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菲番外——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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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菲是个弃婴,生在秋季,狠心的父母把她扔在一片收割已毕的庄稼地里,若非一对老夫妇路过并及时发现了她,也许她早已不存在这个世界上了。
老夫妇有自己的儿女,但很早就离开了村庄,两老闲来无事,养个小孩也算能够老来膝下承欢。
她喊老夫妇爷爷奶奶,日子一点一滴地打发过去。
叶菲是个活泼的孩子,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身世常常给她招来难堪,她相信自己绝对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人。
有一阵子,她非常害怕开家长会,别人都是爸爸妈妈去参加,她家却只有奶奶可以去。奶奶有些耳背,老师在讲台上讲的话听不清,忍不住大声盘问,惹得家长们哄堂大笑,奶奶不知道别人笑什么,也跟着憨笑,她在门外看见了,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
她曾经为了同学的一句嘲笑,不惜跟他打得头破血流,以至于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敢理她。
好在还有小郑哥,他是她的邻居,比她大两岁,沉默寡言的男孩,但是对她好得没话说。只要是她闯的祸,他都会帮她默默地收拾残局,日子久了,叶菲觉得这简直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十四岁那年,叶菲跟小郑哥一起坐在田间的小径上,即将成熟的稻子形成一股股壮观的波涛,随着风向涌来涌去。
“将来,我一定要嫁个有钱人。”她对着稻浪信誓旦旦。
小郑哥在边上笑,“那我就娶个有钱人。”
他十六岁了,虽然身板不强壮,嘴巴周围已经隐隐绰绰有胡须的印痕。
叶菲转脸朝他侧目,“你怎么这么没出息,男人就该靠自己争取,怎么能吃软饭呢!”
小郑哥的脸微微涨红了,“那你怎么就可以?”
叶菲理直气壮,“我是女孩子,跟你们不一样!将来会有个白马王子骑着大马来接我走的!”
那是她少女时期最憧憬的一个镜头。
小郑哥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胸腔不断起伏着,好像装满了鼓鼓囊囊的气体,两个人互相瞪视,谁也不肯先下台阶。
最后,小郑哥站起来,气呼呼地拂袖而去。那好像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跟叶菲翻脸。
但是叶菲不在乎,她知道他即使走了,还是会回来的。
她托着腮,全心全意地犯着愁,她的白马王子,究竟在哪里呢?
叶菲人很聪明,可惜与读书无缘,念完初中,她就去考了卫生学校,将来可以做小护士的,她人长得水灵,想像自己带着护士帽,穿着白大褂在医院里穿来穿去,一定又俏丽又骄傲。
可谁能想到,小护士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家里没点儿靠山,哪个医院会接收你?
于是,毕业了,只能东游西荡地找点儿零工来打。
她在肯德基干过,在小卖部替人站过柜台,但都没有干长,最后由小郑哥介绍,去了他所在的一家*店,他看仓库,她当服务员。
叶菲脑筋活络,没多久又厌倦了一尘不变的生活,她开始撺掇小郑哥跟她一起去大城市打工,s市就在他们附近,那里听说遍地是机会。
小郑哥经不住她的央求加威胁,只得辞了工作跟她一起去。
有小郑哥陪着,爷爷奶奶就没说什么,即使反对也效果不大,他们老了,跟叶菲的距离越来越远。
大城市里工作一样难找,到处都只有用学历和经验说话的份儿,叶菲好不沮丧。
小郑哥比她先找到工作,在一家电器厂当推销员,又是在他的推荐下,叶菲也加入了推销小家电的行列。
为了省钱,他们在郊区的一座老新村里合租了一间简陋狭小的房子,房间只有一个,叶菲睡床,小郑哥打地铺,当中用布帘子隔了一下。
他们从小就厮混在一处,叶菲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况且她也很放心小郑哥。
推销是个很苦的活儿,要么磨破嘴皮子都没人理,要么对方突然要看样,厂家又没车子提供,只能自己手提着样货送过去。小郑哥在还好,能帮帮她的忙,可他做得比她好,经常出差跑,叶菲就只能靠自己了。
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下午,叶菲手提两个包装好的电饭煲,急着送去某个小商铺,过街的时候没留神,滑了一跤,伞跌出去老远,电饭煲却还牢牢地拎在手里,不敢有丝毫放松,但仍然未能幸免在她摔下去的一刻跟地面亲密接触。
一辆白色的轿车在她面前急促间嘎然而止,发出尖利刺耳的刹车声。
车上下来一个长腿男子,叶菲只觉得眼前白光一晃,头顶被遮掉了一片雨,她终于又喘过气儿来了。
“要不要紧?”男子弯下腰来查看,脸与她凑得很近,她闻到一股清新的香气,夹杂着雨丝的寒冷。
“啊!没事。”她赶紧爬起来,身上全湿了,要多狼狈有多狼狈,起身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检点电饭煲有没有摔出问题来。
男子打量着她,眼里是柔和的关切,见她除了被淋湿外,果然没什么大碍。他帮她把那把跌出去很远的伞取了回来,交到她手上,正待离开,听见她懊恼地一声低呼,“真糟糕!”
