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骗来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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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开学重新分班。我们按高矮个头依次排成男女两队。
太烦人了。还有一年就要毕业,大家随便坐坐不就好了?我百无聊赖,索性蹲下来,研究起地上来来回回忙碌的蚂蚁。
是早上九十点钟的光景,一道淡淡的阴影落在我的脸上。我抬头,有个很帅气的男孩子站在那里,他有着长长的睫毛,嘴角挂着一抹笑容,:“这是初三七班么?”
“是……”我有些不知所措,结结巴巴地回答他。脸上火辣辣的,天啊,他怎么可以这么帅?突然间觉得阳光好刺眼,连对面的人都没办法看清了。
他仿佛已经对别人的仰慕习以为常,冲我微微一笑便走到男生队伍末尾。
哎呀!这么帅的男生,要是能做同桌,最后一年一定很开心吧。我飞快瞥了一眼站在门口的老师,那个干巴老太太。她排同桌的方法很简单:队伍按高矮个排,男女生一对站好了就往教室里走。省时又费力。
我不动声色地数着数,在那个男孩子前面有三个男生。也就是说,做他的同桌,只要站在那个戴眼镜女生的后面就可以了。
“上午肯定没课,过会网吧见。”一个满脸雀斑的男生正和旁边的人商量。
“磨磨蹭蹭的,晒死了。“?另一个女生干脆从包里拿出了小镜子,对着它开始摆弄发梢。
他们还沉浸在学期开始的烦闷里,压根没人注意到我正悄悄往队伍后面溜去。
“怎么站我后面?”戴眼镜的女生惊讶地望着我,用手上下比量,“你比我矮呢。”
“哎呀,我就喜欢坐后面。”我口不择言地说道,微微斜了一眼男生那队,很好,他也刚好走到这里——
“你是不是矮点了?怎么站的队?”老太太有些不满地说道。她仔细地从眼镜后面打量着我,仿佛要看穿我的鬼心思一般。
我立刻装作乖宝宝模样,无辜地指了指戴眼镜的女生:“她眼睛度数那么深,坐我后面会看不清的。”
那女生倒还挺配合我,竟然笑着点了点头。
真是天助我也!我乐得要死,感激地望着她。老太太大概是懒了,干脆利落地指了指教室的西南角:
“你俩坐那边。”
见好就收,我飞快地冲进教室,差点被门槛绊倒。只听到扑哧一声,我惶惶然抬头,是他在笑,那笑容如同窗外的阳光一般灿烂......
我仔细地端详他。
他的相貌变了很多,只有刀削一般的侧脸能隐隐约约看出当年的模样来。依旧是如蝴蝶触角般的长长睫毛,脸上却不再有彼时的温暖笑靥,更多的是饱经世事之人脸上常见的沧桑疲惫。连眼角都出现了淡淡细纹。
十年了,在我们错过的时光里,他都经历了什么?
我脱下大衣盖在他的肩膀上,掩饰住了那道长长的伤口。原本以为他一米八的个头,肯定很沉。没想到我手臂一发力,轻而易举地就把他扶了起来。这一路上,他就和个醉汉一样东倒西歪,还没有一只麻袋听话呢。我咬着牙,拼命把他往楼上拽。我住的是老式小区,连个电梯都没有。好不容易到了自己家门口,却听到一声脆响,有什么东西从他腰间掉了出来,沿着楼梯一级一级地滚了下去。
我连忙松手,让他先靠墙歪着。自己飞速下楼去捡那个物件。它很小,只比我的手大一点,样子小精巧可爱,在阳光下散发着淡淡的浅金色光芒。
如果那不是一把枪,我也觉得它很美。我一下子怔住了。真想不到我这辈子还有机会见到真枪。这时楼下传来一阵很大的说话声,好像是邻居大妈们刚散了牌桌。那脚步声越来越近,我情急之下把手枪飞快地揣进了兜里,跌跌撞撞地往楼上跑。老天保佑赵黎有良好的用枪习惯,一个不小心走了火,我这腿可就废了。
她们已经到了过道口,再有几个楼梯就要和我们俩打照面了。我喘着粗气,拼命地扭动钥匙。一阵乱响后,门总算是开了。我用尽最后的力气,把他往门里一推,顺手砰地一声带上了门。就在这一刹那,那帮大妈从我的门口经过。隔着门,我还听到有个人在嘀咕:“怎么一个血气味儿?”
