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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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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源自艾德台地的白玉feng,从守望森林的蛮荒之地中蜿蜒近百里,伊伦河自北向南插入阿特罗卡帝国腹地,经过望海城三十余里后,与另一条支流交汇,形成一个九十度的急弯,向着西面的海岸线奔流而去。一直到最西方入海口的三角洲地区,形成了阿特罗卡帝国最为富庶的一座城市,丹玛。

    作为阿特罗卡帝国最后方的城市,丹玛城主要经营稻米和渔业,原本这也不是什么非常特殊的农业,之所以会形成全国最为富庶繁荣的景象,是因为这里同时也是全国最大的贵族聚居地,于这里长期定居或者置有产业的贵族占全国贵族的七成以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里也是阿特罗卡帝国的第二个首都。

    北面和南面都有着屏障般的山脉,东边的洋流在带来丰盛的渔业资源的同时也带来了温暖的气候,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丹玛风景怡人,气候四季如春。由于贵族的大量聚集,这里同时也有着全国最多的奴隶以及整个大陆闻名的文化艺术氛围。按照芙尔娜曾经提及的片断,这里的贵族每一个都认为自己是文人或者艺术家,他们热爱写作,崇拜音乐。有直接把一句话拆开就能当成诗歌的天才,其诗作如下:

    原来,

    我也可以

    写

    诗……

    也有能写出神作的鬼才诗人,其诗作诸如:

    淫一手湿,

    不难,

    难的,

    是淫一被子湿

    听过芙尔娜的介绍之后,关于丹玛,唐忆便已经有了初步的印象,某本在唐忆心中zhan有重要地位的书中这样写道:

    ……而古希腊人便是这样:奴隶们耕种、烧饭、划船,而市民们则在地中海的阳光下陶醉于吟诗作赋,埋头于数学解析。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

    的确,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

    这几天来他忽然发现自己也很有讽刺人的潜质了,那帮家伙像一群强盗似的抢走了不属于他们的东西,烧掉了房子,还想要杀掉无辜的人。而在那座城市中玩艺术的,恰恰也就是这样的一帮人,以前在无数书中看过的,专擅于掠夺和不劳而获的……贵族?

    满肚子的怨气绝对其来有自,主要的原因其实倒并非他心中所想的那些事情了,而是……自己身上随身带的钱本就不多,房子被烧掉之后,放在里面的东西一件都没有再找出来,与小雪出了守望森林后,又因为找不到交通工具而在望海城住了好些天,如今钱袋里就只剩下了几个银币,到了丹玛,吃住都成了问题,还谈什么报仇。

    这些天来,令他比较宽心的是小雪对旁人已经不像之前那般怕得厉害,每次出门在外虽然对旁人仍有着相当高的警惕心,但是只要自己跟在她身边,她还是渐渐地放宽了心,如今已经能够在唐忆的怀里相周围指指点点,并且发表自己的看法了。

    从圆形的护栏望出去,河面上是白芒芒的一片薄冰,两岸之上草树积雪,万条千朵,煞是好看。怀抱着小雪,他心中就在合计赚钱的事情。这是一艘名为“银色蝮蛇”号的三桅大船,属于望海城的某位贵族所有,此行的目的地便是丹玛。原本因为大雪封路,去往丹玛的道路并不顺畅,虽然也并非找不到同去的队伍,但是那样一来,不仅路途崎岖,而且价格昂贵。唐忆在望海等了十几天,正巧这艘船也要前去丹玛,船上护送的据说是一名身份相当尊贵的贵族家属,人倒也好心,见有许多人滞留望海,便也让其他的旅客上船,只适当收取费用。哼哼,也不怕被刺杀了。他有些歹毒地想。

    这倒也只是开玩笑一般的想法,并非真的有所期望。去丹玛的船程据说是七天,如今已经走了四天,除去船上原有的水手和船员,平民大概有二十多人,都与唐忆等人住在大船的下层,至于那名贵族是住在船的上层,众人则始终未有看到。

    “啊,阿忆,你看那一片,像不像爸爸和妈妈追打时的样子?”

    行至一处时,小雪兴奋地在唐忆怀中说道。那是一片蜒绵的积雪,形状倒有些像暴风和怒加的样子。唐忆点了点头,笑道:“真的很像啊。”

    “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阿忆,你说过他们不会有事,是真的吗?”

