便让赵博带着邓崴去找糜竺,行商之事糜竺最为了解,只要稍加考验,便知道邓崴能不能重用了。
辞别刘禅、诸葛亮等人,刘封带着颜琰、伊籍、张继和关凤离开成都向荆州进发,荀方留在成都帮助诸葛亮处理政务,也可以从旁得到指点。
张继已经完全继承张仲景的医术,又在华青堂随着华佗学习一年之多,对于开设医馆的流程完全熟悉,刘封要将他带到江陵,再开设一家医馆,让张继也开馆授徒。
张继想不到刘封对他也如此重视,自然感激涕零,而且他们本就是荆州人士,这也算是荣归故里,有张仲景的名号在,招收门徒应该不会比华佗差。
自从来到三国,自己还从未真正到过这个四战之地,虽然也算是偷偷摸摸的来过一次,但总不像这样来的光明正大。
这一日快要走出永安境内,从白帝城走水路,一路顺水而下,不一日便到了江陵,吴懿等人得知消息,亲自出城迎接刘封一行。
来到城中,将张继开设医馆的计划说了一遍,吴懿自然全力支持,这种好事他可是尝到了甜头,早在成都的时候,他的家人就在华青堂屡次得救。
正寒暄之时,士兵报告汉中的第一批战马已经送到,吴懿大喜,和刘备到城外观察,漫天烟尘之下,只见一大批马群江陵城西昂首嘶鸣,一个个气势非凡,果然比川马要高大神骏得多。
吴懿自从得到军马运输的消息,早就盼了一个多月了,急忙迎出城外,刘封看到领兵之人是一个满脸胡须,风尘仆仆的大汉,有些面熟。
正疑惑的时候,却见那人和吴懿见礼之后,激动地跑过来,跪地行礼道:“将军,想不到碰到你了,数年不见,兄弟们都想着你呢!”
“李景?”一旁的赵博认出了这人,上前给他狠狠一拳,大笑道,“这才两年多不见,你长了这么一大把胡子,差点认不出来了。”
刘封这才认出来,原来是自己部下的一名千夫长,也是孟达的副将,一同留在了汉中,原先是个小白脸,现在却是络腮胡,怪不得认不出来了。“一别数年,你们在汉中都还好吧?”刘封一阵唏嘘,对于他刚来到这个时代最先接触的人,心中更有一股别样的亲切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