他转过身来,看着她,“怎么了?”
最下面的一只电饭煲外壳碎了,她怔怔地看着,不知所措,样品坏了要赔钱的。
男子重新在她身边站定,忖度了一下她的脸色,问:“你上哪儿?我送你吧。”
叶菲拒绝,但是他很坚持,最后她还是上了他的车。
两人并排坐在后面,他问了一些关于她的问题,叶菲如实答了。
他听着她的抱怨,似乎很想帮她,“这两只我都买了吧。”
叶菲愕然,“你缺电饭煲吗?”
看他的样子都不象,果然,他笑了起来。
叶菲倏地明白了,继而有些感动,非常绝然地实话实说,“这种电器,质量不怎么好的,刚才那只你也看见了,才碰了一下就……”
男子却已经在掏钱包了,“多少钱一只?”
叶菲第一次遇到比她还执拗的人,怎么推脱都不行,最后,她却不过他的热情,只得成交,用的是出厂价。
他递过来三百块,没有要找零的意思,叶菲立刻把自己瘪塌塌的钱包翻出来,她很庆幸自己还有零钱能找还给他。
他笑着接过她郑重递来的找钱,还有她略带喜悦跟羞涩的微笑,这其实是她做成的第一笔生意。
“如果使用的时候有什么问题,一定要打电话给我哦,我们包换包修的。”她热情而急切地嘱咐他。
“好的。”他依旧笑着答应,收好了她的名片,似乎觉得她很有意思。
叶菲想想不太放心,大着胆子要他的号码,她有预感,即使电饭煲是坏的,他也不会找自己换的,可她不能那么没品,卖伪劣商品给人家。
男子似乎迟疑了一下,旋即就报给了叶菲自己的号码,并告诉她,他姓王。
那天回去,叶菲就感冒发烧了,晚上小郑哥回来急得要命,特意给她炖了鸡汤喝。
叶菲喝着暖暖的鸡汤,心里想着的却是另外一个身影,那蒙胧美好的记忆在橙色的灯光下有一种缥缈而梦幻的感觉,滋味是淡淡的甜香。
那位王先生果然没给她打过电话,隔了一星期,叶菲鼓足了勇气给他打过去。
电话响了很久才有人接,接通的瞬间,叶菲觉得自己的心都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
是王先生本人接的,嗓音有些嘶哑,说了没几句就明白叶菲是谁了。
“我就是想问一下,那只电饭煲你用着,咳,还可以吗?”叶菲不知怎么有点紧张,可能潜意识里也觉得自己这个电话打得有点儿唐突了,但又是不得不打的。
对方顿了一下,才缓缓道:“不可以,是坏的。”
叶菲在电话这头作了个鬼脸,咬着唇十分不好意思,“我就说嘛!你怎么也不打给我报修啊,实在不行,我退钱给你好了。”
她的声音含娇似嗔,王先生呵呵笑起来。
叶菲以为他会拒绝,出乎意料,他竟然同意见面退钱。
约好了时间,他的司机来接叶菲,坐在车上时的那点儿忐忑在见到他住的豪宅后演变得更加剧烈。
不用任何怀疑,她都知道,他是个有钱人了。
王先生从楼上下来,穿着一身白的休闲装,他似乎对白色情有独钟。
叶菲身上揣着还他的钱,可是电饭煲却不知所踪,他也绝口不提,仿佛完全忘了这事儿。
他盛情款待了她,还问了她好多问题,都是关于她自己的,表情象个长辈,叶菲觉得在他面前没什么好隐瞒的,一五一十答了,她觉得他是个好人,而且,在潜意识里,她觉得,他极有可能就是她少女时代憧憬的那位骑着白马而来的王子。
现在,她知道了他的全名——王迪非。
那之后,他们断断续续地联络着,他似乎很忙,但从来不跟叶菲提及自己的事情。也一直对她非常尊重,除了耍耍嘴皮子上的幽默,从来没有过踰矩的行为,叶菲越发觉得他难得。
有一晚,他送她回去,小郑哥也在,屋里亮着灯。
她死活不让王迪非上楼,在楼下目送他的车子离开,才惴惴地往楼梯上走。
那天晚上,她几次欲言又止,给自己做了无数次心理建设,可是看到小郑哥忙碌做家务的身影,她实在开不了这个口。
小郑哥似乎看出了什么,但是他不开口,他在等着她先说。
天亮时分,叶菲再也忍耐不住,她的心里从来存不住事儿。
