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上古神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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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的家座落在半山腰,四周群山葱绿,晨雾缭绕,山峰忽隐忽现,宛如仙境,清脆的鸟鸣从晨雾深处传来,“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马义的灵台清明空灵。
白雪家乡的空气比滨海空气清新,比自己老家的空气多了一份灵气。虽然这份灵气还不足以供他炼气,但是在这种空气里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马义舒展了一会筋骨,他惦记着蜇伤白霜的玉哥儿,它是上古神虫,蓝妹儿也是上古灵草,他都想去看,看看那里还有什么有灵气的东西,说不定自己修真能用上。
他想让白霜带他到玉哥儿出没的地方走走,可是他四处找遍了都没有见到白霜,白雪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马义,你在找什么?”
“我找白霜,我想让她带我去她被玉哥儿蜇伤的地方看看。”
“你疯了,那地方多危险。”白雪立即反对。
“没事,它伤不了我。还有,那里说不定还有什么宝贝,不去看看多可惜。”马义坚持道。
“我带你去吧,白霜天没亮就和她的伙伴上山采茶叶去了。”白雪想了想说道。
说罢,白雪解下腰间的围裙交给白妈,带着马义去麻草坡。
白雪虽然在城市生活了三年,但是从小翻山越岭练就的脚下功夫一点都没有荒废,崎岖的山路坎坷不平,但是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马义也是山里的孩子,眼前的山路也难不到他,两人一路走来,轻松愉快,白雪边走边哼着苗寨山歌,音韵不错,可惜马义听不懂。
大约走了一个小时,麻草坡到了。
“就是这里。”
白雪指着一棵绿葱葱的山茶树说道。马义俯首寻找,在茶树根附近果然发现了一株蓝妹儿,因为花已经被白霜采了,蓝妹儿已经开始枯萎,只留下几片枯叶。蓝妹儿生长周期很长,生长速度很慢,但是开花之后,它的生命也到了尽头,花谢草枯。
马义在蓝妹儿周边一阵扒拉,终于在一堆草丛中,他又找到一株蓝妹儿,这株蓝妹儿刚出土没多久,只有两片嫩绿的叶子,要等它开花,起码要在五十年以后。
马义将昨晚就准备好的一个香囊挂在茶树枝上,然后示意白雪躲在树后,白雪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是看到他郑重其事的样子,也不多问,静悄悄地躲在树后。
山风徐徐,香囊的香气四里飘散。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马义敛声静气,耐心地等待玉哥儿出现。蓝妹儿已经被白霜采走,马义也没有把握玉哥儿会不会再出现,只能希望自己亲手制作的香囊魅力足够。
天边,一轮旭日冉冉升起,山间的雾气越来越淡,金色的阳光洒在山坡上,绚丽迷人。
白雪脚蹲得有点麻了,但是她看到马义还是一动不动的,她也不敢乱动。
“来了。”马义轻声说道,他听到了玉哥儿翅膀振动的轻微的声音。
不一会,一只拇指大小的玉色虎头蜂从远处飞来,扑向马义挂在树枝上的香囊,马义瞅准时机,及时撒出手中的网兜。网兜是他昨晚向白妈要来的一块旧蚊帐布缝制而成的,经过马义法力加持,它已经不是普通网兜,而是神奇捕器。
虽然元气二重法力低微,但是用来对付玉哥儿绰绰有余。
玉哥儿猝不及防,落入马义的天罗地网,马义加持在网兜上的法术牢牢控制住玉哥儿,让它动弹不得,只好束手就擒。
马义三只手指捏住玉哥儿的劲后背,将它取出网兜。玉哥儿摆脱了网兜的束缚,立即变得暴燥生猛,发出“嘶嘶”的叫声,伸出尖利的尾针,扭动着尾部,它的尾针顶端挂着一滴透明的毒液,它在寻找时机,时刻准备给自己的敌人至命一击。
马义毫不畏惧,将真元灌注左手拇指指甲尖,指甲尖顿时锋利如刀,“刷”马义的指甲快速划过玉哥儿头部,在它的后脑划起一条细细的线痕。
然后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过白雪的柔夷,白雪还没有反应,马义的指甲已经划破她的食指,白雪只感到一阵轻微的刺痛,伤口已经渗出一滴殷红的血滴,马义不含糊,立即将白雪流血的食指按在玉哥儿的伤口上。
接着,他冲玉哥儿打出手印,口中念念有词,过了一会儿,玉哥儿渐渐停止了反抗,安静了下来,尾针收入腹中,尾尖的毒液也滴落草丛里。
“好了。”马义说着松开白雪的手,白雪抽回自己的手一看,刚刚还在滴血的手指已经恢复如初,竟然还没有留下伤痕。
她惊异的望着马义,眼神怪怪的,她看不懂马义,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是江湖术士?或者他根本不是人,而是神仙、是妖怪、是来自星星的教授?刚才他明明割破了自己的手指,血都流出来了,可是她居然找不到伤口,她是学医的,当然知道这种现象完全不符合科学。
还有,马义刚才一系列怪异的动作,口中的念词都是些什么?他是怎么做到让一只凶猛的毒虫变得乖巧听话的?
