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这个色,还不足以迷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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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要见了……”林筱筱一边不停地舀动着锅里已经往外扑腾冒泡的粥,一边自言自语道。
“很想见陆邵阳?对他感兴趣?”突兀的声音,倏地在身后响起。林筱筱吓了一大跳,手一抖,勺子掉落锅里,溅起的粥烫伤了她的手背,她反射性的“啊”的惊叫了一声。
她回过神,捂着手,惊魂未定的看着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她身后的男人,忍不住抱怨:“闫先生,你这是要吓死我吗?”
闫朗赶紧上前将煮着粥的燃气阀关闭,看着林筱筱火速发红的手背,脸色顿时暗了下来,拉过她,直接对着水龙头淋冷水。
冷热交替,强烈的刺激让林筱筱吸了口气,她忍不住想把手抽回来。
冲了冷水,擦干后,林筱筱看着已经有些变肿的手背,悲催得不行。
闫朗挑剔的目光在她一尘不染的素颜上扫过,还是原装的时候更美,目光又移到她单薄的嫩黄色睡衣上。
女人睡觉的时候,通常是不穿胸罩的,所以此时,闫朗就看到一片薄薄的布料,松松垮垮的裹住她曼妙的身躯,胸前的凸出,即便脱了胸罩,起伏也很明显,甚至因为她睡衣本就轻薄,他甚至能透过那嫩黄色的一片,看到里面的弧度。
男人眼神黯了黯,盯着她胸前看了好一会,才哑着声音道:“家里住着个男人,你就这么放心?还是你经常会带男人回家?”
林筱筱困惑的眨眨眼,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穿的多尴尬,急忙捂着胸口,心里不禁懊恼,昨晚换洗的着急,加之天又热,索性就在衣帽间内套了一件风凉点得睡裙穿着就睡了。
可是怎么就给忘记了这个危险的男人还在自己家,她刚准备抬脚回屋换身衣服……
“别动,告诉我医药箱放在哪里?”男人低沉的警告声却响起,摄得林筱筱果然不敢动了。
“在客厅的壁橱第二个抽屉里。”林筱筱听话的指了指客厅的壁橱。
“过来,坐这儿。”闫朗拿着医疗箱,等着林筱筱坐好。他自己搬了把椅子,在沙发旁边坐下。
这时她才发现这个男人只围了一个浴巾的他光着上半身,六块腹肌在晨光下清晰可见,而身上如刀刻般的线条柔韧充满了力量感,却又不会让人觉得肌肉过分发达,身材真是好到没话说。
就这样,林筱筱给闫朗打上了“童颜肌肉”的标签。
同时她被这一幕震住,任谁发现跟一个半裸的男人在同一个屋子里,而且还是在俩人都衣衫不整的情况下,反应过来后她匆忙的低下头,心里忐忑不安。林筱筱如龟速一般的慢慢挪了过去,她刚老实的坐下,闫朗就伸手,抓住她的右手,用温厚的指腹,摩擦着那片红肿。
“闫先生,你干什么?”林筱筱吓了一跳,手想抽回来,可这男人力气太大了,她怎么也抽不回来。
闫朗没理她,继续手上的动作,先用消毒药水,在她的手背上清理一番,然后才沾着棉签,小心的涂着烫伤药膏,最后用纱布包好。
他的手掌很厚,托着她的手心,弄得林小小总觉得手心痒痒的,她不由得偏头盯着眼前的男人……
男人的五官是很好看,皮肤也很好,气质也很好,身高也很好,好像的确各方面都很好,不过终归不合适吧……
正想得出身,她却猛地对上一双漆黑无波的深眸,林筱筱惊了一下,脸不自觉有些发红。
闫朗一抬眼,就对上林筱筱专注的目光,他眉毛挑了挑,凑近了问:这么好看?”