“小郑哥,你……能不能找个地方搬出去?咱们这样……很不方便。”说到后面声音越来越低,心里忽然很难过。
小郑哥不说话,只是看着她,眼神有点冷。
于是叶菲又嗫嚅着道:“如果你觉得麻烦,那……我找地方搬好了。”
最后当然是小郑哥搬了出去。
离开之前,他看着叶菲委屈的表情,张了张口,最后终究什么也没说,提着自己的东西,走了。
叶菲跟自己的白马王子越走越近,她丢了工作后,找他帮忙,他果然给她推荐了个地方,很顺利地去上班了。
她终于有了一份体面正规的职业,怎能不珍惜。
直到看见王迪非器宇轩昂地出现在公司里时,她才恍然大悟他的真实身份。
她彻底陷了进去,迷失在自己给自己编织的网里,无法自拔。
第一次在王迪非那里过夜,他在浴间洗澡,叶菲在房间里一圈圈地转悠,想消弭掉紧张而混乱的情绪。
然后,她看到了掉落在台灯旁的一只晶亮的耳坠,蓝色的蝴蝶,夺目璀璨,散发着刺眼的光芒。
王迪非裹着浴巾出来,娴熟而自然地从后面搂住了她,见她对着手心里的东西怔怔发呆,遂捻起来仔细看,几秒钟后,他面无表情地把耳坠扔进妆台的抽屉里。
事后,叶菲哭了,她的伤心不仅仅源于身体上的疼痛,在那个微妙的时刻,她的脑海里竟然映射出小郑哥的脸。
她觉得自己在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慌乱而仓促地把一件最珍贵的东西丢失了。
此后,她成了王家的常客。
现实总不是那么如意的,可她喜欢他,就得容忍他的那些问题。
某些夜深人静的晚上,她从梦中醒来,看见他和衣坐在床头抽着烟斗,有棱有角的脸庞被缭绕的烟雾熏得有种梦幻般的不真实。
每当这种时候,她就觉得他离自己好远,她根本就无法真切地抓住他。
可她是多么迷恋他啊,他的一颦一笑,他温柔的话语和火热的举止,她怎么也不舍得主动放弃。
即使摆在她面前的未来毫不乐观,能拖一时是一时吧。
然而,蝴蝶耳坠的主人还是出现了。
她从里间款款地走出,目光象个女主人似的从她脸上滑过,笑容里溢满了轻蔑,连同一旁手足无措的阿姨那呆若木鸡的神色,给了叶菲双重的打击!
她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拿,一言不发地转身就跑,象见了鬼一样!
原来,她一点儿也不勇敢!
她一口气跑出了那片曾经无限向往的小区,蹲在马路边上大口地喘着气,目光茫然扫过眼前的景致,天是那样蓝,树木是如此欣欣向荣,可是她的出路在哪里?
她如行尸走肉般去医院做了检查,原来是一丝忧虑掺杂着一丝期待,现在则只剩下了凄凉。
这个世界曾经多么热闹、喧嚣,现在冷清得仿佛只剩下她一人,她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漂流,很想抓住些什么,可以牢牢握在掌心,给她温暖的那种。
这时候,她想起了小郑哥。
她的脚步于是不由自主地往他租住的小区而去。
她知道这样做是足以令自己将来羞愧的事,可她还是做了,在小郑哥面前,她从来都是这么任性、想当然。
当即将抵达小郑哥住处时,她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奔上楼去,希望能早一秒见到他,早一点看见他温暖而亲切的脸, 这一次,哪怕他对自己发火,她也不会顶嘴。
因为,她深知自己错了,错得那样离谱。
小郑哥却不在家。
站在紧闭的门前,叶菲失望地流下了眼泪,她一直以为只要她需要,小郑哥就会出现在她面前。
在断断续续的抽噎中,她给小郑哥打了电话。
他接了,声音有些疲倦,他正在另一个城市里忙碌,但接到她的电话,还是流露出显而易见的关心,只是缺乏了从前的那种全心全意。
