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中文网 > 替爱娇妻:高冷BOSS的蜜宠 > 434.第434章 :愤怒走光
434.第434章 :愤怒走光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绿色中文网 www.04zw.com,最快更新替爱娇妻:高冷BOSS的蜜宠最新章节!
“可是,万一这次再遇到跟上次一样的极品男人,该怎么委婉拒绝呢?我还没有想好,你有好建议吗?”她问素素。
“瞧你问的,我马上都可以去开一个相亲咨询公司了,我哪里会有什么好建议啊,你既然回避不了他,完全可以克制他。”
公孙雨晴绞尽脑汁想出了这么一个主意。
“可是怎么克制呢?”素素今天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冲动,好像真把她当做咨询师了。
“咱俩现在是纸上谈兵,以你聪明的脑瓜我想克制一个极品还是没有问题的,明天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就没时间去亲临现场了,要不你觉得到撤离的时候了给我偷偷发个短信,我给你打个电话,你趁机溜走就行了。”
“哎呀,真不够意思,那我只好一个人去了,不过明天电话不能关机啊。”素素还是有点儿担心。
“放心,本姑娘二十四小时全天随时随地等着接收你的短信。”
素素的嘴唇弯成了月亮。
她说:“妈妈喊我吃饭了,我要下线了,有事留言。”
就在公孙雨晴去厕所回来的这会儿,她的头像已经成黑色的了。
楼道里传来熟悉的脚步声,接着听到了开门的钥匙链的和门接触的声响,公孙雨晴知道,是南宫宁墨回来了,她急忙走过去,人还没进来,拖鞋已经给他准备好放在眼前。
如此体贴的老婆去哪儿找去,是的,南宫宁墨的心里,已经把她当做了老婆。
为了找到合适的工作,他几乎放弃了双休和公孙雨晴在一起的时光,明天又是周末,他想陪着她一起去郊外游玩一天。
把这个想法说给公孙雨晴的时候,她高兴的像个孩子,一下子从地板上跳到沙发上,手舞足蹈。
“太好了太好了,要不我们就去水莲山吧。离我们这边很近,而且有直达的公交车,比较方便。”
这个建议说给南宫宁墨的时候,他含笑点着头,在台灯的照射下,她发现他的眼睛里又一个小小的她,虽然不够婀娜多姿,但是看起来很幸福的样子。
他去洗手间洗完手,她的毛巾已经递到了他的手里。
“饭菜都在茶几上,你赶快去吃,我现在就去收拾东西,明天我们都需要带点儿什么呢?需要带烧烤的食物吗?”
“看来你还挺有经验的。”他嘴里嚼着东西还不忘夸她两句。
这个时候,她总得意忘形的会回复一句“那是”,一脸被娇宠的样子。
“正好家里还有一只下午我刚买回来的鸽子,明天正好带上,还有牛肉牛排鳕鱼明天早上醒来我再准备一些素菜,还有,大虾烤一下也比较好吃,不过还是得去买新鲜的回来,这样更好吃。”
她边憧憬着边收拾着材料,调料是不能忘记带的,幸好上次跟素素一起出去玩的时候,所有的工具都在这里堆积着,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
舒舒服服的睡了一夜,大概五点多钟的时候,她已经兴奋的醒了,先是把今天南宫宁墨要穿的休闲装给他找出来,还有上次刷过的休闲鞋还没有顾上穿鞋带。
公孙雨晴的母性大发,她对南宫宁墨的照顾简直是无微不至。当然笨手笨脚的南宫宁墨也会学着给公孙雨晴吹刚洗过澡的湿漉漉的头发,这是他从来没有跟任何女人做过的。他也很奇怪自己的似水柔情。
等南宫宁墨醒来的时候,公孙雨晴已经把所有的素材都准备好了,几分钟的洗刷之后,两个人一路欢歌去了目的地。
这里的山离市区比较近,今天的天气虽然稍微有点儿寒意,还是没有能阻挡住市区里忙里偷闲的人们的脚步。
放眼望去,山脉连绵起伏,看着烟雾缭绕的山谷,虽然没有春天的百花争艳却也别有一番味道在心头,如此晴朗的秋日里,享受着山谷带来的清新空气,真不想再回到水泥筑成的市区。
来的时候只顾忙别的事情了,自己竟然穿了一双不适合爬山的皮鞋,虽然是坡跟的,跟山上的大大小小的石头亲密接触之后,不可避免的会举步维艰。
