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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伤亡与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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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夜渐渐地深了下去。
凌晨两点,电影院的午夜场都结束了,负责电影院的大夫和智多星在确认所有人都离开了电影院之后也加入了黑猫的巡逻组,还到肯德基给所有人买了一杯热咖啡,趁着巡逻的时候送到了每个人的手里。
毕竟这次任务的参与者并非都是混血种,猎人市场里的猎人有些只是身手比较好的普通人罢了,真正血统等级不低的混血种都不会因为通宵而感到疲惫。
陈鸿渐喝着咖啡,但依旧打了个哈欠。
不是困的,而是因为无聊。
之前的四个小时他和楚子航扫荡了整条美食街,边走边吃当然没有无聊的感觉。现在尝遍了美食,无所事事,自然觉得无聊。
一旁的楚子航倒是一点也没有放松,神经始终处于高度紧绷的状态。
凌晨三点半,就连美食街都没几家在营业了,酒吧里的俊男美女数量也减少了大半(零五年的时候年轻人应该还没有现在那么开放),这令所有人都不由怀疑起一只耳今天是否会行动。
但是几起命案的规律显示,一只耳会在每周日进行“狩猎”,这个时间规律加上对方没有避开摄像头,任由其拍下自己行凶的部分画面以及他的样貌,显然对方完全不畏惧警方,更有挑衅的意味在里面。
“不应该啊。”
小队的公共频道中,听着各个区域负责人员没有发现嫌疑人的回复,他有些不解。
一只耳不仅行事手段残忍,而且绝不会在什么角落里偷偷摸摸地拐走受害者,而是在公共场合拐走后,再到酒店或是角落里行凶。可无论是这些队员们,还是遍布大世界的监控摄像头,都没有发现有什么可疑的人,更别说是一只耳了。
“大家再辛苦一下,如果这次没有收获,任务赏金我依然会全额发放给大家,并且再次邀请大家参与下一次的追捕任务。”
黑猫虽然是体制内的人员,但是他也懂猎人市场的规矩。
如果今天一只耳没有行动,他们扑了个空,那么一切责任都是算在黑猫身上的。
钱倒不是问题,反正政府有的是钱。只是这个一只耳,难道真的是故布迷障来误导我们推测出错误的下次犯案时间?
虽然黑猫表示会照旧支付全额赏金,但是小队成员们都不由放松了下来。毕竟再搞一个小时,天都要亮了,这么短的时间够凶手犯下实行那残忍的手段吗?
总不能是个三秒男吧。
至于天亮之后,凶手应该没这个胆子在白天作案吧。
酒吧中,一件白色低胸装,有着一头栗色卷发的女人,左手端着一支高脚酒杯。她在这里独自坐了一整晚了,没有加入舞池中那群疯狂地摇摆着身体的年轻男女,而是看着他们挥洒着青春,忧郁的气质给她带来一种别样的美感。
“美女,我能请你喝一杯吗?”
女人转头看去,说话的男人穿着一件花格子衬衫,带着方框眼镜,给人一种阳光活力的感觉,有种让人不由自主信任的独特魅力。
男人的笑容真挚又明朗,丝毫没有其他男性看自己时那种色眯眯的眼神,虽然主动搭讪的男生肯定是抱着某种目的的,但至少他的双眼中没有欲望。
“可以啊。”
一个晚上拒绝了十几个男人邀请的女人笑着接受了男人的邀请。
男人坐在了女人的身边,伸手拿走了她手中的酒杯。
“这种酒伤胃,尤其是你这么美丽的女性,怎么能喝这么多呢?”男人将手里的酒瓶展示给女人,“长城红酒,虽然是华夏的品牌,但味道不输洋酒,最关键的是红酒对胃的损伤很小。”
男人给女人倒上小半杯红酒。
喝红酒千万不能倒满杯,因为倒满了就无法摇杯,不利于香气的释放,也无法观察挂杯现象,而且不美观,倒酒的量要把握好,倒酒时只需倒在杯身的三分之一处即可。但可惜05年不是每个酒吧的酒保都懂得这些,这也导致了很多人在品尝的时候没有享受到最佳口感的红酒。
女人见男人只倒了小半杯红酒,将酒杯放在鼻子下闻了闻,不像是没醒过酒的样子。
抿了一小口,涩味、酸味、酒精味、甜味、果味、香气融合在一起,绝佳的口感。