    “放心啦,他们可比我们厉害多了,连我们都没事,他们一定也是追去丹玛了啦。”

    说起暴风和怒加的时候,小雪的神情又沮丧下来。暴风和怒加的失踪令她担心了很长一阵子,唐忆说了很久才让她摆脱低落的情绪,事实上他倒也的确认为这两匹巨狼不会有什么事情,那两个家伙的智商未必便低于自己,已经不是普通的野兽,而是别人口中所说的高级魔兽了。之所以会失踪,想必也是去追回毛球了吧。眼见小雪的情绪又低落下来,他轻轻一笑,从口袋里拿出四颗鸡蛋大小的水果:“小雪,看我的表演哦。”

    “又是扔水果嘛,人家早就看腻了啦,在家里的时候你都表演过好多遍了。连我都学会了呢。”

    “真的学会了?我这次可是扔四颗哦。”

    他说着,将水果在手上一只只地抛接起来。在森林中的时候,为了取悦小雪,他时常训练这样的小玩艺,杂耍也好,魔术也好,都能令小雪开心好一阵子。只是一次抛接四个就有点难度了,而且还是在这样行驶的船上。他坚持得一阵,周围同行的旅人们倒是都围了上来,有一个人大叫了一声“好”,把唐忆吓了一跳,当即有一颗水果失守,砸在了头上,随后从船头,往水中掉去。

    眼见那水果掉落,小雪一手撑在围栏上,身体轻盈地飞出船外,接住水果后又荡了回来,笑着递回给唐忆。她一头银发飘逸,美丽轻盈得如同精灵一般,唐忆的卖相也是绝佳。周围的人看了,当即大叫起来。

    “好啊。”

    “两位是马戏班的吗?”

    “再表演一个来看看啊。”

    这些人都是平民,平日里看到表演的机会不多,况且是这般俊美的两人在进行演出,即使技术差点也没关系了。唐忆倒是笑着向周围的人点了点头,小雪却吓了一跳,脸上没了笑容,身体也钻进唐忆的臂弯当中去。唐忆抱了抱她,示意没事,接着向周围这些人说道:“抱歉抱歉,我的妻子比较胆小,大家别这么近,免得吓到了她。我们不是马戏班的,不过要表演些节目倒是没问题的。”

    这年头教育并不普及,许多人没有知识,也少与旁人进行交流。虽然没有女人不许出门见人的规定,但在许多地方女子一辈子没见过几个男人的情况也是寻常。众人见他爱护妻子,又答应了要表演节目,便都退开了一些。唐忆心想这下可找到赚钱的法子了,到了丹玛即便没钱,凭自己玩魔术的手段也绝对可以混得风生水起。心怀大宽之际,从怀中拿出几根绳子表演起来。

    魔术之中除了一些简单的单凭手法的技巧,便数绳技最为粗浅,这些天来为了缓解小雪紧张的心情,他随身带有玩魔术的物件。这个世界没有魔术,众人哪里见过这般神奇的事情,几个小魔术表演完,当即引来无数的喝彩声。他有意将这次表演当成排练,表演玩后,心中想起一个节目来,当即说道:“接下来的这个……呃,我手上没有道具,当然,也为了表示我没有取巧,有谁愿意借我一根项链和一只手镯吗?”

    他前面的几个表演已经让人惊为天人,这话一出,有这些东西的当即都拿了出来,唐忆从一名中年妇人手中拿了一根项链,挑选手镯的时候,却有一个小姑娘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他方才表演最后一个绳技时方才跑出来的小姑娘,年纪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穿着唐忆看不出价格的绿色碎花衣裙,头上扎着长长的两根羊角辫,脸上架着一副奇大无比的圆形眼镜,模样相当讨喜可爱。到了这个世界后,眼镜这东西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只见那小姑娘蹲在地上,举着手中一只银色手镯拼命喊道:“用我的用我的……”当即走了过去,接过了那银制的手镯。

    “这是我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你可别弄坏了哦。”接过手镯时,那女孩小心地说了一声,唐忆笑了笑:“放心吧。”

    他走到场中央,将项链自然地穿过手镯,向周围的人问道:“其实这个小戏法很简单,只要把手镯挂在项链上就好了,你们觉得有可能吗?”

