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故人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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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马义是随意逛,所以没有发现南区公园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今天他特意留意了一下,果然发现了其中的诡异.因为时间缘故,公园里仍然游人不多,可是他总能遇到一些头发花白的老头,和一些农民工打扮的中年人,往公园深外走。
他们行动鬼鬼祟祟,神情有点紧张。马义没理他们,来到昨天他休息过的地方,四处观望,不一会,一股劣质香水味迎风而来,呛得马义打了一个响亮的哈欠。接着身后一个暧昧、娇揉造作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哟,老板那么早就出来玩啊?”
马义回头一看,不认识,他本来想轰她走,但马上改了主意,掏出一张20元面额的纸币,夹在手指间,失足女眼睛亮了一下,然后很职业地说道:“老板,二十不够了,快餐最少也得三十五呢。”
“二十块向你打听一个人,足够了吧。”马义晃了一下手指间的钱,失足女手伸手想去拿,马义轻巧避开,失足女眼睛盯着钱,说道:“你要找谁,他是你什么人?你怎么知道我认识他呢?”
“她是什么人?嗯,就算我们有一面之缘吧。至于为什么知道你认识她,其实是猜的,因为她和你一样,在这地方出现过,你们可能还是同行呢。”
失足女点头表示明白,她确实明白了,不过她明白的是,马义是某个失足女的回头客,想吃回头草,却找不到人啦,“在这公园里干这种生意的,少说也得有一二十个,其实大家只是脸熟而已,并不很熟。”
“那就看你有没有赚到这20块钱的运气啦。”马义说着,将菊子的年龄、相貌加上昨天看到背影,向失足女介绍一遍,失足女听了一遍,再想了想,“这人我知道,我记得她脸上的伤疤。”
那个人脸上有伤疤?
失足女点点头,“她已经破相了,不然她也不会到这里来做生意,以她的身材,到大酒店里做,肯定生意很好……”
那个女人不可能是菊子,因为菊子脸上没有伤疤。马义相信是自己昨天眼花,看错了,他不再想听失足女吱歪,将钱给了失足女正准备走人,可能她觉得二十块钱赚少了,而且马义的钱好赚,于是她又开始推销自己。
她已经是老资格的“野鸡”了,所以她肚子虽然没有几滴墨水,却也懂营销的门道。最简便有效的推销方式就是如老话所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她无师自通,充分利用这个原理,想到了推销自己的窍门,那就是贬低别人,抬高自己,将客人没见到的“货”比下去,达到抬高自己的目的。
“老板啊,你真专一捏,和她玩了一次,就忘不了她,其实她有什么好的,虽然年轻了一点,身材也不错,可她是吸毒的,而且她很随便,为了钱,什么样的生意都敢接,身上的三个洞,只要客人给钱,可以的随便上,然后赚到钱了,马上就去买毒品……”
马义一阵恶心,浑身起鸡皮疙瘩,他想甩手而去,可是失足女拉着他衣角,仍然喋喋不休,“老板,我刚出来做不到三个月,而且除了做,从不乱来,身子比农妇山泉水还纯净捏!”
眼看着客人仍然对自己不动心,貌似心里还想着那个女人,失足女更不甘心了,“老板,我跟你说,那个女人,不仅身体很脏,而且心也毒,听说她为了与情夫在一起,竟然让人杀了自己的未婚夫,可惜她未婚夫命大,不仅没死成,反而还把她情夫给杀死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马义莫名其妙一阵激动。他终于相信,自己昨天见到那个背影,就是菊子无疑,因为世界上不会有那么巧合的事,难怪她见到自己会惊叫,逃开。
“这种女人,没皮没脸的,吸了一点毒,什么话不说?”失足女一脸鄙视,仿佛自己真的比农妇山泉水还要纯洁的样子。“她经常和我们吹她以前牛逼时的日子,神马吃香喝辣,住着大洋房,坐着豪华轿车,出入还带保镖。她说她最后悔的是,没将自己未婚夫弄死透了,结果让他有机会报复,杀了她老公,也就是她情夫。不然,她不会沦落到靠卖x混日子的地步。”
马义叹了口气,看来菊子还在执迷不误啊!