真是太惊险了。我撕开他的衬衫,开始检查伤势。别的还好,就是肩膀上那道大伤口,一直在往外渗着血。没看到那把手枪前,我还认真考虑过要不要把他送医院。毕竟是人命关天。
现在看来,不去也罢。这家伙说不定有什么案底留在身上。到时候把我叫去传讯,一个说不清,赵黎少不了要在看守所过夜。
思前想后,我决定还是去老杨那儿。
“老板,要点绷带酒精。”我一脚踏进杂货店。里面连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一只大狗懒洋洋地趴在地上吐着舌头。
“再不出来,我就去药监局告你啦!”我不耐烦地大声说道,扭头就往门外走。
想躲,没那么容易!我看你出不出来!
“你就不能小点声?”里屋躺椅上的老头慌忙起来,见是我,眼神笑的眯成了缝儿。“你这孩子……”
杨老头是个赤脚医生,也算我半个同乡。久病自成医,再加一点瞎猫碰上死耗子的运气,在缺医少药的农村居然也自成一家。儿子结婚后,他跟着进城来开小诊所。一没牌照,二没资格证,又赶上这几年严打,他便收了招牌,只是私下里零零星星卖点以前进的药。
“谁又打破头啦?”老头把抽屉拉出来,变魔法似的从里面掏出几卷塑料纸包着的绷带。接着蹲下来扒拉墙角的蜂窝炉,里面居然有瓶医用酒精。
“还能用?”我怀疑地瞅着他。这么不靠谱,早知道不来了!
“查的严,没办法咧。”老头嘿嘿笑着,突然变了脸,眼睛里全是怀疑,“你说老实话,谁受伤了?”
“我表哥。”我开始扯谎,后背上的汗都下来了,“他和人打架不过……哎呀,你先到我家再说!”
“你慢点儿!”老头小跑着跟在我后面,手里拎着个八十年代的那种老式医药箱,连包角的皮革都磨坏了。一路上我走的比风还快,就怕他半路上起了疑心,打退堂鼓。
不知他看到赵黎身上的伤,会不会大叫起来?
“还好,伤得不重。”老头瞅了瞅还在昏迷中的赵黎,做出了结论。接着他便不声不响地打开医药箱,拿出一个装药棉的广口瓶来。看来老狐狸私下里处理这种事也不少,早就熟门熟路了。
时针指向下午五点钟,已是大半个钟头过去了。老头还在忙活,豆大的汗珠从脸上滑落下来,也不知是累的还是紧张过度。屋里静悄悄的,只听见偶尔的一声脆响,那是他的镊子碰撞到不锈钢盘的声音。盘子里早就堆满了小山一般高的废弃药棉。我默默地看着他用镊子夹起一块酒精棉,用力按下去给伤口止血。待药棉吸饱了血水,再换下一块。这手速已算是很快,那血却依旧像爆裂的水管,不休不止地涌出来。这会他处理的正是赵黎肩上那道伤,口子好像还挺深,连里面的肉都翻出来了,在血水里泛着鱼肚一般的死白。
这叫伤得不重?幸亏赵黎已经昏过去了,这要是醒着,不得疼死!我心里一阵难过,眼泪便刷地流了下来。
“砍刀没伤到大血管。只要不感染,一个月包好。”老头安慰我道。这时他已经开始处理伤口的最后程序——包扎。一层一层的纱布缠上去,瞬间就被血浸湿了。
赵黎昏沉沉地躺在那里,大概是因为失血过多,他的脸如同一张被火烤过的脆纸,白森森里透着枯黄。我默默地盯着他看,一时间心中百味杂陈。毕业后考了事业编,图的就是个清闲安稳。现在,黑社会同学却找上门来......难道命中注定我不得安宁,注定要与他再续前缘?冥冥中有种预感,从前那清闲安适的日子,以后不会再有了。
成功骗到这样的一个同桌。我乐不可支,正想着怎么开口搭讪,给他留下一个好印象时。却看到他不声不响地打开书包拉链,掏出一本厚书,封面上几个醒目的大字——我在明朝当王爷。
开学第一天就看大书?这人搞哪样?我已经彻底傻了眼。整整一下午,他连头都没抬,只是不停从旁边传来哗啦哗啦的翻页声。想必在我看不见的时空里,他已经成为王爷,怀抱美人,指点天下了。
这家伙看书倒是快。临到放学,我偷偷瞥过去,600多页的小说已翻过大半。放学铃声骤然响起,只见他懒洋洋地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顺手把书扔进包里,大步扬长而去。就好像他每天来这里任务就是读小说,读完一本给一本的绩效,什么升学,考试,统统不在他考虑范围内。
我站在那里惊讶的不知说什么好,沮丧的心情涌上来。天啊,白白可惜他长了一张那么好看的脸,敢情是个书痴啊。早知道,罢了,天天看帅哥也是挺美的。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相安无事。他看他的大书,我老老实实开始初三准备中考的日子。他几乎不怎么和我说话,就连他的名字——赵黎,也是我从他的课本封面上知道的。
“我回来啦。”听到大门响,却是舍友一脸疲惫的进了客厅。我忙掩了门,若无其事地上前迎接她。
“今天单子多死了。——什么味道啊!”她使劲地嗅嗅鼻子,抱怨道,“怎么一股酒精味儿?”