    “没有可能!”周围的人齐声说道。此时项链已经环成了一个圈,还怎么可能将手镯挂上去。唐忆将手镯在项链上套来套去,笑道:“我也觉得没有可能,不过……它就是发生了。”话音未落,他已经将镯子随手一放,随着“铃……”的清响,手镯已经挂在了项链之上。

    这其实只是一个简单的小手法,在放下手镯的瞬间将它翻动一下,立刻就能实现神奇的效果。但旁人哪里想得到,当即又是一阵惊叹和喝彩声。唐忆将项链还给那中年妇人,随后走到那小姑娘身边:“可没弄坏你的哦,小妹妹。”

    “人家没那么小啦。”那小姑娘笑着说道,伸手要接过手镯,却见唐忆双手一合,再打开时,手镯已经不见了。

    “啊?”那小女孩一时间目瞪口呆,也不知道做什么好,唐忆伸手到她脑后时,她下意识地缩了缩头,只见手镯又出现在了唐忆手上:“在你脑袋后面都不知道吗?”

    “好、好厉害哦。”那女孩惊叹着接过手镯,“你是幻术师吗?”

    “幻术师?不是啊。这叫魔术。”唐忆摇了摇头,接着准备谢幕,当是表演完毕,谁知道众人却不肯罢休,纷纷呼喊着再表演一个。

    “再来一个啊。”

    “一个就好了。”

    “好神奇的戏法啊……”

    “马戏班里都看不到的……”

    原本已经不想再表演,不过看大家情绪这么高涨,唐忆对于到丹玛后的卖艺也有了底气。想了一想,解下了挂在腰间自制的竹笛:“既然这样,我给大家演奏一段音乐好了,这东西叫笛子,曲子嘛……既然是冬天……”

    他沉吟半晌,走到了船头:

    “……梅花三弄。”

    此时雪儿正坐在船舷之上,手中轻轻抓住他的衣角,唐忆站在她身边,水蓝色的耳坠轻轻晃动着。当那悠扬婉转的乐声响起,整片银白的天地间,便仿佛仅剩了那乐声,在宽广的江面上,远远地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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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忆当初学习乐曲,除了唱歌跳舞之外,演奏方面主要便是学的笛子跟钢琴,原本还被安排过学萧,不过被那名老师否决掉了。

    “学了这么多东西了,也得让孩子喘喘气……何况吹萧那种事情,女人会就行了,阿忆正常得很,又不会……唔,不用学了。”

    那名老师多才多艺,对于萧也是精通得很,唐忆当时便纳闷为什么萧适合女人学,而为什么适合女人学的东西老师却也学了。几年之后,当那名老师因为谋杀其男友新娘而被判刑的消息突然传出,他才蓦地觉察出其中的含义,所带来的,也只能是摇头不已的苦笑了。

    不过,总的来说,笛子与钢琴是他花了好大力气去练习的东西,至于魔术、观星则纯属小道。然而从今天下午表演的反应看来,那曲《梅花三弄》虽然给大家带来了震撼,但终究不如一些简单魔术更能吸引人,平民喜欢的是通俗的表演,而不是曲高和寡的音乐。

    这样一来,或许流行音乐和街舞会受欢迎?不过也难,这两样表演都得有人配合才行……

    整个下午他都在想着这些事情,傍晚时分与小雪去船舱吃过简单的饭菜,正准备回房,却见一个人从门外跑了进来,正是那个戴眼镜的小姑娘。

    “哈,请问一下,这里有谁懂得博学的吗?”

    那小姑娘对着船舱里正在用餐的众人询问,却没有人回答,其中许多人显然是不明白。那小姑娘沮丧地扶了扶眼镜,待看到唐忆时,眼中闪过一丝喜色,笑着跑了过来。

    “你好,请问你懂得博学吗?”