瞬间,他的情绪跌落低谷,为了挣脱失足女的纠缠,他再掏了三十块钱给她,失足女接过钱,转身往树林里走去,回头看到马义仍然站着不动,于是催他:“快来呀老板,现在人少,这里很安全的。”
马义烦燥地挥挥手,“你滚,滚得越远越好。”失足女有点犹豫不决,再看看马义脸色不好,想想还是三十六记走为上计。干~她们这行的,其实风险很大,人倒霉的时候会遇上一些变~态佬,他杀了你都有可能,眼前这个人,虽然出手大方,但是喜怒无常,说翻脸就翻脸,她觉得还是远离他为妙,于是她果断离开,到下一个地点拉客,反正公园够大,还怕没地方拉客。
马义心里闷闷不乐,虽然菊子已经与他没有半毛钱关系,可是当他确定她已经沦为最卑贱的“野鸡”之后,心情还是非常沮丧。他正闷头走着,突然从旁边树丛里蹿出一个人,两人差点撞上,他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中年农民工,他衣衫不整,行色有些慌张,以马义比猎狗还灵敏的鼻子,不难闻出他身上残存的淡淡的蛋白质的味道,马义心里顿时了然他为毛从树丛里蹿出来。
然后,他看到了自己最不想看到一幕,农民工身后,站着一个,他熟悉又陌生的女人——菊子。她也衣衫不整,手里还拿着一张五十元面值的纸币。她也看到了马义,不过,这次她没有惊慌,而是冷漠地盯着马义,目光里,隐隐有一丝狠毒。
农民工似乎了发现了气氛不对,立即匆忙逃开。
“菊子……”马义看着自己前未婚妻,百感交集。
“别叫我菊子,我不认识你!”菊子愤怒地一甩头发,脸上被头发遮住的伤疤露了出来,狰狞恐怖。
“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马义心里莫名其妙一阵辛酸,“让我看看吧,也许我能治好。”
菊子一阵冷笑,“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再来,果然不出我所料,现在,你已经见到的样子了,笑话也看够了,你可以走了,我不想再看到你,也不想要你的虚情假意。”
“我只是想帮你。”
“帮我?当初你杀步仁的时候,怎么没想过帮我?如果不是你杀了步仁,我会成为今天的样子?我这辈子已经毁你手上了,你现在再来装好心,你觉得有意思吗?”菊子情绪渐渐有些失控。
“你错了,不是我毁了你,是你自己毁了自己,自从你与步仁踏上吸毒贩毒这知路的时候,你的人生就已经被你自己毁了。”
“毁你妹,老娘当时要钱有钱,要车有车,要房有房,远的不说,单是从我们村子里出来的,谁有这本事?你有吗?”
“菊子,难道你到现在还执迷不悟吗?你以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假象,其实它们都不属于你,甚至它们是引诱你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恶魔。还有那个步仁,他本来就是一个混混,他根本不爱你,他只是在玩弄你,你懂不懂?我杀了他,其实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哼,那么说,我是应该感谢你喽?记得当时你还想杀死我呢。”菊子冷笑。
“我承认,当时我是想杀了你,因为你心肠太毒,我与你无冤无仇,你竟然想杀我!你设身处地想一想,换作是你,你会怎么做?”
“我会杀了你,我现在都想杀了你,可是我知道我打不过你,所以你滚,我不想再见到你。”
马义点头,“放心,我会走的。我今天找你,没有别的原因,是因为我昨天遇到你~妈妈了,她到滨海国际酒店找你,然后被里边的保安赶出来了,你~妈的脾气你知道,所以她还被打了一顿。我让人给了她送一点钱,并送她上车回乡下了,有时间你可以打电话给她,这个时间,她可能已经到家了。”
说罢,马义真的走了,他必须走了。菊子,这个他爱过的女人,差点杀了他的女人,本来,他看到她脸上的伤疤,他是想帮她治好的,想着如果她脸上没有伤疤疤,哪怕做个失足女,也能卖个好一点的价钱,可是当他的天眼,不经意间发现因为她长期吸毒,滥交,她的气机已经紊乱,且已经日渐衰竭,哪怕他使尽自己元气四重的修真修为,都已经无法拯救她日暮黄昏的气机。
既然如此,她脸上的疤就不必要再去治了,最好在她投胎转世的时候,也带上这些伤疤,虽然这样会对她的人生有有消极影响,也好过她仗着有自己几分姿色而出卖自己的灵魂。
昨天马义是随意逛,所以没有发现南区公园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今天他特意留意了一下,果然发现了其中的诡异.因为时间缘故,公园里仍然游人不多,可是他总能遇到一些头发花白的老头,和一些农民工打扮的中年人,往公园深外走。
他们行动鬼鬼祟祟,神情有点紧张。马义没理他们,来到昨天他休息过的地方,四处观望,不一会,一股劣质香水味迎风而来,呛得马义打了一个响亮的哈欠。接着身后一个暧昧、娇揉造作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哟,老板那么早就出来玩啊?”