“刚才在打扫房间。”我敷衍道,心里却是在打鼓。好在她也没追问下去,只是慢慢坐了下来,只是瞅着我不说话。
我的姑奶奶,你赶紧回卧室去吧,怎么在这里坐下来了?我心中暗暗叫苦。她却突然展颜一笑,喜气洋洋地向我宣布道:“我要和男朋友一起住啦。过几天就搬走。”
说好的单身阵营呢?你这叛徒。要是往常,肯定要跳起脚来将这个家伙批判一通。现在我只念着房间里的赵黎:舍友你可别去推我卧室的门啊!
“喂喂喂,你怎么一点惋惜都没有。”见我毫无反应,她有些幽怨地瞅着我。
于是我赶紧做出悲痛状:“哪有,很难过啊。”心里却是乐得很,她这一去省了我多少事啊。
“一点都不真。”她不满地说道,进自己卧室关了门,不再理我。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窗外太阳已经偏西,楼下隐约传来放学孩童欢快的笑声,清脆如同佛塔的檐角铜铃。年少的时光一定是欢乐无虑的吗?我看不见得吧。少不更事的伤害反而更加刻骨铭心。夕阳如同一只温暖的手抚摸着我的脸,那些尘封在心底的故事一瞬间涌上心头。
是时候拿出来理一理了。
初三开学重新分班。我们按高矮个头依次排成男女两队。
太烦人了。还有一年就要毕业,大家随便坐坐不就好了?我百无聊赖,索性蹲下来,研究起地上来来回回忙碌的蚂蚁。
是早上九十点钟的光景,一道淡淡的阴影落在我的脸上。我抬头,有个很帅气的男孩子站在那里,他有着长长的睫毛,嘴角挂着一抹笑容,:“这是初三七班么?”
“是……”我有些不知所措,结结巴巴地回答他。脸上火辣辣的,天啊,他怎么可以这么帅?突然间觉得阳光好刺眼,连对面的人都没办法看清了。
他仿佛已经对别人的仰慕习以为常,冲我微微一笑便走到男生队伍末尾。
哎呀!这么帅的男生,要是能做同桌,最后一年一定很开心吧。我飞快瞥了一眼站在门口的老师,那个干巴老太太。她排同桌的方法很简单:队伍按高矮个排,男女生一对站好了就往教室里走。省时又费力。
我不动声色地数着数,在那个男孩子前面有三个男生。也就是说,做他的同桌,只要站在那个戴眼镜女生的后面就可以了。
“上午肯定没课,过会网吧见。”一个满脸雀斑的男生正和旁边的人商量。
“磨磨蹭蹭的,晒死了。“?另一个女生干脆从包里拿出了小镜子,对着它开始摆弄发梢。
他们还沉浸在学期开始的烦闷里,压根没人注意到我正悄悄往队伍后面溜去。
“怎么站我后面?”戴眼镜的女生惊讶地望着我,用手上下比量,“你比我矮呢。”
“哎呀,我就喜欢坐后面。”我口不择言地说道,微微斜了一眼男生那队,很好,他也刚好走到这里——
“你是不是矮点了?怎么站的队?”老太太有些不满地说道。她仔细地从眼镜后面打量着我,仿佛要看穿我的鬼心思一般。
我立刻装作乖宝宝模样,无辜地指了指戴眼镜的女生:“她眼睛度数那么深,坐我后面会看不清的。”
那女生倒还挺配合我,竟然笑着点了点头。
真是天助我也!我乐得要死,感激地望着她。老太太大概是懒了,干脆利落地指了指教室的西南角:
“你俩坐那边。”
见好就收,我飞快地冲进教室,差点被门槛绊倒。只听到扑哧一声,我惶惶然抬头,是他在笑,那笑容如同窗外的阳光一般灿烂......