女人看了男人一眼,显然这个男人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一切,等醒酒过程进行地刚刚好的时候才来邀请她。这样一个懂酒又细心的男人,虽然对方显然不是为了和她聊几句天而来的,但是她反而对男人更加地感兴趣了,也不介意和对方共度良宵。
吧台的另一边,懒虫打了个哈欠,给自己灌了一口龙舌兰。
对于另一边发生的搭讪事件他们并没有在意,毕竟在酒吧这种事情多了去了,甚至还有在外面等着捡尸的呢。这不,两人猜拳决定了谁在酒吧外吹着冷风盯着那些捡尸人的脸。
当然,如果捡尸的不是一只耳,那么他们也不会去多管闲事。
男人和女人一句接一句的聊着,越聊女人对男人就越感兴趣,心中的好感也是蹭蹭地上涨,对于男人找家酒店“休息”一番的邀请也没有拒绝,任由男人牵着自己的手带着自己走出酒吧。
肉体和精神双重疲惫又喝了不少酒的懒虫如果看清了酒吧外没有彩灯照射的男人的脸,一定会马上抓起对讲机请求支援。
门外的二爷混入了捡尸人大军,没有喝酒,虽然有些困意,但却是比懒虫的状态好得多。他注意到了一同走出酒吧的男人和女人,注意到女人眼中的期待与害羞,便知道两人绝不是男女朋友,而是打算玩一夜情的陌生男女。
二爷感觉男人的脸有些眼熟,忽然掏出手机,看了看上面的照片,再抬头与男人的脸进行对比。
在经过四五次的对比之后,他终于确认了这个男人就是他们的任务目标“一只耳”。
二爷刚拿起对讲机准备说话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说不出话了。一根银针不知道什么时候贯穿了他的脖子,虽没有立即至死他根本无法开口说话。
很快,二爷就捂着脖子悄无声息地倒在地上。至于酒吧外的人们早就见怪不怪了,又是一个喝多了要睡在酒吧门口的货......
他们才没兴趣捡一个男人的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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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求个推荐票,反正也是免费的,大家行行好投个一张两张也好QAQ
PPS:更新具体时间定了。不出意外就是早上八点和下午两点各一更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夜渐渐地深了下去。
凌晨两点,电影院的午夜场都结束了,负责电影院的大夫和智多星在确认所有人都离开了电影院之后也加入了黑猫的巡逻组,还到肯德基给所有人买了一杯热咖啡,趁着巡逻的时候送到了每个人的手里。
毕竟这次任务的参与者并非都是混血种,猎人市场里的猎人有些只是身手比较好的普通人罢了,真正血统等级不低的混血种都不会因为通宵而感到疲惫。
陈鸿渐喝着咖啡,但依旧打了个哈欠。
不是困的,而是因为无聊。
之前的四个小时他和楚子航扫荡了整条美食街,边走边吃当然没有无聊的感觉。现在尝遍了美食,无所事事,自然觉得无聊。
一旁的楚子航倒是一点也没有放松,神经始终处于高度紧绷的状态。
凌晨三点半,就连美食街都没几家在营业了,酒吧里的俊男美女数量也减少了大半(零五年的时候年轻人应该还没有现在那么开放),这令所有人都不由怀疑起一只耳今天是否会行动。
但是几起命案的规律显示,一只耳会在每周日进行“狩猎”,这个时间规律加上对方没有避开摄像头,任由其拍下自己行凶的部分画面以及他的样貌,显然对方完全不畏惧警方,更有挑衅的意味在里面。
“不应该啊。”
小队的公共频道中,听着各个区域负责人员没有发现嫌疑人的回复,他有些不解。
一只耳不仅行事手段残忍,而且绝不会在什么角落里偷偷摸摸地拐走受害者,而是在公共场合拐走后,再到酒店或是角落里行凶。可无论是这些队员们,还是遍布大世界的监控摄像头,都没有发现有什么可疑的人,更别说是一只耳了。
“大家再辛苦一下,如果这次没有收获,任务赏金我依然会全额发放给大家,并且再次邀请大家参与下一次的追捕任务。”
黑猫虽然是体制内的人员,但是他也懂猎人市场的规矩。
如果今天一只耳没有行动,他们扑了个空,那么一切责任都是算在黑猫身上的。
钱倒不是问题,反正政府有的是钱。只是这个一只耳,难道真的是故布迷障来误导我们推测出错误的下次犯案时间?