马义回头一看,不认识,他本来想轰她走,但马上改了主意,掏出一张20元面额的纸币,夹在手指间,失足女眼睛亮了一下,然后很职业地说道:“老板,二十不够了,快餐最少也得三十五呢。”
“二十块向你打听一个人,足够了吧。”马义晃了一下手指间的钱,失足女手伸手想去拿,马义轻巧避开,失足女眼睛盯着钱,说道:“你要找谁,他是你什么人?你怎么知道我认识他呢?”
“她是什么人?嗯,就算我们有一面之缘吧。至于为什么知道你认识她,其实是猜的,因为她和你一样,在这地方出现过,你们可能还是同行呢。”
失足女点头表示明白,她确实明白了,不过她明白的是,马义是某个失足女的回头客,想吃回头草,却找不到人啦,“在这公园里干这种生意的,少说也得有一二十个,其实大家只是脸熟而已,并不很熟。”
“那就看你有没有赚到这20块钱的运气啦。”马义说着,将菊子的年龄、相貌加上昨天看到背影,向失足女介绍一遍,失足女听了一遍,再想了想,“这人我知道,我记得她脸上的伤疤。”
那个人脸上有伤疤?
失足女点点头,“她已经破相了,不然她也不会到这里来做生意,以她的身材,到大酒店里做,肯定生意很好……”
那个女人不可能是菊子,因为菊子脸上没有伤疤。马义相信是自己昨天眼花,看错了,他不再想听失足女吱歪,将钱给了失足女正准备走人,可能她觉得二十块钱赚少了,而且马义的钱好赚,于是她又开始推销自己。
她已经是老资格的“野鸡”了,所以她肚子虽然没有几滴墨水,却也懂营销的门道。最简便有效的推销方式就是如老话所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她无师自通,充分利用这个原理,想到了推销自己的窍门,那就是贬低别人,抬高自己,将客人没见到的“货”比下去,达到抬高自己的目的。
“老板啊,你真专一捏,和她玩了一次,就忘不了她,其实她有什么好的,虽然年轻了一点,身材也不错,可她是吸毒的,而且她很随便,为了钱,什么样的生意都敢接,身上的三个洞,只要客人给钱,可以的随便上,然后赚到钱了,马上就去买毒品……”
马义一阵恶心,浑身起鸡皮疙瘩,他想甩手而去,可是失足女拉着他衣角,仍然喋喋不休,“老板,我刚出来做不到三个月,而且除了做,从不乱来,身子比农妇山泉水还纯净捏!”
眼看着客人仍然对自己不动心,貌似心里还想着那个女人,失足女更不甘心了,“老板,我跟你说,那个女人,不仅身体很脏,而且心也毒,听说她为了与情夫在一起,竟然让人杀了自己的未婚夫,可惜她未婚夫命大,不仅没死成,反而还把她情夫给杀死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马义莫名其妙一阵激动。他终于相信,自己昨天见到那个背影,就是菊子无疑,因为世界上不会有那么巧合的事,难怪她见到自己会惊叫,逃开。
“这种女人,没皮没脸的,吸了一点毒,什么话不说?”失足女一脸鄙视,仿佛自己真的比农妇山泉水还要纯洁的样子。“她经常和我们吹她以前牛逼时的日子,神马吃香喝辣,住着大洋房,坐着豪华轿车,出入还带保镖。她说她最后悔的是,没将自己未婚夫弄死透了,结果让他有机会报复,杀了她老公,也就是她情夫。不然,她不会沦落到靠卖x混日子的地步。”
马义叹了口气,看来菊子还在执迷不误啊!