小郑哥听出她在啜泣,立刻感到紧张,问她出什么事了。
叶菲刚要张口告诉他真相,舌头打了个卷儿,又给生生吞咽了回去。
她忽然对自己很没信心,她怕他一旦知道是怎么回事,会直接撂电话,而她此刻的心情,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再也承受不住一丝打击了。
她支吾着说身体不好,很难受,又告诉他,自己现在就在他家门口。
小郑哥又担心又为难,因为有事在身,他没法立刻回去,只得狠狠心,嘱咐她回去好好照顾自己。
叶菲摇着头哭,“我不想回去,我就想在你这儿等你。”
小郑哥对她的孩子气简直一点办法都没有,劝了半日,最后只得通知了房东,千恩万谢地让房东给叶菲开了门。
叶菲不肯回去,并非只是想在小郑哥这里汲取残存的暖意,还是为了躲避王迪非。
按照她的猜测,王迪非一定会去找她,也许还会拿各种各样的甜言蜜语来哄她。
但她已经彻底看清了前路,她不要再迷失在他那有毒的柔情里,避开也许是最好的良药。
她跟王迪非还是无可避免地在公司吵了一架,他质问她为什么躲着自己,又竭力要说服她看到的只是个误会,而她什么也不想听,或许是她冷淡的态度激怒了一向在女人面前春风得意的王迪非,他怒不可遏地向她发了火,两人就那样不欢而散。
她明白,自己的这份工作保不住了,什么东西,如果来得太容易,失去也不过是转眼间的事。
她下定决心要了结跟王迪非之间的一切,包括那个孩子。
她也这么做了。
很痛苦的一件事,幸亏还有何琳帮忙,她真心感激她。
小郑哥终于赶了回来,她在电话里再次哭起来的那一刻,她终于明白,她一直是把小郑哥当成最亲的人的。
不管那是怎样一份难描难画的感情,她隐约意识到,或许,她这辈子也离不开他。
在病房里,她向小郑哥如实坦白了一切,她要让他知道自己发生的事,哪怕尽是过错,她也希望有他一起分担。
小郑哥听完,眼圈当即就红了,他的眸中充满了愤怒,不仅是对王迪非,更是对她!
他甚至向她高高扬起了手掌!
叶菲没有哭泣,微微闭上眼睛,她觉得,即使他打下来,也是自己应得的。
最终,手掌颓然落下,小郑哥沮丧地跌坐在她床前,他剧烈地喘息,仿佛透不过气来。
“我知道的,你总有这么一天。”他低声叹道。
叶菲的眼泪没盛住,猝然跌落下来,她扑在他怀里,痛苦地低嚷,“那你为什么不早点提醒我?为什么就看着我滑下去?”
小郑哥苦笑,“你的脾气我知道,我即使劝了,你会听吗?”
“对不起,对不起。”她在他怀里喃喃地忏悔。
小郑哥颤抖着伸出手去,慢慢抚摸她光洁乌亮的头发,眼里是无尽的怆然。
“不用跟我说对不起,菲菲,你得对自己负责。”
“不!”叶菲执拗地抬起头来,眼里充满了愧意和一丝天真,“小郑哥,你会原谅的,是吗?”
她明晃晃的大眼睛满含期待地盯着他,他的心尽管已经千疮百孔,可最终还是缓缓地点了点头。
她是他从小就放在心尖上的人,即使她的魂魄出走过,他也无法跟她计较,如今,她终于又回来了,他能说什么呢!
出院后,叶菲一直住在小郑哥那里,自己原来的租房由他出面去结算退掉了。她不想再见到那间小屋,因为在那里,她曾经做过愚蠢的选择,狠心地赶走过她的小郑哥。
小郑哥休了长假照顾她的起居,明知那份工作一旦遭受过久的停滞,便有可能被别人取代。
红润再度出现在叶菲的脸上,她比以前更漂亮了,但一贯明媚快乐的眼眸里却多了一份成熟和忧郁。
生活总是这样,取走你一点,再给予你一点。
他们回了趟家乡,宣告两人的结合。
爷爷奶奶自然都很高兴,他们年纪大了,唯一的牵挂就是叶菲,现在好了,她有了自己的归宿,他们也算是功德圆满。
没人知道叶菲在s市的那段不堪的经历,大家都真心祝福这对青梅竹马的伙伴,甚至有人大大夸奖叶菲,去了s市都没跟有钱人跑了,还这么真心地守着小郑哥,有良心呃!