不知道是谁在如此难走的山路上扔了个香蕉皮,公孙雨晴只顾享受美景,一眼没看见,脚下一滑直接摔到在地上,连鞋子都被绊到了下面的一个大石头旁,南宫宁墨连忙跑过去把她扶起来。
“没事吧?快让我看看。”说着就蹲下去看她的膝盖处,公孙雨晴看看身前身后还有好多人等着爬山,一边又没有空地,连忙摆手,说:“没事没事。”虽然很疼,她又往前走了几步,一拐一瘸的样子行走起来就更艰难了,南宫宁墨索性把她背起来放在肩上,找了一个可以坐的地方把她轻轻的放下,边说:“你暂时休息一下。”
她似乎有点羞,这么大了还绊脚摔倒,只有小孩子才会这么狼狈,那种丢人的囧样,比疼痛更难受。
女孩子都爱臭美,当然,公孙雨晴也不例外,虽然是去游玩,她还是选择了一件飘逸的裙子,这下好了,差点儿走光,又被这么多人看到,坐在石头上等南宫宁墨,还不忘把自己的裙子巧妙的放置,以免自己走光。
等身旁的一群人渐渐上去,他才挤出一条缝来往下走去,去拾公孙雨晴掉了的鞋子。接着只见他拎着鞋子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她的身边,蹲下给她穿鞋子。她本来想挣脱自己来穿,南宫宁墨提醒她不要弄疼了自己的膝盖。
“还是我来吧,你不要动,不然膝盖会疼。你先忍耐一下,幸好我出门的时候带上了创可贴。”
等给她穿好鞋子,他从衣兜里找出创可贴,小心翼翼的给她破皮的地方贴上,从他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很心疼,好像比自己磕着还要心疼。
公孙雨晴真想说声谢谢,又觉得有点儿疏远,她的眼睛瞬间雾蒙蒙的,也许,南宫宁墨的这一举动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可是足以让她为之感动。
等给她贴好了创可贴,他一手揽着她的腰际,一只胳膊扶着她的手,“你先站起来活动一下,脚尖点地,来回转圈,看看哪里会不会疼痛?”
他的关心竟然让她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看到公孙雨晴的眼眶湿湿的,南宫宁墨着急了,“是不是很痛,要不要叫医生,忍一忍,我现在就给医院打电话。”
“不要。”公孙雨晴摇着头,向他说道。
她觉得自己好像梦里,每天的快乐都不真实,他带给她的生活太过温馨太过灿烂,她怕这种美好的东西太过美好而不真实,或者稍纵即逝。
再往上爬的时候,路已经好走了很多,但是他依然紧跟着她,后来干脆把她柔嫩的小手牵在手里,一路上没有再松开。
他的手掌很有力,掌心的温度传递给她,竟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心为之一颤,全身酥麻。像电流,通过手指传遍全身。
她用清澈的眼睛无数次的望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还是憋出了一句话,“南宫宁墨,我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
他先是一愣,她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叫过他的名字了,十分惊讶,转而笑出声来,接着爱抚的轻轻揉着她的秀发,歪着头看着她。
他在默默的笑,发自内心的。
她说过之后娇羞的低下了头,不再说话。
看到她小脸通红,他止住笑,也许公孙雨晴把他的姓和名字连起来叫是在一种很正式的情况下表达一直情感。
她的确很可爱,越来越让他疼爱。
走了几步,她突然停住了,认真的说:“我是不是说错了,可是,就确实就是那么想的,不可以说出来吗?”
已经走到了丛林边,他看周围没有人,禁不住亲了她一下,在她触不及防的时候,她愣了大概两秒钟才反应过来,举起小粉拳打他的时候,他已经跑远了。
又到一个很陡峭的斜坡,南宫宁墨先下去,伸出手去拉她,公孙雨晴没有拒绝,把手递过去,脚踩好一块石头试图卖出左脚的时候,脚下一滑,她的整个身子跌向脚下,南宫宁墨眼疾手快的把她抱了个满怀,后退了几步才算站稳。
她以为真的要跌落山谷,闭上眼睛不再想其他的,还没回过神来,他在她耳边轻声说:“丫头,别怕,有我呢?”