虽然黑猫表示会照旧支付全额赏金,但是小队成员们都不由放松了下来。毕竟再搞一个小时,天都要亮了,这么短的时间够凶手犯下实行那残忍的手段吗?
总不能是个三秒男吧。
至于天亮之后,凶手应该没这个胆子在白天作案吧。
酒吧中,一件白色低胸装,有着一头栗色卷发的女人,左手端着一支高脚酒杯。她在这里独自坐了一整晚了,没有加入舞池中那群疯狂地摇摆着身体的年轻男女,而是看着他们挥洒着青春,忧郁的气质给她带来一种别样的美感。
“美女,我能请你喝一杯吗?”
女人转头看去,说话的男人穿着一件花格子衬衫,带着方框眼镜,给人一种阳光活力的感觉,有种让人不由自主信任的独特魅力。
男人的笑容真挚又明朗,丝毫没有其他男性看自己时那种色眯眯的眼神,虽然主动搭讪的男生肯定是抱着某种目的的,但至少他的双眼中没有欲望。
“可以啊。”
一个晚上拒绝了十几个男人邀请的女人笑着接受了男人的邀请。
男人坐在了女人的身边,伸手拿走了她手中的酒杯。
“这种酒伤胃,尤其是你这么美丽的女性,怎么能喝这么多呢?”男人将手里的酒瓶展示给女人,“长城红酒,虽然是华夏的品牌,但味道不输洋酒,最关键的是红酒对胃的损伤很小。”
男人给女人倒上小半杯红酒。
喝红酒千万不能倒满杯,因为倒满了就无法摇杯,不利于香气的释放,也无法观察挂杯现象,而且不美观,倒酒的量要把握好,倒酒时只需倒在杯身的三分之一处即可。但可惜05年不是每个酒吧的酒保都懂得这些,这也导致了很多人在品尝的时候没有享受到最佳口感的红酒。
女人见男人只倒了小半杯红酒,将酒杯放在鼻子下闻了闻,不像是没醒过酒的样子。
抿了一小口,涩味、酸味、酒精味、甜味、果味、香气融合在一起,绝佳的口感。
女人看了男人一眼,显然这个男人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一切,等醒酒过程进行地刚刚好的时候才来邀请她。这样一个懂酒又细心的男人,虽然对方显然不是为了和她聊几句天而来的,但是她反而对男人更加地感兴趣了,也不介意和对方共度良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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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另一边发生的搭讪事件他们并没有在意,毕竟在酒吧这种事情多了去了,甚至还有在外面等着捡尸的呢。这不,两人猜拳决定了谁在酒吧外吹着冷风盯着那些捡尸人的脸。
当然,如果捡尸的不是一只耳,那么他们也不会去多管闲事。
男人和女人一句接一句的聊着,越聊女人对男人就越感兴趣,心中的好感也是蹭蹭地上涨,对于男人找家酒店“休息”一番的邀请也没有拒绝,任由男人牵着自己的手带着自己走出酒吧。
肉体和精神双重疲惫又喝了不少酒的懒虫如果看清了酒吧外没有彩灯照射的男人的脸,一定会马上抓起对讲机请求支援。
门外的二爷混入了捡尸人大军,没有喝酒,虽然有些困意,但却是比懒虫的状态好得多。他注意到了一同走出酒吧的男人和女人,注意到女人眼中的期待与害羞,便知道两人绝不是男女朋友,而是打算玩一夜情的陌生男女。
二爷感觉男人的脸有些眼熟,忽然掏出手机,看了看上面的照片,再抬头与男人的脸进行对比。
在经过四五次的对比之后,他终于确认了这个男人就是他们的任务目标“一只耳”。
二爷刚拿起对讲机准备说话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说不出话了。一根银针不知道什么时候贯穿了他的脖子,虽没有立即至死他根本无法开口说话。
很快,二爷就捂着脖子悄无声息地倒在地上。至于酒吧外的人们早就见怪不怪了,又是一个喝多了要睡在酒吧门口的货......
他们才没兴趣捡一个男人的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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