叶菲笑得有点儿僵硬,她扭头打量小郑哥,他没有看她,但是悄悄握住了她的手。
收获的季节再度来临,叶菲跟小郑哥来到久违了的田埂边,熟悉的稻浪依旧黄得如火如荼,仿佛还是十多年前的那一拨,但坐在小径上的两个孩子,却已经长成了大人。
他们同时想起孩提时期的那段对话,回忆起来是如此幼稚可笑,可是谁也没能笑得出来。
在弥漫着稻香的空气中,他们找回来许多共同拥有的记忆,那种用岁月耐心堆砌起来的情感,给了两人前所未有的安实感。
叶菲的心突然平静下来,她像是在一瞬间长大了,慢慢地把头靠在小郑哥的肩上,深情地说:“小郑哥,以后我们好好努力,好好把日子过下去。”
小郑哥握着她的手,轻轻应承。
他们都曾在喧嚣的尘世中迷失过自己,最后,他们循着旧路又找了回来。
一切以此为起始,又到此为终结。(未完待续)
叶菲是个弃婴,生在秋季,狠心的父母把她扔在一片收割已毕的庄稼地里,若非一对老夫妇路过并及时发现了她,也许她早已不存在这个世界上了。
老夫妇有自己的儿女,但很早就离开了村庄,两老闲来无事,养个小孩也算能够老来膝下承欢。
她喊老夫妇爷爷奶奶,日子一点一滴地打发过去。
叶菲是个活泼的孩子,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身世常常给她招来难堪,她相信自己绝对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人。
有一阵子,她非常害怕开家长会,别人都是爸爸妈妈去参加,她家却只有奶奶可以去。奶奶有些耳背,老师在讲台上讲的话听不清,忍不住大声盘问,惹得家长们哄堂大笑,奶奶不知道别人笑什么,也跟着憨笑,她在门外看见了,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
她曾经为了同学的一句嘲笑,不惜跟他打得头破血流,以至于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敢理她。
好在还有小郑哥,他是她的邻居,比她大两岁,沉默寡言的男孩,但是对她好得没话说。只要是她闯的祸,他都会帮她默默地收拾残局,日子久了,叶菲觉得这简直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十四岁那年,叶菲跟小郑哥一起坐在田间的小径上,即将成熟的稻子形成一股股壮观的波涛,随着风向涌来涌去。
“将来,我一定要嫁个有钱人。”她对着稻浪信誓旦旦。
小郑哥在边上笑,“那我就娶个有钱人。”
他十六岁了,虽然身板不强壮,嘴巴周围已经隐隐绰绰有胡须的印痕。
叶菲转脸朝他侧目,“你怎么这么没出息,男人就该靠自己争取,怎么能吃软饭呢!”
小郑哥的脸微微涨红了,“那你怎么就可以?”
叶菲理直气壮,“我是女孩子,跟你们不一样!将来会有个白马王子骑着大马来接我走的!”
那是她少女时期最憧憬的一个镜头。
小郑哥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胸腔不断起伏着,好像装满了鼓鼓囊囊的气体,两个人互相瞪视,谁也不肯先下台阶。
最后,小郑哥站起来,气呼呼地拂袖而去。那好像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跟叶菲翻脸。
但是叶菲不在乎,她知道他即使走了,还是会回来的。
她托着腮,全心全意地犯着愁,她的白马王子,究竟在哪里呢?
叶菲人很聪明,可惜与读书无缘,念完初中,她就去考了卫生学校,将来可以做小护士的,她人长得水灵,想像自己带着护士帽,穿着白大褂在医院里穿来穿去,一定又俏丽又骄傲。
可谁能想到,小护士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家里没点儿靠山,哪个医院会接收你?
于是,毕业了,只能东游西荡地找点儿零工来打。
她在肯德基干过,在小卖部替人站过柜台,但都没有干长,最后由小郑哥介绍,去了他所在的一家*店,他看仓库,她当服务员。
叶菲脑筋活络,没多久又厌倦了一尘不变的生活,她开始撺掇小郑哥跟她一起去大城市打工,s市就在他们附近,那里听说遍地是机会。
小郑哥经不住她的央求加威胁,只得辞了工作跟她一起去。
有小郑哥陪着,爷爷奶奶就没说什么,即使反对也效果不大,他们老了,跟叶菲的距离越来越远。
大城市里工作一样难找,到处都只有用学历和经验说话的份儿,叶菲好不沮丧。
小郑哥比她先找到工作,在一家电器厂当推销员,又是在他的推荐下,叶菲也加入了推销小家电的行列。
为了省钱,他们在郊区的一座老新村里合租了一间简陋狭小的房子,房间只有一个,叶菲睡床,小郑哥打地铺,当中用布帘子隔了一下。
他们从小就厮混在一处,叶菲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况且她也很放心小郑哥。
推销是个很苦的活儿,要么磨破嘴皮子都没人理,要么对方突然要看样,厂家又没车子提供,只能自己手提着样货送过去。小郑哥在还好,能帮帮她的忙,可他做得比她好,经常出差跑,叶菲就只能靠自己了。
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下午,叶菲手提两个包装好的电饭煲,急着送去某个小商铺,过街的时候没留神,滑了一跤,伞跌出去老远,电饭煲却还牢牢地拎在手里,不敢有丝毫放松,但仍然未能幸免在她摔下去的一刻跟地面亲密接触。
一辆白色的轿车在她面前急促间嘎然而止,发出尖利刺耳的刹车声。
车上下来一个长腿男子,叶菲只觉得眼前白光一晃,头顶被遮掉了一片雨,她终于又喘过气儿来了。
“要不要紧?”男子弯下腰来查看,脸与她凑得很近,她闻到一股清新的香气,夹杂着雨丝的寒冷。
“啊!没事。”她赶紧爬起来,身上全湿了,要多狼狈有多狼狈,起身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检点电饭煲有没有摔出问题来。
男子打量着她,眼里是柔和的关切,见她除了被淋湿外,果然没什么大碍。他帮她把那把跌出去很远的伞取了回来,交到她手上,正待离开,听见她懊恼地一声低呼,“真糟糕!”
