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年轻的沈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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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沈秋韵突然咳了起来,像是被呛到了。
“怎么了?”龙哥抬头,看她微红的脸,再看那辣椒碟里只剩下酱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几口就把辣椒全吃光了,真是的,嗜辣如命,果然名不虚传。
“没事,呛到了。”沈秋韵取矿泉水,尝试打开。
龙哥一看,机会来了,强而有力的臂膀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我来。”
龙哥力量max的准备代劳。
“不用,你受伤也有伤呢。”
沈秋韵从容的将矿泉水夹在膝盖中,双腿用力,右手一用尽,立刻打开了。
“你自理能力蛮强的嘛。”龙哥默默手回手,闷头吃面。
“当然,受伤小case。”沈秋语挺自豪的说,“我之前键盘手,还是右手呢,严重时连拇指都抬不起来,治了好长一段时间,早就学了不少单手的技巧。别说矿泉水盖,辣椒盖,啥盖我都能开,还能下厨呢!我当时可练就了如何单手切鱼,简直当个独臂侠也没有怕的。”想到这里,沈秋韵还沾沾自喜。“最厉害的,莫过于当时驾车,你相信吗?我能单手开手牙的车,所以昨天单手开自动档,是真的小Case”
一个女人受伤,还得干事,她的男人,就是这么照顾她的?龙哥听得心疼。
“说到这个,昨天想想还真笨,车钥匙在我身上,我上车你就可以启动引擎了,根本不需要换司机。”沈秋韵不好意思,好像是自己误导的龙哥。
龙哥想起昨天的情景,也笑了起来。其实,他后来想到了,遇事想来不慌的自己,昨天也失了判断力。
两人又说说笑笑了一会。
“那好了吗?”
“什么好了?”
“键盘手。”
“早就好了,不过不能劳损就是。”沈秋韵摊开右手五指,灵巧的活动。
“怎么会得键盘手呢?”龙哥记得,沈秋韵是赋闲在家的,键盘手是一种职业病。
“我说了你可不能笑我。”
“好。”
“那会儿亚历克斯出差半个月,我又迷上小说,就日夜的用平板追了,一入迷就忘了时间,维持同样的姿势。等亚历克斯回来时,我手便活动不便利了,又过了一段时间,等拇指抬不起来时,才想要去看医生。都怪那时候的旧款平板太重,要是换做现在轻便型,肯定没有问题。”
“嗯,都是平板的错。怎么不用听的?”
“我喜欢看文字,从文字中更加容易代入。再说,那时不流行听小说嘛。”相较于听,沈秋韵是更加喜欢看文字。
沈秋韵忽然红了脸,“也不是平板的错,是我自己太投入。。”自己怎么就默认呢,这和怪兽家长在孩子跌倒时,让孩子打地上有何差别。
“你喜欢看什么语言的小说?”
“当然是中文,中文文字优美,可不是单调的26个字母可以比的。”沈秋韵雀跃的说,“中文之美,短短数字便能将意境带出来。所以,我平时除了小说,也爱读诗词,尤其是古诗词。”
“哦,那我考考你。”龙哥突然出题,“床前明月光的床,是什么意思?”龙哥清扬眉毛,摆出下战帖的姿势。
“呵,这你难不倒我。”沈秋韵突然兴奋,眼眸中不自觉发出自信的光芒。“要是李白知道,现代的人只懂背诗,不懂诗中之意,可真的把他从棺材里跳出来。”
龙哥因沈秋韵的兴奋而嘴角微扬。如果有一个人能让他想起,嘴角就微扬的,那只有沈秋韵了。他其实,见过沈秋韵好多次,命运像是和他开玩笑似的,安排了无数次相遇。可没有一次,他想要握在手心。原因无他,因为她是一个身家背景很是干净的女孩,而他,是污浊的黑背景。他从来没想要主动去打破她平静的生活,只是在后来几次相遇,找出她变化的蛛丝马迹。
直到后来因邬冬雨正式认识,龙哥便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嫂子的闺蜜,他稍微关心,稍微照顾一下,也是应该的。此外,再没有其他的。