玉哥儿伏在马义的手掌心,没有刚才的凶狠好斗,就象一枚精雕细琢美仑美奂的玉雕。
太多的疑惑充斥在白雪的心中。
“送给你当宠物。”马义对白雪说,将玉雕般的玉哥递给白雪,白雪本能地缩回手。白霜中毒后的惨状让她心有余悸,她不敢碰这只让人闻之色变的毒虫,除非她疯了,才会将它当作宠物饲养。
“别怕,它已经被我驯化了,不会乱蜇人的,而且你已经与它订了契约,你就是它的主人了,它还会听你的使唤呢。”
“真的?”白雪将信将疑。她听说过驯狼驯狗驯老虎驯狮子,就是没有听说过驯蜜蜂,当然她还知道有人养蜂,但是那仅仅是“养蜂”,是为了攫取蜂蜜,而不是当宠物。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试试。”马义将玉哥儿放在白雪的手掌心,玉哥儿果然乖乖地趴在白雪的手掌心不敢乱动,圆圆的小脑袋不停拱着白雪的掌心,痒痒的好舒服。
“现在你和它还不够熟悉,只能用声音向它发出指令,时间长了,彼此熟悉心意相通了,你就能用自己的意念控制它。”
“马义,你是怎么做到的?难道你也是来自星星的人吗?”白雪抑制不住的惊奇。
“你呀,就是韩剧看多了,小脑瓜里满是奇思幻想。我可是如假包换的地球人,可不是那个都教授的老乡。其实这是我家祖传的一门专门驯化小动物的土方法,当然,我也不是每一种动物都能驯化,玉哥儿恰巧是其中的一种。
对了,它还会变大变小呢,你试试看让它变小。”
白雪对玉雕似的玉哥儿产生浓厚的兴趣,当即对掌中的玉哥儿轻声说道:“玉哥儿,变小……”
玉哥儿果然小了一圈。
“耶,太好玩了。”白雪高兴得象个小萝莉,手舞足蹈。
“玉哥儿,再小,再小……再小……”
白雪接连给玉哥儿发出变小的指令,玉哥儿一小再小,最后居然变得只有米粒一般大小。
马义取下白雪的银耳环,将玉哥儿放在耳环的圆圈内,玉哥儿紧紧依附在耳环上,就象玉器名师为耳环镶上去的玉缀。白雪轻轻摇晃它居然纹丝不动。
“马义,你确定它不会蜇人吗?”白雪对玉哥儿爱不释手,但是对它还是有些不放心,妹妹的伤在她心里阴影未散。
“放心吧,绝对不会,除非你想让它蜇人。这个香囊给你,你将香囊的香料掺入蜂蜜里,每隔几天就喂它些许,当然,你平时还可以放它出去自己觅食,玉哥儿一般人是伤不到它的,更不用说捉到它了。”
……
“老板,马义可能离开滨海市,蹿到南云省去了。”滨海市某商务酒店的包间里,大苟对长孙望说。这里是他们密秘据点,他们所有的肮脏交易都在这里达成。
“有证据么?”