我仔细地端详他。
他的相貌变了很多,只有刀削一般的侧脸能隐隐约约看出当年的模样来。依旧是如蝴蝶触角般的长长睫毛,脸上却不再有彼时的温暖笑靥,更多的是饱经世事之人脸上常见的沧桑疲惫。连眼角都出现了淡淡细纹。
十年了,在我们错过的时光里,他都经历了什么?
我脱下大衣盖在他的肩膀上,掩饰住了那道长长的伤口。原本以为他一米八的个头,肯定很沉。没想到我手臂一发力,轻而易举地就把他扶了起来。这一路上,他就和个醉汉一样东倒西歪,还没有一只麻袋听话呢。我咬着牙,拼命把他往楼上拽。我住的是老式小区,连个电梯都没有。好不容易到了自己家门口,却听到一声脆响,有什么东西从他腰间掉了出来,沿着楼梯一级一级地滚了下去。
我连忙松手,让他先靠墙歪着。自己飞速下楼去捡那个物件。它很小,只比我的手大一点,样子小精巧可爱,在阳光下散发着淡淡的浅金色光芒。
如果那不是一把枪,我也觉得它很美。我一下子怔住了。真想不到我这辈子还有机会见到真枪。这时楼下传来一阵很大的说话声,好像是邻居大妈们刚散了牌桌。那脚步声越来越近,我情急之下把手枪飞快地揣进了兜里,跌跌撞撞地往楼上跑。老天保佑赵黎有良好的用枪习惯,一个不小心走了火,我这腿可就废了。
她们已经到了过道口,再有几个楼梯就要和我们俩打照面了。我喘着粗气,拼命地扭动钥匙。一阵乱响后,门总算是开了。我用尽最后的力气,把他往门里一推,顺手砰地一声带上了门。就在这一刹那,那帮大妈从我的门口经过。隔着门,我还听到有个人在嘀咕:“怎么一个血气味儿?”
真是太惊险了。我撕开他的衬衫,开始检查伤势。别的还好,就是肩膀上那道大伤口,一直在往外渗着血。没看到那把手枪前,我还认真考虑过要不要把他送医院。毕竟是人命关天。
现在看来,不去也罢。这家伙说不定有什么案底留在身上。到时候把我叫去传讯,一个说不清,赵黎少不了要在看守所过夜。
思前想后,我决定还是去老杨那儿。
“老板,要点绷带酒精。”我一脚踏进杂货店。里面连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一只大狗懒洋洋地趴在地上吐着舌头。
“再不出来,我就去药监局告你啦!”我不耐烦地大声说道,扭头就往门外走。
想躲,没那么容易!我看你出不出来!
“你就不能小点声?”里屋躺椅上的老头慌忙起来,见是我,眼神笑的眯成了缝儿。“你这孩子……”
杨老头是个赤脚医生,也算我半个同乡。久病自成医,再加一点瞎猫碰上死耗子的运气,在缺医少药的农村居然也自成一家。儿子结婚后,他跟着进城来开小诊所。一没牌照,二没资格证,又赶上这几年严打,他便收了招牌,只是私下里零零星星卖点以前进的药。
“谁又打破头啦?”老头把抽屉拉出来,变魔法似的从里面掏出几卷塑料纸包着的绷带。接着蹲下来扒拉墙角的蜂窝炉,里面居然有瓶医用酒精。
“还能用?”我怀疑地瞅着他。这么不靠谱,早知道不来了!
“查的严,没办法咧。”老头嘿嘿笑着,突然变了脸,眼睛里全是怀疑,“你说老实话,谁受伤了?”
“我表哥。”我开始扯谎,后背上的汗都下来了,“他和人打架不过……哎呀,你先到我家再说!”
“你慢点儿!”老头小跑着跟在我后面,手里拎着个八十年代的那种老式医药箱,连包角的皮革都磨坏了。一路上我走的比风还快,就怕他半路上起了疑心,打退堂鼓。
不知他看到赵黎身上的伤,会不会大叫起来?