今天,他从她兴奋地神情中,看到了初见时的那个她,那么的清纯,那么的神采飞扬,那么的年轻。
“咳咳。”
沈秋韵突然咳了起来,像是被呛到了。
“怎么了?”龙哥抬头,看她微红的脸,再看那辣椒碟里只剩下酱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几口就把辣椒全吃光了,真是的,嗜辣如命,果然名不虚传。
“没事,呛到了。”沈秋韵取矿泉水,尝试打开。
龙哥一看,机会来了,强而有力的臂膀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我来。”
龙哥力量max的准备代劳。
“不用,你受伤也有伤呢。”
沈秋韵从容的将矿泉水夹在膝盖中,双腿用力,右手一用尽,立刻打开了。
“你自理能力蛮强的嘛。”龙哥默默手回手,闷头吃面。
“当然,受伤小case。”沈秋语挺自豪的说,“我之前键盘手,还是右手呢,严重时连拇指都抬不起来,治了好长一段时间,早就学了不少单手的技巧。别说矿泉水盖,辣椒盖,啥盖我都能开,还能下厨呢!我当时可练就了如何单手切鱼,简直当个独臂侠也没有怕的。”想到这里,沈秋韵还沾沾自喜。“最厉害的,莫过于当时驾车,你相信吗?我能单手开手牙的车,所以昨天单手开自动档,是真的小Case”
一个女人受伤,还得干事,她的男人,就是这么照顾她的?龙哥听得心疼。
“说到这个,昨天想想还真笨,车钥匙在我身上,我上车你就可以启动引擎了,根本不需要换司机。”沈秋韵不好意思,好像是自己误导的龙哥。
龙哥想起昨天的情景,也笑了起来。其实,他后来想到了,遇事想来不慌的自己,昨天也失了判断力。
两人又说说笑笑了一会。
“那好了吗?”
“什么好了?”
“键盘手。”
“早就好了,不过不能劳损就是。”沈秋韵摊开右手五指,灵巧的活动。
“怎么会得键盘手呢?”龙哥记得,沈秋韵是赋闲在家的,键盘手是一种职业病。
“我说了你可不能笑我。”
“好。”
“那会儿亚历克斯出差半个月,我又迷上小说,就日夜的用平板追了,一入迷就忘了时间,维持同样的姿势。等亚历克斯回来时,我手便活动不便利了,又过了一段时间,等拇指抬不起来时,才想要去看医生。都怪那时候的旧款平板太重,要是换做现在轻便型,肯定没有问题。”
“嗯,都是平板的错。怎么不用听的?”
“我喜欢看文字,从文字中更加容易代入。再说,那时不流行听小说嘛。”相较于听,沈秋韵是更加喜欢看文字。
沈秋韵忽然红了脸,“也不是平板的错,是我自己太投入。。”自己怎么就默认呢,这和怪兽家长在孩子跌倒时,让孩子打地上有何差别。
“你喜欢看什么语言的小说?”
“当然是中文,中文文字优美,可不是单调的26个字母可以比的。”沈秋韵雀跃的说,“中文之美,短短数字便能将意境带出来。所以,我平时除了小说,也爱读诗词,尤其是古诗词。”
“哦,那我考考你。”龙哥突然出题,“床前明月光的床,是什么意思?”龙哥清扬眉毛,摆出下战帖的姿势。
“呵,这你难不倒我。”沈秋韵突然兴奋,眼眸中不自觉发出自信的光芒。“要是李白知道,现代的人只懂背诗,不懂诗中之意,可真的把他从棺材里跳出来。”
龙哥因沈秋韵的兴奋而嘴角微扬。如果有一个人能让他想起,嘴角就微扬的,那只有沈秋韵了。他其实,见过沈秋韵好多次,命运像是和他开玩笑似的,安排了无数次相遇。可没有一次,他想要握在手心。原因无他,因为她是一个身家背景很是干净的女孩,而他,是污浊的黑背景。他从来没想要主动去打破她平静的生活,只是在后来几次相遇,找出她变化的蛛丝马迹。
直到后来因邬冬雨正式认识,龙哥便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嫂子的闺蜜,他稍微关心,稍微照顾一下,也是应该的。此外,再没有其他的。
今天,他从她兴奋地神情中,看到了初见时的那个她,那么的清纯,那么的神采飞扬,那么的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