“我手下一位兄弟就是南云人,今天家里来电话说他的哥哥昨天突然间患病,那症状与滨海三刀客一模一样,而且在患病前还在开面的拉客。”
“马义为什么要打伤一个搭客仔?”
“其实,他哥明里是做拉客生意,实际是专门做抢劫乘客的生意。有可能他将马义当作回乡的农民工,为了抢钱想动马义,结果反被马义弄傻了。还有他的两个同伙也一样被整傻了,你想想世上哪有那么巧的事,同时一傻就傻三个,如果不是马义做的,我们怎么解释?”
“哦……”长孙望陷入沉思。
马义离开了滨海市对于长孙望而言未偿不是一件好事,从此他再也不用担心有人出来给他捣乱了,只可惜了那一百万。
一百万对于长孙望来说只是毛毛雨,不过金钱事小,面子事大,马义让他当着家人的面出丑,如果不在他身上找回面子,长孙望总觉得如鱼刺梗喉。
现在他倒希望马义没有离开滨海市,虽然他也害怕他的报复。
可是长孙望确实是很重面子的人,针对马义的报复,他可以请保镖保护他的安全,甚至他可以再请杀手灭了马义。
面子丢了不去找回来,貌似不符合他的性格。
在滨海市,目前以他的能力虽然还不能呼风唤雨横着走路,但是在不久的将来,他掌控了长孙家族,独揽大权之后,这一切就不会再是问题,他可不想在自己的彪悍人生里留下污点。
可惜南云省太远了,长孙家族的手伸不了那么长远。长孙家族虽然在滨海市很牛b,但是出了滨海市估计没有几个人知道它是哪根葱,千里之外的南云省,长孙望更是鞭长莫及。
“你说马义跑到南云省干屌去啊?”长孙望非常不解。
“跑路呗,他杀了三金帮的步仁,步高还不得要他命,不逃他就是等死。”大苟到底是道上的人,道上的事他比长孙望懂得多。
“这样,你设法将马义在南云省出现的消息透露给三金帮的人。”长孙望的三角眼闪过一道寒光。
“行,这我来办,只是三金帮的人被宁中兴拘了,不知道出来没有。”大苟挠挠秃头说道。
白雪的家座落在半山腰,四周群山葱绿,晨雾缭绕,山峰忽隐忽现,宛如仙境,清脆的鸟鸣从晨雾深处传来,“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马义的灵台清明空灵。
白雪家乡的空气比滨海空气清新,比自己老家的空气多了一份灵气。虽然这份灵气还不足以供他炼气,但是在这种空气里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马义舒展了一会筋骨,他惦记着蜇伤白霜的玉哥儿,它是上古神虫,蓝妹儿也是上古灵草,他都想去看,看看那里还有什么有灵气的东西,说不定自己修真能用上。
他想让白霜带他到玉哥儿出没的地方走走,可是他四处找遍了都没有见到白霜,白雪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马义,你在找什么?”
“我找白霜,我想让她带我去她被玉哥儿蜇伤的地方看看。”
“你疯了,那地方多危险。”白雪立即反对。
“没事,它伤不了我。还有,那里说不定还有什么宝贝,不去看看多可惜。”马义坚持道。
“我带你去吧,白霜天没亮就和她的伙伴上山采茶叶去了。”白雪想了想说道。
说罢,白雪解下腰间的围裙交给白妈,带着马义去麻草坡。
白雪虽然在城市生活了三年,但是从小翻山越岭练就的脚下功夫一点都没有荒废,崎岖的山路坎坷不平,但是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马义也是山里的孩子,眼前的山路也难不到他,两人一路走来,轻松愉快,白雪边走边哼着苗寨山歌,音韵不错,可惜马义听不懂。