“还好,伤得不重。”老头瞅了瞅还在昏迷中的赵黎,做出了结论。接着他便不声不响地打开医药箱,拿出一个装药棉的广口瓶来。看来老狐狸私下里处理这种事也不少,早就熟门熟路了。
时针指向下午五点钟,已是大半个钟头过去了。老头还在忙活,豆大的汗珠从脸上滑落下来,也不知是累的还是紧张过度。屋里静悄悄的,只听见偶尔的一声脆响,那是他的镊子碰撞到不锈钢盘的声音。盘子里早就堆满了小山一般高的废弃药棉。我默默地看着他用镊子夹起一块酒精棉,用力按下去给伤口止血。待药棉吸饱了血水,再换下一块。这手速已算是很快,那血却依旧像爆裂的水管,不休不止地涌出来。这会他处理的正是赵黎肩上那道伤,口子好像还挺深,连里面的肉都翻出来了,在血水里泛着鱼肚一般的死白。
这叫伤得不重?幸亏赵黎已经昏过去了,这要是醒着,不得疼死!我心里一阵难过,眼泪便刷地流了下来。
“砍刀没伤到大血管。只要不感染,一个月包好。”老头安慰我道。这时他已经开始处理伤口的最后程序——包扎。一层一层的纱布缠上去,瞬间就被血浸湿了。
赵黎昏沉沉地躺在那里,大概是因为失血过多,他的脸如同一张被火烤过的脆纸,白森森里透着枯黄。我默默地盯着他看,一时间心中百味杂陈。毕业后考了事业编,图的就是个清闲安稳。现在,黑社会同学却找上门来......难道命中注定我不得安宁,注定要与他再续前缘?冥冥中有种预感,从前那清闲安适的日子,以后不会再有了。
成功骗到这样的一个同桌。我乐不可支,正想着怎么开口搭讪,给他留下一个好印象时。却看到他不声不响地打开书包拉链,掏出一本厚书,封面上几个醒目的大字——我在明朝当王爷。
开学第一天就看大书?这人搞哪样?我已经彻底傻了眼。整整一下午,他连头都没抬,只是不停从旁边传来哗啦哗啦的翻页声。想必在我看不见的时空里,他已经成为王爷,怀抱美人,指点天下了。
这家伙看书倒是快。临到放学,我偷偷瞥过去,600多页的小说已翻过大半。放学铃声骤然响起,只见他懒洋洋地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顺手把书扔进包里,大步扬长而去。就好像他每天来这里任务就是读小说,读完一本给一本的绩效,什么升学,考试,统统不在他考虑范围内。
我站在那里惊讶的不知说什么好,沮丧的心情涌上来。天啊,白白可惜他长了一张那么好看的脸,敢情是个书痴啊。早知道,罢了,天天看帅哥也是挺美的。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相安无事。他看他的大书,我老老实实开始初三准备中考的日子。他几乎不怎么和我说话,就连他的名字——赵黎,也是我从他的课本封面上知道的。
“我回来啦。”听到大门响,却是舍友一脸疲惫的进了客厅。我忙掩了门,若无其事地上前迎接她。
“今天单子多死了。——什么味道啊!”她使劲地嗅嗅鼻子,抱怨道,“怎么一股酒精味儿?”
“刚才在打扫房间。”我敷衍道,心里却是在打鼓。好在她也没追问下去,只是慢慢坐了下来,只是瞅着我不说话。
我的姑奶奶,你赶紧回卧室去吧,怎么在这里坐下来了?我心中暗暗叫苦。她却突然展颜一笑,喜气洋洋地向我宣布道:“我要和男朋友一起住啦。过几天就搬走。”
说好的单身阵营呢?你这叛徒。要是往常,肯定要跳起脚来将这个家伙批判一通。现在我只念着房间里的赵黎:舍友你可别去推我卧室的门啊!
“喂喂喂,你怎么一点惋惜都没有。”见我毫无反应,她有些幽怨地瞅着我。
于是我赶紧做出悲痛状:“哪有,很难过啊。”心里却是乐得很,她这一去省了我多少事啊。
“一点都不真。”她不满地说道,进自己卧室关了门,不再理我。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窗外太阳已经偏西,楼下隐约传来放学孩童欢快的笑声,清脆如同佛塔的檐角铜铃。年少的时光一定是欢乐无虑的吗?我看不见得吧。少不更事的伤害反而更加刻骨铭心。夕阳如同一只温暖的手抚摸着我的脸,那些尘封在心底的故事一瞬间涌上心头。
是时候拿出来理一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