“啊,我没……我也是个心理和生理正常的女人,好不好?看见美的事物也是会为色所迷的!”本来想矢口否认的林筱筱索性大胆的承认了。
“哦,很好,既然为色所迷了。那么你之前说宁愿选择与我相忘于江湖,这是不是意味着我这个色还不足以迷倒你?”闫朗再次向林筱筱凑近了一些。
闫朗应该是听到了她与洛梓钰通电话的内容吧,“我……”林筱筱欲言又止,因为此时她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两天就别碰水了,做个粥也能烫着,你也真行!”好吧,林筱筱被嫌弃了,她耷拉着脑袋,那沉郁的模样,尤为可怜。
闫朗挑眉,伸手,在她头顶上敲了一下。
“咚”的一声,非常响。
林筱筱没想到他会突然打人,痛的捂着头,不解的看着他。
闫朗眼睛微眯,托起她的下颚,缓缓的靠在她耳边,低低的道:“你现在的样子,让我特别想欺负。”
俩人现在靠得好近,林筱筱感觉自己都要缩进沙发里了,她的鼻息间,那一贯是她使用的沐浴**味,淡淡的从闫朗身上散开。
她小心地开口:“闫先生,您这玩笑可不好笑。”
“呵。”他嗤笑一声,突然,缓缓倾身,菲薄的唇瓣,在她还没来反应过来前,已经印在了她柔软的粉唇上。
两唇相接,介乎一刹那,林筱筱整个脑袋都在刷屏“卧槽”。
林筱筱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可闫朗身上的男性气息太强,强大到即便会武的她连反抗,也都那么的力不从心。
别看林筱筱颇有女神范儿,可是也因为如此她在男女这方面的实战经验几乎为零,毕竟在很多人眼里女神是一种仰望的存在。
如今26岁的她,却从没有真正跟哪个男人接过吻,她生疏的任由他采撷芬芳,连最基本的回应也不会。
闫朗缓缓的抬起头,凝视着眼前的林筱筱,此时她的脸颊红的犹如熟透的西红柿,一对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薄薄的双唇不知是因为被吻过的原因,粉嫩的如玫瑰花瓣娇艳欲滴。
闫朗有些情不自已,手轻轻拂过林筱筱发间,想要再加深刚才的吻,林筱筱下意识的将头侧向沙发里,刚才那一瞬,她心跳得骤快。
“我的家庭背景很简单,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我先去穿衣服,等我一起喝粥!”说完,闫朗便潇洒的回了卧室。
闫朗进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冲进了浴室。站在花洒下,冷水一遍遍浇灌着他结实的男性躯体,直到把心中那一股无名火浇灭为止。
林筱筱很快的从犹如死机的状态下恢复过来,迅速的从衣帽间取了一件运动款卫衣套在身上。林筱筱忽然庆幸听从了洛梓钰没在卧室设个衣柜的意见。洛梓钰一直认为女人应该生活的精致,衣帽间就好似女人的阵地,荣誉可拼,但阵地不能丢。
林筱筱回到客厅望着卧室虚掩的门,她的心慌乱了。
她有一下,没一下的用没受伤的那支手搅动着已经凉透了南瓜粥,她尽可能的捋顺自己的思绪。
门再次被打开,“我得走了,部队上突然有点事需要回去……”闫朗神色渺渺的望着女人的背影,他觉察到了她手中动作的停顿,内心微暖,注视眼神也变得温柔了起来。
“这两天按时换药,尽可能的别碰水。这张卡给你用,等我回来一起过周末。”直至房门落锁,林筱筱才缓缓的转过身来。
林筱筱现在的心情有些复杂,即便没有恋爱经验的她,可26岁这样的年龄也让她深知责任的重要性。对于闫朗这样的男人,没有一个女人是能够躲过的,她也会心动,即便才认识3天。
只是……林筱筱扶了扶额,决定不再去想这费脑子的事情。
在林筱筱的爱情观里她认为一段稳固的感情本应就该是静静地不期而至,即便是消失无踪也该是悄无声息的,所以她对待任何人和事情一直都是遵循着不盲求、不强求的态度。
闫朗刚走出正门就看到了来接他的军用吉普车,在车旁还站着一位身穿迷彩的高大男人,手上还端着枪。
原来闫朗洗完澡出准备出卧室,就接到了部队上让他停止休假、快速归队的紧急电话。保家卫国,随时随地服从命令,这就是军人的职责。
直到闫朗都快走到车门前了,杵在车等候的副队长唐顺都没反应过来,因为他们的大队长竟然没戴他的一贯标配“墨镜”。
部队上兄弟都知道他们营长是出了名的美男子,但这并不是对一名军人的褒奖,说一个男人美,很大程度上也是在侧面说他就是个啥也不会的“小白脸“。
长了一张人神共愤的脸又不是他的错,所以他拼命训练,不停地出任务,任务多了,立功的机会也就多了,军衔也升得很快,但危险也随之增加了。
闫朗通过一个一个的军功让队上兄弟对他刮目相看,让敌人闻风丧胆,他“阎王”的代号就是这样得来的。
同样人长得帅,能力强,家世好……这一传十、十传百这名声同样也迷倒了一片花季少女,甚至已婚少妇;每次出完任务休假回来都不堪其扰,相亲的、保媒的、甚至毛遂自荐要做他妻子的。
所以至此他就养成了戴墨镜的习惯,一般人可能觉得他是在耍酷,但是知道内情的,就比如此时的唐顺,他还是希望他们的大队长能戴上墨镜。
至少不像现在不敢正视闫朗的电力十足的眼睛要好,不过他还是训练有素的喊道:“敬礼”,并顺势为他们的美人队长拉开了车门。
“终于要见了……”林筱筱一边不停地舀动着锅里已经往外扑腾冒泡的粥,一边自言自语道。
“很想见陆邵阳?对他感兴趣?”突兀的声音,倏地在身后响起。林筱筱吓了一大跳,手一抖,勺子掉落锅里,溅起的粥烫伤了她的手背,她反射性的“啊”的惊叫了一声。
她回过神,捂着手,惊魂未定的看着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她身后的男人,忍不住抱怨:“闫先生,你这是要吓死我吗?”