    “呃,博学嘛……”唐忆笑了笑,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东西芙尔娜曾经跟他说起过,这里所谓的博学,其实是一门相当驳杂的学问,不同于发展了几千年的魔法、武技和炼金术,博学的兴起不过百年,其范围诸如研究魔法的理论,考证远古的历史,简单来说,知识面很广的人便能称为博学家,但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分支,则是研究数字与图形以及简单的机械,如果对照以唐忆心中的知识,便是几何与物理的初步。问题在于,他并不明白这个世界的所谓博学已经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因此自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见了他的表情,那女孩却仿佛找到了答案,笑着拉起了唐忆的一只手:“看你的样子,一定是会啦。没关系,懂的不多没关系,你快跟我来吧。”

    小女孩拉起了唐忆,唐忆也自然拉起了小雪,待到走出舱门,唐忆方才问道:“到底是什么事啊,我和妻子还有事情要做呢。”

    “啊。”那小女孩回过头来,面上露出恳求的神色,“拜托啦,拜托啦,这船上的人都不懂博学,我都快被那个老头子烦死啦。还好妈妈告诉我能够吹出那样的音乐来的人一定很有修养,叫我来碰碰运气,结果你果然懂,你可能是这艘船上唯一一个能帮我的人啦,求求你了,帮帮忙啦。”

    那女孩的样子很是可爱,唐忆听得她母亲竟能听懂笛音,也有了些兴趣,口中问道:“你还没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哦,是这样的啦,这次去望海城玩时,妈妈给我找了个博学论的老师,说是要教我。其实博学论我本来就学得很好了嘛,那个老头子不学无术,还没有我厉害呢,可惜妈妈不懂博学,我每天跟那老头争辩她都不占在我这边。我就说要跟那老头比试一下,所以总得找个裁判才好啊,你既然懂博学,就算不厉害,也总能看得出来谁更强,来啦,帮帮我啦,你的年纪跟我差不多,一定能理解我的苦衷的对不对?老头子好烦人的耶!”

    “呵呵,我的年纪跟你差不多……”看着她故做老成的模样,唐忆不由得笑了出来,不过相对于一个老头子,的确是可以这样说啦。他笑着点了点头,先将小雪送回了房间。

    “阿忆,早些回来哦。”小雪在他脸上吻了一下,小声说道。

    “到床上等我好了,应该不用多久的。”

    “恩,我会洗得香喷喷的。”

    两人话别完毕,只见等在一旁那小女孩做出了个鬼脸:“大人好恶心。”

    “呵呵。”这小姑娘性格活泼,唐忆有些喜欢,“告诉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克丽斯汀娜。”女孩拉着他的手往前走,回过头来说道,“跟你说过啦,人家没那么小啦!你呢?你叫什么?”

    “我……”唐忆想了一下,“我叫阿尔,阿尔•雷撒督克。”

    唐忆或者阿忆这个名字没准沃尔家的人已经知道,他也就只能给自己取个假名。因为阿忆像是阿一,因此他便取阿二的谐音为自己取了个这样的名字,至于雷撒督克这个姓氏却忘了什么时候听过,只是因为比较顺口,这时便用上了。

    “哦,阿尔……那我以后就叫你阿尔啦。”

    “该叫哥哥。”

    “就叫阿尔!阿尔阿尔阿尔阿尔阿尔……”

    那女孩嚷着将唐忆带上了船的第二层,果然,她便是住在上面的贵族。二楼之上守卫森严,船舱里长长地排开了十多名士兵,他们在中间的一个房间前推门进去,小姑娘克丽斯汀娜首先冲了进去:“妈妈妈妈,我把人家请过来了哦,妈妈,他叫阿尔,你可以叫他雷撒督克先生啦,他果然懂博学哦。耶?那老头呢?趁我下去找人就逃跑掉了吗?”

    房间很大很暖,布置得豪华而精美,一侧挂着厚厚的帘幕,分出了另一个空间,看来便是卧室的样子,随着克丽斯汀娜的喊声,一名身着连衣长裙、有着棕褐色头发的女子便从里面走了出来,这女子面上带着白色的面纱,看不清容貌,但身材曼妙有致,气质雍容大方,比之偶尔也有着不拘小节地方的索菲亚子爵夫人来,这位夫人算得上是一名标准的贵族。只是从第一眼的观感上看来,她绝对不像是一位有着这么大女儿的母亲。

    “原来是雷撒督克先生,克娜给你添麻烦了吧。请坐。”那位夫人的声音听来柔和优雅,令人不由自主地产生一股温暖的感觉。唐忆行了个在索菲亚那里学来的贵族礼,在一旁的一张沙发上坐下。克丽斯汀娜风风火火地跑出去找那个“折磨人”的老头子,那贵族夫人说道:“我叫凯瑟琳•威恩,雷撒督克先生可以叫我凯瑟琳。请问先生是贵族吗?”