他慢慢的睁开眼睛,发现整个身子都在他的怀里抱着,她不好意思的挣脱开,不再害怕,迎着他充满温情的目光,她想即使死也值了。
盘旋了几个来来回回的山坡总算走到了可以烧烤的地方,天气虽然不热,可是爬山实在是一件消耗体力的活,她已经累得嗓子冒火,真后悔没有带水。
他似乎可以猜测到她内心的想法,他的身影已经走到了身后的一个凹处,一眼看上去是一个水泥砌成的牌子,上面好像有字,红色的字迹刻在长有青苔的水泥板上格外醒目漂亮。
他向她招手,“雨晴,快过来。”
她已经很累,可是还是听从指挥走了过去,迈着艰难的步伐,走一步停一步的,实在是太累,太口渴了。
等走近细看,才发现原来那边是一口水井,好像被专人修葺而成的,水看起来很清,旁边有竹筒,他接了一些水端到她的面前,可是她犹豫了。
深山老林里,没有经过消毒的水可以喝吗?虽然看上去跟矿泉水一样清澈,她还是摇了摇头。
看她疑惑,他先喝了下去,好像要证实给她看这水没问题,估计是他也口渴的不行了,一饮而尽之后还觉得不过瘾,又接了一次,咕嘟咕嘟的顺着喉结的滑动,清泉装满了他的肚子。
这时他仰头看着我,递给我一勺接满了的竹筒,“来吧,同归于尽。”他笑着吓唬她。
她口干舌燥的已经不行了,有他陪着即使同归于尽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见公孙雨晴做出一副壮烈牺牲的样子准备把它喝完。
南宫宁墨已经憋不住笑出了声。
水有限些冰,凉凉的,正好可以驱除刚刚爬山时的热汗,再细细品尝,有股甘甜的味道,难道是这里的竹林多的缘故,怎么还有竹子的清香呢?
来这里烧烤不用炭炉,因为根本用不到炭灰,大片的空地上堆满了竹叶和竹枝,他熟练的燃起火堆,火苗慢慢上串下跳,一会儿就燃烧开了,公孙雨晴掏出随身携带的鸽子肉和羊肉串等等,放在火堆上方的支架上烤了起来,一会儿就闻见一股好诱人的香味,引得路人纷纷表示,下次来也尝试来这里烧烤。
不远处还有山农卖的土豆,南宫宁墨去买了几个回来,直接放在了火堆边缘,一会儿烧熟了,把皮一拨就可以吃了。
公孙雨晴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用竹子烧烤,平日里都是用木炭,总也烤不出这种清香诱人的味道来。
这才叫人间美食,在城里是无论如何都吃不到的。
吃完了鸽子,公孙雨晴又陆续拿出来更多的食物,烤好之后,由南宫宁墨给食物撒上调料再递到公孙雨晴的手中,让她品尝。
她像是回到了远古时代,那时候的人大概就是他们现在的这种状态,做出来的东西可比煤气灶强太多了。其实想想,还是那个时候的人比较好。
要不怎么说公孙雨晴是个细心的女孩子呢,她竟然还给南宫宁墨带来了一瓶酒过来,虽然只是一小瓶,在这山野中吃着烧烤再有酒相伴,真是惬意多了。
反正现在不开车,喝一点酒警察叔叔不会管的。
两个人忙的不可开交,边吃边聊,南宫宁墨把酒倒到两个杯子里,一杯给自己,一杯递给了公孙雨晴,“来,为我们的明天干杯!”
她看着他傻笑,太浪漫了,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周末,也许很多年之后,她依然会想起某一人和心爱的人来这里烧烤的经历。
酒水喝在嘴里是凉的,跑到肚子里感觉每一个细胞都是兴奋的,温暖的。
这时,电话响了,是素素打来的,糟糕,她给自己发的短信竟然没有看到,只顾自己玩了,真该死。她这样骂着自己。
竟然把事先承诺的事给忘掉,慌忙挂了电话,翻看短信,“快给我打电话,救命!”