闫朗赶紧上前将煮着粥的燃气阀关闭,看着林筱筱火速发红的手背,脸色顿时暗了下来,拉过她,直接对着水龙头淋冷水。
冷热交替,强烈的刺激让林筱筱吸了口气,她忍不住想把手抽回来。
冲了冷水,擦干后,林筱筱看着已经有些变肿的手背,悲催得不行。
闫朗挑剔的目光在她一尘不染的素颜上扫过,还是原装的时候更美,目光又移到她单薄的嫩黄色睡衣上。
女人睡觉的时候,通常是不穿胸罩的,所以此时,闫朗就看到一片薄薄的布料,松松垮垮的裹住她曼妙的身躯,胸前的凸出,即便脱了胸罩,起伏也很明显,甚至因为她睡衣本就轻薄,他甚至能透过那嫩黄色的一片,看到里面的弧度。
男人眼神黯了黯,盯着她胸前看了好一会,才哑着声音道:“家里住着个男人,你就这么放心?还是你经常会带男人回家?”
林筱筱困惑的眨眨眼,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穿的多尴尬,急忙捂着胸口,心里不禁懊恼,昨晚换洗的着急,加之天又热,索性就在衣帽间内套了一件风凉点得睡裙穿着就睡了。
可是怎么就给忘记了这个危险的男人还在自己家,她刚准备抬脚回屋换身衣服……
“别动,告诉我医药箱放在哪里?”男人低沉的警告声却响起,摄得林筱筱果然不敢动了。
“在客厅的壁橱第二个抽屉里。”林筱筱听话的指了指客厅的壁橱。
“过来,坐这儿。”闫朗拿着医疗箱,等着林筱筱坐好。他自己搬了把椅子,在沙发旁边坐下。
这时她才发现这个男人只围了一个浴巾的他光着上半身,六块腹肌在晨光下清晰可见,而身上如刀刻般的线条柔韧充满了力量感,却又不会让人觉得肌肉过分发达,身材真是好到没话说。
就这样,林筱筱给闫朗打上了“童颜肌肉”的标签。
同时她被这一幕震住,任谁发现跟一个半裸的男人在同一个屋子里,而且还是在俩人都衣衫不整的情况下,反应过来后她匆忙的低下头,心里忐忑不安。林筱筱如龟速一般的慢慢挪了过去,她刚老实的坐下,闫朗就伸手,抓住她的右手,用温厚的指腹,摩擦着那片红肿。
“闫先生,你干什么?”林筱筱吓了一跳,手想抽回来,可这男人力气太大了,她怎么也抽不回来。
闫朗没理她,继续手上的动作,先用消毒药水,在她的手背上清理一番,然后才沾着棉签,小心的涂着烫伤药膏,最后用纱布包好。
他的手掌很厚,托着她的手心,弄得林小小总觉得手心痒痒的,她不由得偏头盯着眼前的男人……
男人的五官是很好看,皮肤也很好,气质也很好,身高也很好,好像的确各方面都很好,不过终归不合适吧……
正想得出身,她却猛地对上一双漆黑无波的深眸,林筱筱惊了一下,脸不自觉有些发红。
闫朗一抬眼,就对上林筱筱专注的目光,他眉毛挑了挑,凑近了问:这么好看?”