大约走了一个小时,麻草坡到了。
“就是这里。”
白雪指着一棵绿葱葱的山茶树说道。马义俯首寻找,在茶树根附近果然发现了一株蓝妹儿,因为花已经被白霜采了,蓝妹儿已经开始枯萎,只留下几片枯叶。蓝妹儿生长周期很长,生长速度很慢,但是开花之后,它的生命也到了尽头,花谢草枯。
马义在蓝妹儿周边一阵扒拉,终于在一堆草丛中,他又找到一株蓝妹儿,这株蓝妹儿刚出土没多久,只有两片嫩绿的叶子,要等它开花,起码要在五十年以后。
马义将昨晚就准备好的一个香囊挂在茶树枝上,然后示意白雪躲在树后,白雪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是看到他郑重其事的样子,也不多问,静悄悄地躲在树后。
山风徐徐,香囊的香气四里飘散。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马义敛声静气,耐心地等待玉哥儿出现。蓝妹儿已经被白霜采走,马义也没有把握玉哥儿会不会再出现,只能希望自己亲手制作的香囊魅力足够。
天边,一轮旭日冉冉升起,山间的雾气越来越淡,金色的阳光洒在山坡上,绚丽迷人。
白雪脚蹲得有点麻了,但是她看到马义还是一动不动的,她也不敢乱动。
“来了。”马义轻声说道,他听到了玉哥儿翅膀振动的轻微的声音。
不一会,一只拇指大小的玉色虎头蜂从远处飞来,扑向马义挂在树枝上的香囊,马义瞅准时机,及时撒出手中的网兜。网兜是他昨晚向白妈要来的一块旧蚊帐布缝制而成的,经过马义法力加持,它已经不是普通网兜,而是神奇捕器。
虽然元气二重法力低微,但是用来对付玉哥儿绰绰有余。
玉哥儿猝不及防,落入马义的天罗地网,马义加持在网兜上的法术牢牢控制住玉哥儿,让它动弹不得,只好束手就擒。
马义三只手指捏住玉哥儿的劲后背,将它取出网兜。玉哥儿摆脱了网兜的束缚,立即变得暴燥生猛,发出“嘶嘶”的叫声,伸出尖利的尾针,扭动着尾部,它的尾针顶端挂着一滴透明的毒液,它在寻找时机,时刻准备给自己的敌人至命一击。
马义毫不畏惧,将真元灌注左手拇指指甲尖,指甲尖顿时锋利如刀,“刷”马义的指甲快速划过玉哥儿头部,在它的后脑划起一条细细的线痕。
然后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过白雪的柔夷,白雪还没有反应,马义的指甲已经划破她的食指,白雪只感到一阵轻微的刺痛,伤口已经渗出一滴殷红的血滴,马义不含糊,立即将白雪流血的食指按在玉哥儿的伤口上。
接着,他冲玉哥儿打出手印,口中念念有词,过了一会儿,玉哥儿渐渐停止了反抗,安静了下来,尾针收入腹中,尾尖的毒液也滴落草丛里。
“好了。”马义说着松开白雪的手,白雪抽回自己的手一看,刚刚还在滴血的手指已经恢复如初,竟然还没有留下伤痕。
她惊异的望着马义,眼神怪怪的,她看不懂马义,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是江湖术士?或者他根本不是人,而是神仙、是妖怪、是来自星星的教授?刚才他明明割破了自己的手指,血都流出来了,可是她居然找不到伤口,她是学医的,当然知道这种现象完全不符合科学。
还有,马义刚才一系列怪异的动作,口中的念词都是些什么?他是怎么做到让一只凶猛的毒虫变得乖巧听话的?