“呵呵”,真该死,她又骂自己,怎么还能笑呢,多少应该表达一下素素遇到的不幸遭遇吧。
也许今天玩的太高兴了,该悲伤的时候,公孙雨晴的脸上还是洋溢着抑制不住的笑容。如果让素素知道了,又会指着她的鼻子问,“说的好好的,你到底死哪去了?还说二十四小时等待着我的短信,狗P。”
“可是,万一这次再遇到跟上次一样的极品男人,该怎么委婉拒绝呢?我还没有想好,你有好建议吗?”她问素素。
“瞧你问的,我马上都可以去开一个相亲咨询公司了,我哪里会有什么好建议啊,你既然回避不了他,完全可以克制他。”
公孙雨晴绞尽脑汁想出了这么一个主意。
“可是怎么克制呢?”素素今天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冲动,好像真把她当做咨询师了。
“咱俩现在是纸上谈兵,以你聪明的脑瓜我想克制一个极品还是没有问题的,明天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就没时间去亲临现场了,要不你觉得到撤离的时候了给我偷偷发个短信,我给你打个电话,你趁机溜走就行了。”
“哎呀,真不够意思,那我只好一个人去了,不过明天电话不能关机啊。”素素还是有点儿担心。
“放心,本姑娘二十四小时全天随时随地等着接收你的短信。”
素素的嘴唇弯成了月亮。
她说:“妈妈喊我吃饭了,我要下线了,有事留言。”
就在公孙雨晴去厕所回来的这会儿,她的头像已经成黑色的了。
楼道里传来熟悉的脚步声,接着听到了开门的钥匙链的和门接触的声响,公孙雨晴知道,是南宫宁墨回来了,她急忙走过去,人还没进来,拖鞋已经给他准备好放在眼前。
如此体贴的老婆去哪儿找去,是的,南宫宁墨的心里,已经把她当做了老婆。
为了找到合适的工作,他几乎放弃了双休和公孙雨晴在一起的时光,明天又是周末,他想陪着她一起去郊外游玩一天。
把这个想法说给公孙雨晴的时候,她高兴的像个孩子,一下子从地板上跳到沙发上,手舞足蹈。
“太好了太好了,要不我们就去水莲山吧。离我们这边很近,而且有直达的公交车,比较方便。”
这个建议说给南宫宁墨的时候,他含笑点着头,在台灯的照射下,她发现他的眼睛里又一个小小的她,虽然不够婀娜多姿,但是看起来很幸福的样子。
他去洗手间洗完手,她的毛巾已经递到了他的手里。
“饭菜都在茶几上,你赶快去吃,我现在就去收拾东西,明天我们都需要带点儿什么呢?需要带烧烤的食物吗?”
“看来你还挺有经验的。”他嘴里嚼着东西还不忘夸她两句。
这个时候,她总得意忘形的会回复一句“那是”,一脸被娇宠的样子。
“正好家里还有一只下午我刚买回来的鸽子,明天正好带上,还有牛肉牛排鳕鱼明天早上醒来我再准备一些素菜,还有,大虾烤一下也比较好吃,不过还是得去买新鲜的回来,这样更好吃。”
她边憧憬着边收拾着材料,调料是不能忘记带的,幸好上次跟素素一起出去玩的时候,所有的工具都在这里堆积着,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
舒舒服服的睡了一夜,大概五点多钟的时候,她已经兴奋的醒了,先是把今天南宫宁墨要穿的休闲装给他找出来,还有上次刷过的休闲鞋还没有顾上穿鞋带。
公孙雨晴的母性大发,她对南宫宁墨的照顾简直是无微不至。当然笨手笨脚的南宫宁墨也会学着给公孙雨晴吹刚洗过澡的湿漉漉的头发,这是他从来没有跟任何女人做过的。他也很奇怪自己的似水柔情。
等南宫宁墨醒来的时候,公孙雨晴已经把所有的素材都准备好了,几分钟的洗刷之后,两个人一路欢歌去了目的地。
这里的山离市区比较近,今天的天气虽然稍微有点儿寒意,还是没有能阻挡住市区里忙里偷闲的人们的脚步。
放眼望去,山脉连绵起伏,看着烟雾缭绕的山谷,虽然没有春天的百花争艳却也别有一番味道在心头,如此晴朗的秋日里,享受着山谷带来的清新空气,真不想再回到水泥筑成的市区。
来的时候只顾忙别的事情了,自己竟然穿了一双不适合爬山的皮鞋,虽然是坡跟的,跟山上的大大小小的石头亲密接触之后,不可避免的会举步维艰。
不知道是谁在如此难走的山路上扔了个香蕉皮,公孙雨晴只顾享受美景,一眼没看见,脚下一滑直接摔到在地上,连鞋子都被绊到了下面的一个大石头旁,南宫宁墨连忙跑过去把她扶起来。