他转过身来,看着她,“怎么了?”
最下面的一只电饭煲外壳碎了,她怔怔地看着,不知所措,样品坏了要赔钱的。
男子重新在她身边站定,忖度了一下她的脸色,问:“你上哪儿?我送你吧。”
叶菲拒绝,但是他很坚持,最后她还是上了他的车。
两人并排坐在后面,他问了一些关于她的问题,叶菲如实答了。
他听着她的抱怨,似乎很想帮她,“这两只我都买了吧。”
叶菲愕然,“你缺电饭煲吗?”
看他的样子都不象,果然,他笑了起来。
叶菲倏地明白了,继而有些感动,非常绝然地实话实说,“这种电器,质量不怎么好的,刚才那只你也看见了,才碰了一下就……”
男子却已经在掏钱包了,“多少钱一只?”
叶菲第一次遇到比她还执拗的人,怎么推脱都不行,最后,她却不过他的热情,只得成交,用的是出厂价。
他递过来三百块,没有要找零的意思,叶菲立刻把自己瘪塌塌的钱包翻出来,她很庆幸自己还有零钱能找还给他。
他笑着接过她郑重递来的找钱,还有她略带喜悦跟羞涩的微笑,这其实是她做成的第一笔生意。
“如果使用的时候有什么问题,一定要打电话给我哦,我们包换包修的。”她热情而急切地嘱咐他。
“好的。”他依旧笑着答应,收好了她的名片,似乎觉得她很有意思。
叶菲想想不太放心,大着胆子要他的号码,她有预感,即使电饭煲是坏的,他也不会找自己换的,可她不能那么没品,卖伪劣商品给人家。
男子似乎迟疑了一下,旋即就报给了叶菲自己的号码,并告诉她,他姓王。
那天回去,叶菲就感冒发烧了,晚上小郑哥回来急得要命,特意给她炖了鸡汤喝。
叶菲喝着暖暖的鸡汤,心里想着的却是另外一个身影,那蒙胧美好的记忆在橙色的灯光下有一种缥缈而梦幻的感觉,滋味是淡淡的甜香。
那位王先生果然没给她打过电话,隔了一星期,叶菲鼓足了勇气给他打过去。
电话响了很久才有人接,接通的瞬间,叶菲觉得自己的心都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
是王先生本人接的,嗓音有些嘶哑,说了没几句就明白叶菲是谁了。
“我就是想问一下,那只电饭煲你用着,咳,还可以吗?”叶菲不知怎么有点紧张,可能潜意识里也觉得自己这个电话打得有点儿唐突了,但又是不得不打的。
对方顿了一下,才缓缓道:“不可以,是坏的。”
叶菲在电话这头作了个鬼脸,咬着唇十分不好意思,“我就说嘛!你怎么也不打给我报修啊,实在不行,我退钱给你好了。”
她的声音含娇似嗔,王先生呵呵笑起来。
叶菲以为他会拒绝,出乎意料,他竟然同意见面退钱。
约好了时间,他的司机来接叶菲,坐在车上时的那点儿忐忑在见到他住的豪宅后演变得更加剧烈。
不用任何怀疑,她都知道,他是个有钱人了。
王先生从楼上下来,穿着一身白的休闲装,他似乎对白色情有独钟。
叶菲身上揣着还他的钱,可是电饭煲却不知所踪,他也绝口不提,仿佛完全忘了这事儿。
他盛情款待了她,还问了她好多问题,都是关于她自己的,表情象个长辈,叶菲觉得在他面前没什么好隐瞒的,一五一十答了,她觉得他是个好人,而且,在潜意识里,她觉得,他极有可能就是她少女时代憧憬的那位骑着白马而来的王子。
现在,她知道了他的全名——王迪非。
那之后,他们断断续续地联络着,他似乎很忙,但从来不跟叶菲提及自己的事情。也一直对她非常尊重,除了耍耍嘴皮子上的幽默,从来没有过踰矩的行为,叶菲越发觉得他难得。
有一晚,他送她回去,小郑哥也在,屋里亮着灯。
她死活不让王迪非上楼,在楼下目送他的车子离开,才惴惴地往楼梯上走。
那天晚上,她几次欲言又止,给自己做了无数次心理建设,可是看到小郑哥忙碌做家务的身影,她实在开不了这个口。
小郑哥似乎看出了什么,但是他不开口,他在等着她先说。
天亮时分,叶菲再也忍耐不住,她的心里从来存不住事儿。
“小郑哥,你……能不能找个地方搬出去?咱们这样……很不方便。”说到后面声音越来越低,心里忽然很难过。
小郑哥不说话,只是看着她,眼神有点冷。
于是叶菲又嗫嚅着道:“如果你觉得麻烦,那……我找地方搬好了。”
最后当然是小郑哥搬了出去。