玉哥儿伏在马义的手掌心,没有刚才的凶狠好斗,就象一枚精雕细琢美仑美奂的玉雕。
太多的疑惑充斥在白雪的心中。
“送给你当宠物。”马义对白雪说,将玉雕般的玉哥递给白雪,白雪本能地缩回手。白霜中毒后的惨状让她心有余悸,她不敢碰这只让人闻之色变的毒虫,除非她疯了,才会将它当作宠物饲养。
“别怕,它已经被我驯化了,不会乱蜇人的,而且你已经与它订了契约,你就是它的主人了,它还会听你的使唤呢。”
“真的?”白雪将信将疑。她听说过驯狼驯狗驯老虎驯狮子,就是没有听说过驯蜜蜂,当然她还知道有人养蜂,但是那仅仅是“养蜂”,是为了攫取蜂蜜,而不是当宠物。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试试。”马义将玉哥儿放在白雪的手掌心,玉哥儿果然乖乖地趴在白雪的手掌心不敢乱动,圆圆的小脑袋不停拱着白雪的掌心,痒痒的好舒服。
“现在你和它还不够熟悉,只能用声音向它发出指令,时间长了,彼此熟悉心意相通了,你就能用自己的意念控制它。”
“马义,你是怎么做到的?难道你也是来自星星的人吗?”白雪抑制不住的惊奇。
“你呀,就是韩剧看多了,小脑瓜里满是奇思幻想。我可是如假包换的地球人,可不是那个都教授的老乡。其实这是我家祖传的一门专门驯化小动物的土方法,当然,我也不是每一种动物都能驯化,玉哥儿恰巧是其中的一种。
对了,它还会变大变小呢,你试试看让它变小。”
白雪对玉雕似的玉哥儿产生浓厚的兴趣,当即对掌中的玉哥儿轻声说道:“玉哥儿,变小……”
玉哥儿果然小了一圈。
“耶,太好玩了。”白雪高兴得象个小萝莉,手舞足蹈。
“玉哥儿,再小,再小……再小……”
白雪接连给玉哥儿发出变小的指令,玉哥儿一小再小,最后居然变得只有米粒一般大小。
马义取下白雪的银耳环,将玉哥儿放在耳环的圆圈内,玉哥儿紧紧依附在耳环上,就象玉器名师为耳环镶上去的玉缀。白雪轻轻摇晃它居然纹丝不动。
“马义,你确定它不会蜇人吗?”白雪对玉哥儿爱不释手,但是对它还是有些不放心,妹妹的伤在她心里阴影未散。
“放心吧,绝对不会,除非你想让它蜇人。这个香囊给你,你将香囊的香料掺入蜂蜜里,每隔几天就喂它些许,当然,你平时还可以放它出去自己觅食,玉哥儿一般人是伤不到它的,更不用说捉到它了。”
……
“老板,马义可能离开滨海市,蹿到南云省去了。”滨海市某商务酒店的包间里,大苟对长孙望说。这里是他们密秘据点,他们所有的肮脏交易都在这里达成。
“有证据么?”
“我手下一位兄弟就是南云人,今天家里来电话说他的哥哥昨天突然间患病,那症状与滨海三刀客一模一样,而且在患病前还在开面的拉客。”
“马义为什么要打伤一个搭客仔?”
“其实,他哥明里是做拉客生意,实际是专门做抢劫乘客的生意。有可能他将马义当作回乡的农民工,为了抢钱想动马义,结果反被马义弄傻了。还有他的两个同伙也一样被整傻了,你想想世上哪有那么巧的事,同时一傻就傻三个,如果不是马义做的,我们怎么解释?”
“哦……”长孙望陷入沉思。
马义离开了滨海市对于长孙望而言未偿不是一件好事,从此他再也不用担心有人出来给他捣乱了,只可惜了那一百万。
一百万对于长孙望来说只是毛毛雨,不过金钱事小,面子事大,马义让他当着家人的面出丑,如果不在他身上找回面子,长孙望总觉得如鱼刺梗喉。
现在他倒希望马义没有离开滨海市,虽然他也害怕他的报复。
可是长孙望确实是很重面子的人,针对马义的报复,他可以请保镖保护他的安全,甚至他可以再请杀手灭了马义。
面子丢了不去找回来,貌似不符合他的性格。
在滨海市,目前以他的能力虽然还不能呼风唤雨横着走路,但是在不久的将来,他掌控了长孙家族,独揽大权之后,这一切就不会再是问题,他可不想在自己的彪悍人生里留下污点。
可惜南云省太远了,长孙家族的手伸不了那么长远。长孙家族虽然在滨海市很牛b,但是出了滨海市估计没有几个人知道它是哪根葱,千里之外的南云省,长孙望更是鞭长莫及。
“你说马义跑到南云省干屌去啊?”长孙望非常不解。
“跑路呗,他杀了三金帮的步仁,步高还不得要他命,不逃他就是等死。”大苟到底是道上的人,道上的事他比长孙望懂得多。
“这样,你设法将马义在南云省出现的消息透露给三金帮的人。”长孙望的三角眼闪过一道寒光。
“行,这我来办,只是三金帮的人被宁中兴拘了,不知道出来没有。”大苟挠挠秃头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