“没事吧?快让我看看。”说着就蹲下去看她的膝盖处,公孙雨晴看看身前身后还有好多人等着爬山,一边又没有空地,连忙摆手,说:“没事没事。”虽然很疼,她又往前走了几步,一拐一瘸的样子行走起来就更艰难了,南宫宁墨索性把她背起来放在肩上,找了一个可以坐的地方把她轻轻的放下,边说:“你暂时休息一下。”
她似乎有点羞,这么大了还绊脚摔倒,只有小孩子才会这么狼狈,那种丢人的囧样,比疼痛更难受。
女孩子都爱臭美,当然,公孙雨晴也不例外,虽然是去游玩,她还是选择了一件飘逸的裙子,这下好了,差点儿走光,又被这么多人看到,坐在石头上等南宫宁墨,还不忘把自己的裙子巧妙的放置,以免自己走光。
等身旁的一群人渐渐上去,他才挤出一条缝来往下走去,去拾公孙雨晴掉了的鞋子。接着只见他拎着鞋子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她的身边,蹲下给她穿鞋子。她本来想挣脱自己来穿,南宫宁墨提醒她不要弄疼了自己的膝盖。
“还是我来吧,你不要动,不然膝盖会疼。你先忍耐一下,幸好我出门的时候带上了创可贴。”
等给她穿好鞋子,他从衣兜里找出创可贴,小心翼翼的给她破皮的地方贴上,从他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很心疼,好像比自己磕着还要心疼。
公孙雨晴真想说声谢谢,又觉得有点儿疏远,她的眼睛瞬间雾蒙蒙的,也许,南宫宁墨的这一举动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可是足以让她为之感动。
等给她贴好了创可贴,他一手揽着她的腰际,一只胳膊扶着她的手,“你先站起来活动一下,脚尖点地,来回转圈,看看哪里会不会疼痛?”
他的关心竟然让她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看到公孙雨晴的眼眶湿湿的,南宫宁墨着急了,“是不是很痛,要不要叫医生,忍一忍,我现在就给医院打电话。”
“不要。”公孙雨晴摇着头,向他说道。
她觉得自己好像梦里,每天的快乐都不真实,他带给她的生活太过温馨太过灿烂,她怕这种美好的东西太过美好而不真实,或者稍纵即逝。
再往上爬的时候,路已经好走了很多,但是他依然紧跟着她,后来干脆把她柔嫩的小手牵在手里,一路上没有再松开。
他的手掌很有力,掌心的温度传递给她,竟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心为之一颤,全身酥麻。像电流,通过手指传遍全身。
她用清澈的眼睛无数次的望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还是憋出了一句话,“南宫宁墨,我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
他先是一愣,她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叫过他的名字了,十分惊讶,转而笑出声来,接着爱抚的轻轻揉着她的秀发,歪着头看着她。
他在默默的笑,发自内心的。
她说过之后娇羞的低下了头,不再说话。
看到她小脸通红,他止住笑,也许公孙雨晴把他的姓和名字连起来叫是在一种很正式的情况下表达一直情感。
她的确很可爱,越来越让他疼爱。
走了几步,她突然停住了,认真的说:“我是不是说错了,可是,就确实就是那么想的,不可以说出来吗?”
已经走到了丛林边,他看周围没有人,禁不住亲了她一下,在她触不及防的时候,她愣了大概两秒钟才反应过来,举起小粉拳打他的时候,他已经跑远了。
又到一个很陡峭的斜坡,南宫宁墨先下去,伸出手去拉她,公孙雨晴没有拒绝,把手递过去,脚踩好一块石头试图卖出左脚的时候,脚下一滑,她的整个身子跌向脚下,南宫宁墨眼疾手快的把她抱了个满怀,后退了几步才算站稳。
她以为真的要跌落山谷,闭上眼睛不再想其他的,还没回过神来,他在她耳边轻声说:“丫头,别怕,有我呢?”