离开之前,他看着叶菲委屈的表情,张了张口,最后终究什么也没说,提着自己的东西,走了。
叶菲跟自己的白马王子越走越近,她丢了工作后,找他帮忙,他果然给她推荐了个地方,很顺利地去上班了。
她终于有了一份体面正规的职业,怎能不珍惜。
直到看见王迪非器宇轩昂地出现在公司里时,她才恍然大悟他的真实身份。
她彻底陷了进去,迷失在自己给自己编织的网里,无法自拔。
第一次在王迪非那里过夜,他在浴间洗澡,叶菲在房间里一圈圈地转悠,想消弭掉紧张而混乱的情绪。
然后,她看到了掉落在台灯旁的一只晶亮的耳坠,蓝色的蝴蝶,夺目璀璨,散发着刺眼的光芒。
王迪非裹着浴巾出来,娴熟而自然地从后面搂住了她,见她对着手心里的东西怔怔发呆,遂捻起来仔细看,几秒钟后,他面无表情地把耳坠扔进妆台的抽屉里。
事后,叶菲哭了,她的伤心不仅仅源于身体上的疼痛,在那个微妙的时刻,她的脑海里竟然映射出小郑哥的脸。
她觉得自己在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慌乱而仓促地把一件最珍贵的东西丢失了。
此后,她成了王家的常客。
现实总不是那么如意的,可她喜欢他,就得容忍他的那些问题。
某些夜深人静的晚上,她从梦中醒来,看见他和衣坐在床头抽着烟斗,有棱有角的脸庞被缭绕的烟雾熏得有种梦幻般的不真实。
每当这种时候,她就觉得他离自己好远,她根本就无法真切地抓住他。
可她是多么迷恋他啊,他的一颦一笑,他温柔的话语和火热的举止,她怎么也不舍得主动放弃。
即使摆在她面前的未来毫不乐观,能拖一时是一时吧。
然而,蝴蝶耳坠的主人还是出现了。
她从里间款款地走出,目光象个女主人似的从她脸上滑过,笑容里溢满了轻蔑,连同一旁手足无措的阿姨那呆若木鸡的神色,给了叶菲双重的打击!
她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拿,一言不发地转身就跑,象见了鬼一样!
原来,她一点儿也不勇敢!
她一口气跑出了那片曾经无限向往的小区,蹲在马路边上大口地喘着气,目光茫然扫过眼前的景致,天是那样蓝,树木是如此欣欣向荣,可是她的出路在哪里?
她如行尸走肉般去医院做了检查,原来是一丝忧虑掺杂着一丝期待,现在则只剩下了凄凉。
这个世界曾经多么热闹、喧嚣,现在冷清得仿佛只剩下她一人,她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漂流,很想抓住些什么,可以牢牢握在掌心,给她温暖的那种。
这时候,她想起了小郑哥。
她的脚步于是不由自主地往他租住的小区而去。
她知道这样做是足以令自己将来羞愧的事,可她还是做了,在小郑哥面前,她从来都是这么任性、想当然。
当即将抵达小郑哥住处时,她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奔上楼去,希望能早一秒见到他,早一点看见他温暖而亲切的脸, 这一次,哪怕他对自己发火,她也不会顶嘴。
因为,她深知自己错了,错得那样离谱。
小郑哥却不在家。
站在紧闭的门前,叶菲失望地流下了眼泪,她一直以为只要她需要,小郑哥就会出现在她面前。
在断断续续的抽噎中,她给小郑哥打了电话。
他接了,声音有些疲倦,他正在另一个城市里忙碌,但接到她的电话,还是流露出显而易见的关心,只是缺乏了从前的那种全心全意。
小郑哥听出她在啜泣,立刻感到紧张,问她出什么事了。
叶菲刚要张口告诉他真相,舌头打了个卷儿,又给生生吞咽了回去。
她忽然对自己很没信心,她怕他一旦知道是怎么回事,会直接撂电话,而她此刻的心情,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再也承受不住一丝打击了。
她支吾着说身体不好,很难受,又告诉他,自己现在就在他家门口。
小郑哥又担心又为难,因为有事在身,他没法立刻回去,只得狠狠心,嘱咐她回去好好照顾自己。
叶菲摇着头哭,“我不想回去,我就想在你这儿等你。”