瞬间,他的情绪跌落低谷,为了挣脱失足女的纠缠,他再掏了三十块钱给她,失足女接过钱,转身往树林里走去,回头看到马义仍然站着不动,于是催他:“快来呀老板,现在人少,这里很安全的。”
马义烦燥地挥挥手,“你滚,滚得越远越好。”失足女有点犹豫不决,再看看马义脸色不好,想想还是三十六记走为上计。干~她们这行的,其实风险很大,人倒霉的时候会遇上一些变~态佬,他杀了你都有可能,眼前这个人,虽然出手大方,但是喜怒无常,说翻脸就翻脸,她觉得还是远离他为妙,于是她果断离开,到下一个地点拉客,反正公园够大,还怕没地方拉客。
马义心里闷闷不乐,虽然菊子已经与他没有半毛钱关系,可是当他确定她已经沦为最卑贱的“野鸡”之后,心情还是非常沮丧。他正闷头走着,突然从旁边树丛里蹿出一个人,两人差点撞上,他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中年农民工,他衣衫不整,行色有些慌张,以马义比猎狗还灵敏的鼻子,不难闻出他身上残存的淡淡的蛋白质的味道,马义心里顿时了然他为毛从树丛里蹿出来。
然后,他看到了自己最不想看到一幕,农民工身后,站着一个,他熟悉又陌生的女人——菊子。她也衣衫不整,手里还拿着一张五十元面值的纸币。她也看到了马义,不过,这次她没有惊慌,而是冷漠地盯着马义,目光里,隐隐有一丝狠毒。
农民工似乎了发现了气氛不对,立即匆忙逃开。
“菊子……”马义看着自己前未婚妻,百感交集。
“别叫我菊子,我不认识你!”菊子愤怒地一甩头发,脸上被头发遮住的伤疤露了出来,狰狞恐怖。
“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马义心里莫名其妙一阵辛酸,“让我看看吧,也许我能治好。”
菊子一阵冷笑,“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再来,果然不出我所料,现在,你已经见到的样子了,笑话也看够了,你可以走了,我不想再看到你,也不想要你的虚情假意。”
“我只是想帮你。”
“帮我?当初你杀步仁的时候,怎么没想过帮我?如果不是你杀了步仁,我会成为今天的样子?我这辈子已经毁你手上了,你现在再来装好心,你觉得有意思吗?”菊子情绪渐渐有些失控。
“你错了,不是我毁了你,是你自己毁了自己,自从你与步仁踏上吸毒贩毒这知路的时候,你的人生就已经被你自己毁了。”
“毁你妹,老娘当时要钱有钱,要车有车,要房有房,远的不说,单是从我们村子里出来的,谁有这本事?你有吗?”
“菊子,难道你到现在还执迷不悟吗?你以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假象,其实它们都不属于你,甚至它们是引诱你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恶魔。还有那个步仁,他本来就是一个混混,他根本不爱你,他只是在玩弄你,你懂不懂?我杀了他,其实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哼,那么说,我是应该感谢你喽?记得当时你还想杀死我呢。”菊子冷笑。
“我承认,当时我是想杀了你,因为你心肠太毒,我与你无冤无仇,你竟然想杀我!你设身处地想一想,换作是你,你会怎么做?”
“我会杀了你,我现在都想杀了你,可是我知道我打不过你,所以你滚,我不想再见到你。”
马义点头,“放心,我会走的。我今天找你,没有别的原因,是因为我昨天遇到你~妈妈了,她到滨海国际酒店找你,然后被里边的保安赶出来了,你~妈的脾气你知道,所以她还被打了一顿。我让人给了她送一点钱,并送她上车回乡下了,有时间你可以打电话给她,这个时间,她可能已经到家了。”
说罢,马义真的走了,他必须走了。菊子,这个他爱过的女人,差点杀了他的女人,本来,他看到她脸上的伤疤,他是想帮她治好的,想着如果她脸上没有伤疤疤,哪怕做个失足女,也能卖个好一点的价钱,可是当他的天眼,不经意间发现因为她长期吸毒,滥交,她的气机已经紊乱,且已经日渐衰竭,哪怕他使尽自己元气四重的修真修为,都已经无法拯救她日暮黄昏的气机。
既然如此,她脸上的疤就不必要再去治了,最好在她投胎转世的时候,也带上这些伤疤,虽然这样会对她的人生有有消极影响,也好过她仗着有自己几分姿色而出卖自己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