    “哦,不是的,威恩夫人。”

    名叫凯瑟琳的女子点了点头,走到一旁的如同吧台般的木柜后停下:“地方简陋,只准备了果汁,雷撒督克先生不介意吧。”待得到了肯定的回复之后,她才拿出两只杯子,从一只瓷瓶中倒出新鲜的果汁,“您今天的表演很吸引人呢,特别是后面的那段乐曲,即使比之贞女之誓恐怕都未有逊色。”

    她的语气暖暖的,却没有追问他的来历和其他,令得唐忆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股温暖的感觉,凯瑟琳将果汁在他面前的小几上放下。走到一旁拿起一串项链与一只镯子,往上一套,松开之时,镯子已经挂在了项链上,看来比唐忆竟还要熟练几分:“还有魔术,真的是很有趣的技巧哦。”

    “呵,一些取巧的简单手法而已,见笑了。”

    “哪里,虽然只是简单手法,要想出来可是不简单呢。”

    几句交谈间,克丽斯汀娜已经叫着一名老头冲了进来,那老头满头白须白发,看来颇有学问,眼神却有些高傲,名叫斯坦利•威弗尔,在凯瑟琳为两人介绍时,目光中对唐忆颇为不屑。

    这样的情绪倒是可以理解的,唐忆只是一笑置之,反正他来是为了做裁判,比赛中尽量公正就好了。却见克丽斯汀娜从一旁的柜子里搬出一叠羊皮纸,一瓶墨水与两支羽毛笔,在旁边的大桌子上放下:“这样好了,阿忆,你是裁判,就让你先出个题目,让我们来解,等到我们解完了再互相出题,一直到有人解不出来为止,怎么样?”

    她口中在问唐忆,眼睛却挑衅地望着那名叫斯坦利的老头,唐忆笑了笑,自己出题,还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程度该怎么出?他有些迟疑地问道:“这样……这样不好吧,我只是做裁判……”

    “没关系,小朋友你就出一个好了。”说话的却是那老头,眼中不屑地望着唐忆,显然看出了他的心虚,有些怀疑他是否真有博学论的知识。唐忆不免有些尴尬,事实上克丽斯汀娜之所以会提出这个建议,也是认为唐忆的水平最低,让他出题两人大概都能解出来,也好探探对方的底。眼见唐忆这样的神情,走过来小声说道:“阿尔,你不是不会吧?”神情颇有些紧张。

    唐忆是她叫来的人,要是唐忆是个草包,她自然也没有面子,那老头却是轻轻一笑。唐忆沉吟半晌,拿起羽毛笔,暗想出道简单的题就好了,反正他们解出来了自己也不会没面子。

    拿起了笔,却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毕竟这个世界的文字他根本不懂,又想了一会儿,方才问道:“这个……什么叫直角你们知道吧?呃……看,桌子的这样的角就叫直角……”

    “当然知道啦,你当我们是弱智吗?快写啦。”克丽斯汀娜跳着抗议起来,斯坦力又是不屑的一声冷哼,显然是把唐忆当白痴了,倒是那凯瑟琳在一旁侥有兴致地看着,她不懂博学知识,只当是看戏了。

    唐忆叹口气,耸了耸肩,随手在羊皮纸上画出一个歪歪扭扭的直角三角形来:“呐,这个角是直角,如果这条直角边长度是三,这条直角边长度是四,要你们推算,这条斜边长度是多少?怎么样?”

    他的话一出,对面两个人都皱起了眉头,唐忆心想:勾三股四弦五,最简单的几何定律,应该难不倒人了吧。想了一下,又补充道:“不许画出来用尺子量啊!”

    “好啦好啦,既然是推断,自然是不能用尺子量的啦……虽然从没看到过这样的题目,但是看我大展身手吧。”克丽斯汀娜挥了挥手,随后,眉头又皱了起来,转头望了望斯坦利,他的眉头皱得比自己可深多啦,简直可以把老虎夹死在里面。当即笑了笑,埋头苦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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