小郑哥对她的孩子气简直一点办法都没有,劝了半日,最后只得通知了房东,千恩万谢地让房东给叶菲开了门。
叶菲不肯回去,并非只是想在小郑哥这里汲取残存的暖意,还是为了躲避王迪非。
按照她的猜测,王迪非一定会去找她,也许还会拿各种各样的甜言蜜语来哄她。
但她已经彻底看清了前路,她不要再迷失在他那有毒的柔情里,避开也许是最好的良药。
她跟王迪非还是无可避免地在公司吵了一架,他质问她为什么躲着自己,又竭力要说服她看到的只是个误会,而她什么也不想听,或许是她冷淡的态度激怒了一向在女人面前春风得意的王迪非,他怒不可遏地向她发了火,两人就那样不欢而散。
她明白,自己的这份工作保不住了,什么东西,如果来得太容易,失去也不过是转眼间的事。
她下定决心要了结跟王迪非之间的一切,包括那个孩子。
她也这么做了。
很痛苦的一件事,幸亏还有何琳帮忙,她真心感激她。
小郑哥终于赶了回来,她在电话里再次哭起来的那一刻,她终于明白,她一直是把小郑哥当成最亲的人的。
不管那是怎样一份难描难画的感情,她隐约意识到,或许,她这辈子也离不开他。
在病房里,她向小郑哥如实坦白了一切,她要让他知道自己发生的事,哪怕尽是过错,她也希望有他一起分担。
小郑哥听完,眼圈当即就红了,他的眸中充满了愤怒,不仅是对王迪非,更是对她!
他甚至向她高高扬起了手掌!
叶菲没有哭泣,微微闭上眼睛,她觉得,即使他打下来,也是自己应得的。
最终,手掌颓然落下,小郑哥沮丧地跌坐在她床前,他剧烈地喘息,仿佛透不过气来。
“我知道的,你总有这么一天。”他低声叹道。
叶菲的眼泪没盛住,猝然跌落下来,她扑在他怀里,痛苦地低嚷,“那你为什么不早点提醒我?为什么就看着我滑下去?”
小郑哥苦笑,“你的脾气我知道,我即使劝了,你会听吗?”
“对不起,对不起。”她在他怀里喃喃地忏悔。
小郑哥颤抖着伸出手去,慢慢抚摸她光洁乌亮的头发,眼里是无尽的怆然。
“不用跟我说对不起,菲菲,你得对自己负责。”
“不!”叶菲执拗地抬起头来,眼里充满了愧意和一丝天真,“小郑哥,你会原谅的,是吗?”
她明晃晃的大眼睛满含期待地盯着他,他的心尽管已经千疮百孔,可最终还是缓缓地点了点头。
她是他从小就放在心尖上的人,即使她的魂魄出走过,他也无法跟她计较,如今,她终于又回来了,他能说什么呢!
出院后,叶菲一直住在小郑哥那里,自己原来的租房由他出面去结算退掉了。她不想再见到那间小屋,因为在那里,她曾经做过愚蠢的选择,狠心地赶走过她的小郑哥。
小郑哥休了长假照顾她的起居,明知那份工作一旦遭受过久的停滞,便有可能被别人取代。
红润再度出现在叶菲的脸上,她比以前更漂亮了,但一贯明媚快乐的眼眸里却多了一份成熟和忧郁。
生活总是这样,取走你一点,再给予你一点。
他们回了趟家乡,宣告两人的结合。
爷爷奶奶自然都很高兴,他们年纪大了,唯一的牵挂就是叶菲,现在好了,她有了自己的归宿,他们也算是功德圆满。
没人知道叶菲在s市的那段不堪的经历,大家都真心祝福这对青梅竹马的伙伴,甚至有人大大夸奖叶菲,去了s市都没跟有钱人跑了,还这么真心地守着小郑哥,有良心呃!
叶菲笑得有点儿僵硬,她扭头打量小郑哥,他没有看她,但是悄悄握住了她的手。
收获的季节再度来临,叶菲跟小郑哥来到久违了的田埂边,熟悉的稻浪依旧黄得如火如荼,仿佛还是十多年前的那一拨,但坐在小径上的两个孩子,却已经长成了大人。
他们同时想起孩提时期的那段对话,回忆起来是如此幼稚可笑,可是谁也没能笑得出来。
在弥漫着稻香的空气中,他们找回来许多共同拥有的记忆,那种用岁月耐心堆砌起来的情感,给了两人前所未有的安实感。
叶菲的心突然平静下来,她像是在一瞬间长大了,慢慢地把头靠在小郑哥的肩上,深情地说:“小郑哥,以后我们好好努力,好好把日子过下去。”
小郑哥握着她的手,轻轻应承。
他们都曾在喧嚣的尘世中迷失过自己,最后,他们循着旧路又找了回来。
一切以此为起始,又到此为终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