他慢慢的睁开眼睛,发现整个身子都在他的怀里抱着,她不好意思的挣脱开,不再害怕,迎着他充满温情的目光,她想即使死也值了。
盘旋了几个来来回回的山坡总算走到了可以烧烤的地方,天气虽然不热,可是爬山实在是一件消耗体力的活,她已经累得嗓子冒火,真后悔没有带水。
他似乎可以猜测到她内心的想法,他的身影已经走到了身后的一个凹处,一眼看上去是一个水泥砌成的牌子,上面好像有字,红色的字迹刻在长有青苔的水泥板上格外醒目漂亮。
他向她招手,“雨晴,快过来。”
她已经很累,可是还是听从指挥走了过去,迈着艰难的步伐,走一步停一步的,实在是太累,太口渴了。
等走近细看,才发现原来那边是一口水井,好像被专人修葺而成的,水看起来很清,旁边有竹筒,他接了一些水端到她的面前,可是她犹豫了。
深山老林里,没有经过消毒的水可以喝吗?虽然看上去跟矿泉水一样清澈,她还是摇了摇头。
看她疑惑,他先喝了下去,好像要证实给她看这水没问题,估计是他也口渴的不行了,一饮而尽之后还觉得不过瘾,又接了一次,咕嘟咕嘟的顺着喉结的滑动,清泉装满了他的肚子。
这时他仰头看着我,递给我一勺接满了的竹筒,“来吧,同归于尽。”他笑着吓唬她。
她口干舌燥的已经不行了,有他陪着即使同归于尽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见公孙雨晴做出一副壮烈牺牲的样子准备把它喝完。
南宫宁墨已经憋不住笑出了声。
水有限些冰,凉凉的,正好可以驱除刚刚爬山时的热汗,再细细品尝,有股甘甜的味道,难道是这里的竹林多的缘故,怎么还有竹子的清香呢?
来这里烧烤不用炭炉,因为根本用不到炭灰,大片的空地上堆满了竹叶和竹枝,他熟练的燃起火堆,火苗慢慢上串下跳,一会儿就燃烧开了,公孙雨晴掏出随身携带的鸽子肉和羊肉串等等,放在火堆上方的支架上烤了起来,一会儿就闻见一股好诱人的香味,引得路人纷纷表示,下次来也尝试来这里烧烤。
不远处还有山农卖的土豆,南宫宁墨去买了几个回来,直接放在了火堆边缘,一会儿烧熟了,把皮一拨就可以吃了。
公孙雨晴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用竹子烧烤,平日里都是用木炭,总也烤不出这种清香诱人的味道来。
这才叫人间美食,在城里是无论如何都吃不到的。
吃完了鸽子,公孙雨晴又陆续拿出来更多的食物,烤好之后,由南宫宁墨给食物撒上调料再递到公孙雨晴的手中,让她品尝。
她像是回到了远古时代,那时候的人大概就是他们现在的这种状态,做出来的东西可比煤气灶强太多了。其实想想,还是那个时候的人比较好。
要不怎么说公孙雨晴是个细心的女孩子呢,她竟然还给南宫宁墨带来了一瓶酒过来,虽然只是一小瓶,在这山野中吃着烧烤再有酒相伴,真是惬意多了。
反正现在不开车,喝一点酒警察叔叔不会管的。
两个人忙的不可开交,边吃边聊,南宫宁墨把酒倒到两个杯子里,一杯给自己,一杯递给了公孙雨晴,“来,为我们的明天干杯!”
她看着他傻笑,太浪漫了,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周末,也许很多年之后,她依然会想起某一人和心爱的人来这里烧烤的经历。
酒水喝在嘴里是凉的,跑到肚子里感觉每一个细胞都是兴奋的,温暖的。
这时,电话响了,是素素打来的,糟糕,她给自己发的短信竟然没有看到,只顾自己玩了,真该死。她这样骂着自己。
竟然把事先承诺的事给忘掉,慌忙挂了电话,翻看短信,“快给我打电话,救命!”
“呵呵”,真该死,她又骂自己,怎么还能笑呢,多少应该表达一下素素遇到的不幸遭遇吧。
也许今天玩的太高兴了,该悲伤的时候,公孙雨晴的脸上还是洋溢着抑制不住的笑容。如果让素素知道了,又会指着她的鼻子问,“说的好好的,你到底死哪去了?还说二十四小时等待着我的短信,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