“啊,我没……我也是个心理和生理正常的女人,好不好?看见美的事物也是会为色所迷的!”本来想矢口否认的林筱筱索性大胆的承认了。
“哦,很好,既然为色所迷了。那么你之前说宁愿选择与我相忘于江湖,这是不是意味着我这个色还不足以迷倒你?”闫朗再次向林筱筱凑近了一些。
闫朗应该是听到了她与洛梓钰通电话的内容吧,“我……”林筱筱欲言又止,因为此时她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两天就别碰水了,做个粥也能烫着,你也真行!”好吧,林筱筱被嫌弃了,她耷拉着脑袋,那沉郁的模样,尤为可怜。
闫朗挑眉,伸手,在她头顶上敲了一下。
“咚”的一声,非常响。
林筱筱没想到他会突然打人,痛的捂着头,不解的看着他。
闫朗眼睛微眯,托起她的下颚,缓缓的靠在她耳边,低低的道:“你现在的样子,让我特别想欺负。”
俩人现在靠得好近,林筱筱感觉自己都要缩进沙发里了,她的鼻息间,那一贯是她使用的沐浴**味,淡淡的从闫朗身上散开。
她小心地开口:“闫先生,您这玩笑可不好笑。”
“呵。”他嗤笑一声,突然,缓缓倾身,菲薄的唇瓣,在她还没来反应过来前,已经印在了她柔软的粉唇上。
两唇相接,介乎一刹那,林筱筱整个脑袋都在刷屏“卧槽”。
林筱筱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可闫朗身上的男性气息太强,强大到即便会武的她连反抗,也都那么的力不从心。
别看林筱筱颇有女神范儿,可是也因为如此她在男女这方面的实战经验几乎为零,毕竟在很多人眼里女神是一种仰望的存在。
如今26岁的她,却从没有真正跟哪个男人接过吻,她生疏的任由他采撷芬芳,连最基本的回应也不会。
闫朗缓缓的抬起头,凝视着眼前的林筱筱,此时她的脸颊红的犹如熟透的西红柿,一对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薄薄的双唇不知是因为被吻过的原因,粉嫩的如玫瑰花瓣娇艳欲滴。
闫朗有些情不自已,手轻轻拂过林筱筱发间,想要再加深刚才的吻,林筱筱下意识的将头侧向沙发里,刚才那一瞬,她心跳得骤快。
“我的家庭背景很简单,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我先去穿衣服,等我一起喝粥!”说完,闫朗便潇洒的回了卧室。
闫朗进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冲进了浴室。站在花洒下,冷水一遍遍浇灌着他结实的男性躯体,直到把心中那一股无名火浇灭为止。
林筱筱很快的从犹如死机的状态下恢复过来,迅速的从衣帽间取了一件运动款卫衣套在身上。林筱筱忽然庆幸听从了洛梓钰没在卧室设个衣柜的意见。洛梓钰一直认为女人应该生活的精致,衣帽间就好似女人的阵地,荣誉可拼,但阵地不能丢。
林筱筱回到客厅望着卧室虚掩的门,她的心慌乱了。
她有一下,没一下的用没受伤的那支手搅动着已经凉透了南瓜粥,她尽可能的捋顺自己的思绪。
门再次被打开,“我得走了,部队上突然有点事需要回去……”闫朗神色渺渺的望着女人的背影,他觉察到了她手中动作的停顿,内心微暖,注视眼神也变得温柔了起来。
“这两天按时换药,尽可能的别碰水。这张卡给你用,等我回来一起过周末。”直至房门落锁,林筱筱才缓缓的转过身来。
林筱筱现在的心情有些复杂,即便没有恋爱经验的她,可26岁这样的年龄也让她深知责任的重要性。对于闫朗这样的男人,没有一个女人是能够躲过的,她也会心动,即便才认识3天。
只是……林筱筱扶了扶额,决定不再去想这费脑子的事情。
在林筱筱的爱情观里她认为一段稳固的感情本应就该是静静地不期而至,即便是消失无踪也该是悄无声息的,所以她对待任何人和事情一直都是遵循着不盲求、不强求的态度。
闫朗刚走出正门就看到了来接他的军用吉普车,在车旁还站着一位身穿迷彩的高大男人,手上还端着枪。
原来闫朗洗完澡出准备出卧室,就接到了部队上让他停止休假、快速归队的紧急电话。保家卫国,随时随地服从命令,这就是军人的职责。
直到闫朗都快走到车门前了,杵在车等候的副队长唐顺都没反应过来,因为他们的大队长竟然没戴他的一贯标配“墨镜”。
部队上兄弟都知道他们营长是出了名的美男子,但这并不是对一名军人的褒奖,说一个男人美,很大程度上也是在侧面说他就是个啥也不会的“小白脸“。
长了一张人神共愤的脸又不是他的错,所以他拼命训练,不停地出任务,任务多了,立功的机会也就多了,军衔也升得很快,但危险也随之增加了。
闫朗通过一个一个的军功让队上兄弟对他刮目相看,让敌人闻风丧胆,他“阎王”的代号就是这样得来的。
同样人长得帅,能力强,家世好……这一传十、十传百这名声同样也迷倒了一片花季少女,甚至已婚少妇;每次出完任务休假回来都不堪其扰,相亲的、保媒的、甚至毛遂自荐要做他妻子的。
所以至此他就养成了戴墨镜的习惯,一般人可能觉得他是在耍酷,但是知道内情的,就比如此时的唐顺,他还是希望他们的大队长能戴上墨镜。
至少不像现在不敢正视闫朗的电力十足的眼睛要好,不过他还是训练有素的喊道:“敬礼”,并顺势为他们的美人队长拉开了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